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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人家隱私行不?”易霆一橫眼睛瞪了瞪蘭薩,口上埋怨,卻沒有動手阻攔的意思,可能這直率的狼人根本不在乎。 纖長的手指滑動屏幕,又翻到了狼人赤著上身的肌rou照。 這健碩的軀體他已見過,上面的水珠都清晰無比,顯然是洗過澡后拍下的。 蘭薩摸索半天退了出去,心里想著教育粗獷的狼人,話到了嘴邊繞了半天,只皺著鼻子,抿唇不語。 許久許久:“你不知羞恥。” 誰知狼人眼睛都沒看他,專心拆禮物,自暴自棄道:“就是了,怎么著吧。” 蘭薩被易霆的理直氣壯氣到了,把手機咣的一聲就扔地上。 哪有人將自己不著寸縷的小像保存的?被……被別人見到還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作什么呢!”易霆一腳就撲過來了,趕緊撿起手機查看,“什么玩意兒你都敢摔!” 蘭薩捏準了狼人不敢對他做什么,占占口頭的便宜也沒什么。 可被狼人一吼,他心里又不悅了,兩手指甲無規律的抓撓著,一語不發。 易霆又把一堆禮物推到蘭薩跟前,指指點點:“你的,趕緊挑,不要的我就拿走。” “全拿走,我不需要人類的贈禮。” 話是這么說,失去了唯一樂趣的蘭薩卻不自覺把目光往禮品堆上放,他本對這些是不屑看的。 只是有些好奇,人類會贈予什么物品給他? 入目是一把黑色的晴雨長柄傘,想來有細心的粉絲怕他不適應陽光,送了個最實用的東西。 易霆剛要把這些禮物收起來,蘭薩一手就握上傘柄,只把它當做工具,去撥弄其他的禮物。 狼人收手不耐煩,退到一邊去了:“你的話得反著聽是吧?” 蘭薩勾起一個動物U形枕,晃了晃覺得無趣,直往易霆腦袋上扔去。 大狼無奈接住,喉嚨咕嚕幾聲,都懶得跟蘭薩吼了,還舒舒服服的用在狼腦袋上了。 蘭薩挑選半天,盯到一份奇怪的禮物。 凋零的玫瑰花被玻璃框起來,安安靜靜的躺在被打開的盒子里。 玻璃近乎透明,仿佛不存在一般,伸手就可以摸到花的殘軀。 上面貼著一張小字條,優美的花體字寫著:聽說你最喜歡玫瑰。 過往不愉快的回憶浮現,惹的血族親王周身氣壓躁動。 一千年前,有一名在人類中聲名遠揚、在血族中臭名昭著的血獵。因為手持一把刻著玫瑰的短匕,被人稱為玫瑰獵手。為人陰險狡詐, 是個沒有人該擁有的感情的瘋子,手下消滅了無數血族,也包括蘭薩的后輩。 他最討厭的花朵就是玫瑰,在那個年代活過的血族幾乎都會厭惡。 何況玫瑰的刺還會傷害到血族。 他怎么可能喜歡? 是哪個不長眼的人類,敢如此挑釁。 蘭薩直覺是仇家找上來挑釁,伸手過去,想要徒手把玻璃框捏碎。 然后要讓易霆找到對方的位置,去掏出他的心臟! 可在他的手碰到框架邊緣時,邊上的狼人瞬間撲了過來,一爪子把這份惹怒蘭薩的禮物拍飛出去好遠,還吼了一大聲:“別動!” 蘭薩怔了一下,偏頭看那被打飛的玫瑰花框,在地上滾了一圈,露出它閃著銀光的背后來。 上面是細細密密鋒利的玫瑰刺針,并不是原始的植物器官,而是被人精心打磨的。 幾根針上還掛著蘭薩厭惡的爬蟲尸體。 歹毒至極,嘔人至極。 蘭薩緊瞇著眼,無邊怒火在他心中燃起。很多年了,過去也很少有人敢挑釁到他頭上。 易霆翻了個垃圾袋就把那玩意兒兜進去,生氣極了:“媽的!誰送的惡心人的糟東西,上邊也不檢視一下!” 這是血族親王說不出口的糙話。 聽著狼人直爽的罵聲,蘭薩心里的郁氣似乎也流了出去,暢快了一些。 蘭薩坐直了身子,雙手疊交在腹前,手指一下下的曲張著,平息他的心緒。 “我要追究到底。” 聲音詭沉極了,像夜晚的獵手在喃喃自語,找尋不聽話的獵物。 盡管他現在寄人籬下,不得不為了考量隱忍許多,骨子里依然是血族的一方大佬。 “廢話!你要是傷了一下,我不知道要吃多少教育!”易霆的耳朵立的挺直,拿手機拍了照,看起來正在和局里匯報,“都整的這么小心了,誰敢動你,老子先給他宰咯!” 從他瘋狂抖動的尾巴看來,似乎比蘭薩還生氣。 蘭薩幾乎要忘記狼人是他的照料者了,只當做是追求者的擔憂和愛護。 于是他居然笑了,認認真真的打量起俊朗的大狼來。 “查查送這份包裹誰,不錯,對蘭薩有敵意。沒受傷,別賴我,放心。” 蘭薩看著狼人用側臉把手機夾在肩頭,一邊講電話一邊檢查那個禮物盒子。 “咋還有張紙片?”易霆把里面的卡片拿出來,照著念,“血之獵手,消滅邪惡……” 蘭薩輕輕哼了一聲,口口聲聲說要消滅他,也只敢這樣送整蠱品罷了,血獵的伎倆也不過如此。 這家伙可比從前的血獵低等多了,那些人曾是拿命瘋的。這人呢?躲在背后不敢現身的老鼠而已。 既然敵人想玩,蘭薩不介意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