41、震驚(上)
41、震驚 —— 由12歲男孩子殺三人想到的 紅網衡陽站4月16日訊4月13日晚,湖南省衡陽縣西渡鎮發生一起特大命案,一家三口在自家住房內被殺,警方周密布署,僅用10個小時成功偵破此案。 當晚23時01分,衡陽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劉某報警:西渡鎮濱江路某家屬樓內,劉某之妻和9歲女兒、4歲兒子被人殺害。市、縣警方通過周密細致的現場勘查和摸底排查,確定死者肖某的親侄兒小明(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 14日上午9時30分警方將小明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搜出其姑姑家房門鑰匙、手機及2000元現金等物。犯罪嫌疑人小明對殺死姑姑及表弟表妹的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小明現年12歲,現為初中一年級學生,9年前父母離異,假期寄居姑姑家,對姑姑管教有較強抵觸情緒。4月13日下午,放學回到姑姑家,因姑姑不在家,晚餐無著落,小明頓生怨恨,將放學回家的表弟表妹殺害,未及離開,又將接著回家的姑姑殺害,草率清理現場后逃離。 這是令人震驚的: 12歲,應該還是個心智未健全的孩子,但此時,他的命運已經改變,他成了殺人兇手。什么原因讓他下如此狠毒之手,就因為對姑姑的管教有抵觸情緒,就因為晚餐無著落。此心何等殘忍。 他的父母早已離婚,他寄居在姑姑家。有人生,沒人養,他很可憐。對他來說,也很不公平的,本應該享受父母疼愛,本應該得到父母關懷,但他沒有,他什么也沒有,寄人籬下,誰都可以想象的出,他過的并不舒服,他的狠,他的恨似乎有其理由。他只是個孩子,他不知道什么是犯罪,但他知道,他的父母給他帶來的是什么?是什么樣的刻骨銘心的恨。犯下如此滔天罪行,這話也不全對,他的行為構不成犯罪,因為他還未達到刑事犯罪法定年齡,在刑法上并沒有罪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