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寧城也算是這附近有名的魚米之鄉,魚特別多,價格也便宜。 這幾年的磨難,沈清若當年也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現在也是廚藝了得。 一條魚,魚rou部分做成了彈牙的魚丸,魚頭部分則做成了豆腐魚頭湯,湯是奶白色的,香氣撲鼻而來,令人食指大動。 還有一道洛書顏愛吃的紅燒rou,肥而不膩,入口即化。沈宴不怎么愛吃。 沈宴跟洛書顏都不怎么愛吃蔬菜,饒是沈清若總是絞盡腦汁的想菜譜,桌上一道素炒青菜除了她以外也無人問津。 兩個小孩都吃得很好,沈清若都不怎么碰他們愛吃的菜,洛書顏一向懂事,夾了一塊紅燒rou放在她的瓷碗里,笑嘻嘻地說:“沈姨是不是也在減肥呀?” 沈清若一愣。 原本低頭吃飯的沈宴看了一眼洛書顏,也有些不自在的夾了一個魚丸放在mama的碗里。 他什么都沒說。 一頓飯,三個人都吃得很開心,跟以往任何時候都沒有區別,吃完飯以后,洛書顏跟沈宴就要寫作業了,兩個小孩坐在一旁,一年級的作業對洛書顏來說過分簡單了,沈宴就更不用說了,見他在翻看五年級的數學書,洛書顏沒能忍住,低聲問道:“你都看到五年級了?都會嗎?” 沈宴翻了一頁,抬頭看了她一眼,“嗯”了一聲。 他還是不愿意搭理她。 洛書顏見他這愛理不理的樣子,撇了撇嘴,沒好氣地說道:“你是不是男子漢啊,別人說我跟你是一對,我都沒生氣,你瞧瞧你,氣得跟什么似的,是我吃虧誒!你這人真是,怎么那么在意別人的看法!” 沈宴瞥了她一眼,完全沒有想回答她的意思。 他不是那樣小氣的人,別人說的話他才不會在意。 他生氣、不,他才沒有生氣—— 起因很簡單,他跟她不是一個班的,有一天打掃衛生,他從她班上經過,聽到別人問她,她跟他是什么關系,是不是喜歡他。 這個時候的小孩子其實對喜歡、好感是什么意思根本不知道,不過受到電視劇的熏陶,就說他喜歡她、她喜歡他……到底什么是喜歡,誰也說不上來。 他聽到她一邊擦窗戶一邊沒心沒肺的說,我才不喜歡他呢! 他還不喜歡她呢! 反正,他不太愿意理她了。 兩個天才湊在一塊兒,雖然一個是假天才,一個是真天才,但注定都是驕傲的。 沈宴不愿意搭理洛書顏,洛書顏也不稀得熱臉去貼冷屁股,然而內心里還是得吐槽,小屁孩就是別扭矯情。 在沈清若的角度看,這畫面就很溫馨了,兩個小蘿卜頭湊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多好啊。 正在這時,有人來敲門了,洛書顏跟沈宴都沒抬頭,對這件事似乎都沒什么興趣。 沈清若以為是洛天遠,也沒耽誤,小跑著去開門。 哪知道門一開,站在門口的不是洛天遠,而是一位戴著大墨鏡的年輕女人。 沈清若怔了怔,問道:“姑娘,你找誰?” “我聽天遠說,他女兒是在鄰居家吃飯,他女兒呢?”年輕女人說這話時,也在不動聲色的打量沈清若。 作為洛天遠的準女友,她自然早就打聽了他的事,對于他這個鄰居,她更是在意,尤其是聽說他對這個鄰居多加幫助后,更是警鈴大作。 現在看著沈清若雖然沒她年輕,可也算得上美貌,她下意識地挺直腰背,說道:“天遠今天要加班,我來接他女兒出去吃飯。我是天遠的女朋友?!?/br> 她不忘擺出自己的身份。 沈清若面上卻沒有嫉妒,反而是警惕,她輕聲說道:“書顏已經吃過晚飯了,現在在寫作業?!?/br> 宋晚晴聽了這話更是覺得自己的猜測沒錯。 她是寧城首富的千金,剛從國外留學回來,一次機緣巧合之下認識了洛天遠,幾次接觸后對他有了感情,他們相處也很愉快,前兩天他送她回家時,兩人還情不自禁的擁抱了,離情侶也只有一步之遙了。 她知道他有女兒,她畢竟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不至于連一個小女孩都接受不了。 可他總是忽近忽遠,令她不知道哪里出了問題,思來想去便讓人查了一下,這不,就查到了沈清若。 女人都是了解女人的,宋晚晴知道,沈清若就是想曲線救國,從洛天遠女兒這里入手,最后登堂入室成為洛太太。 “作業天天都可以寫,既然已經吃了晚飯,那我就帶她去逛街買衣服。”宋晚晴從小就是天之驕女,無論走到哪里都是眾星捧月,她看不上沈清若這樣的手段,更覺得她內心陰暗,怎么好讓天遠的女兒被人利用。 沈清若卻有自己的堅持。 她以前見識廣,綁架這種事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富豪之家更是熟人作案的多,有保姆勾結外人里應外合,將小孩綁架索取錢財。 雖然洛天遠沒明說,平日里也沒表現出來,她卻是知道的,洛天遠資產也算雄厚,在小城市大家見識不多也就看不出來。洛天遠之所以還窩在寧城,還住在這學校宿舍樓里,為的不是別的,就是他的女兒。 他不相信別人能善待他的女兒,而且他的女兒也在這里住習慣了,之前他跟她提過,想問問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省會城市、去住大別墅,她沒有答應。 正如洛天遠最在意的是他女兒,她最在意的也是兒子。 她不可能為了照顧別人的女兒,就擅自的打亂自己的安排。 現在住這里,是她跟洛天遠租的房子,去大城市去住大別墅,那算什么呢? 她拒絕以后,正好今年年初也發生了一件大事,一個團隊專門針對有錢卻也不是大富豪的人家作案,綁架人家家里的小孩來勒索,從那以后洛天遠也歇了這念頭。 如果她在沒有經過洛天遠的同意之下,讓陌生人帶走了洛書顏,無論洛書顏會不會出事,洛天遠都不會再信賴她。 洛天遠是她的恩人,這幾年在他的庇護下,她過得也很順遂,她很喜歡洛書顏,更加不會讓小孩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事。 思及此,沈清若的表情平靜了許多,“不好意思,我答應過他,除了他以外,不會讓別人從我這里接走書顏?!?/br> 宋晚晴聽了這話快氣瘋了。 拿出剛上市發布的手機要給洛天遠打電話,無論這里信號不好,她瞪了沈清若一眼,一邊下樓一邊找接收信號的地方,比起大哥大,她手里這款手機小巧得多,走在大街上拿出手機便吸引不少回頭率。 總算找到了信號,也撥通了洛天遠辦公室的電話,過了好一會兒那頭才接起電話。 洛天遠的聲音很有磁性,宋晚晴耳朵貼著聽筒,不知道是不是天氣太熱,竟然臉都紅了,也忘記生氣。 等洛天遠問她有什么事時,她才猛然想起,“天遠,我跟你說你這鄰居太霸道了,我說帶著書顏去逛街買衣服,她居然還在我面前擺譜,不讓我帶書顏走,她是不是太過分啦?” 坐在辦公室里正在簽文件的洛天遠頓住,他表情突然冷硬起來,抓緊了電話,語氣也嚴肅了許多:“你去我家?” 第3章 “對??!” 隔著信號不太好的手機,宋晚晴此刻也沒聽到洛天遠明顯不悅的語氣。 她還很年輕,洛天遠今年二十七八歲,她比他要小四歲,正是青春無敵的年紀,又有著那樣好的家世,從小到大就沒聽過不好的話,這會兒在沈清若這里踢到了鐵板,自然是怒氣沖沖的,逮著機會就不愿意放過,小嘴叭叭叭的開始告狀:“天遠,你這個鄰居真的太過分了,她這是什么意思,我來接書顏吃飯她都不讓,要給書顏買衣服她也不讓,她是不是把自己當親媽了?” 洛天遠捏了捏鼻梁,有些煩躁。 他根本就沒打算再婚,每一次展開新的感情,也跟對方說好了這一點。 他很心疼女兒,從出生到現在就沒見過mama,以后可能也不會見到,這六年里,他比外人更深刻地知道女兒的懂事。 這六年他跟女兒相依為命,女兒早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了。 當然他也有感情需求、生理需求,他并不會排斥擁有一段感情,但在女兒更成熟更懂事以前,他并不希望她知道。更何況作為一個父親,跟女兒談論這種事,本身就不太合適。 現在宋晚晴跑到沈清若家里去,鬧出了這么大的動靜,書顏不可能聽不到,也不可能不知道。 這讓洛天遠有些著急,有些心慌,事情來得太突然了,他都不知道該怎么跟她解釋。 沒有聽到洛天遠的回應,宋晚晴這才后知后覺的反應過來,小心翼翼的試探著問道:“天遠,你是不是生氣了?” 實際上,洛天遠是一個非常紳士的人。 他不會跟人發脾氣,尤其是女人,即便現在他真的不是很耐煩,可還是說道:“沒有,”他不愿意說太多,只是以不輕不重的語氣說,“我跟清若沒什么,只是以前我的確囑咐過她,除了我以外誰都不能帶走書顏,清若只是幫我在照顧她的日常起居,我也有付錢。” 很奇怪。 如果是旁人說這種話,宋晚晴肯定不相信,但這話出自洛天遠之口,她就相信了。 “恩,我相信你!” 畢竟是喜歡的女人,洛天遠這一刻也表現出十足的耐心,與成熟男人的包容心,“今天也不早了,你先回去吧,我會替你跟清若道個歉。你回去時注意安全?!?/br> 宋晚晴掛了電話后,暈乎乎的上了車。 至于洛天遠,已經開始為面前這一難題煩惱了。 該怎么跟女兒解釋呢?女兒生氣怎么辦? —— 洛書顏的肚量很大。 在洛天遠第一時間從公司趕回來后,就接她回了家,只是幾步的距離。 很多年輕的爸爸對女兒似乎都更寵愛,洛天遠也不例外,好友們都笑他是女兒奴,毫不夸張地說,那是洛書顏還沒開口要天上的星星,只要她要,搞不好洛天遠上天入地也要滿足她的心愿。 洛天遠對外溫和,在創業工作上為人處事也足夠雷厲風行,唯獨面對女兒束手無策。 眼巴巴的跟在女兒后面,她走哪里,他跟哪里,毫無當爸爸的威嚴。 洛書顏打開冰箱,冰箱里有前幾天洛天遠買的蛋糕。 也不是誰過生日,就是她看到電視上有人吃蛋糕,隨口說了一句,洛天遠便特意去了省會城市一家最有名的蛋糕房,給女兒買了蛋糕,據說用的不是時下蛋糕店常用的植物奶油,而是比較罕見的動物奶油。上面點綴的水果都是寧城沒有的。 洛書顏面上糾結,都這個點了,吃蛋糕無疑是慢性自殺吧…… 她低頭看了看自己胖乎乎的爪子,默默地關上冰箱。 雖然她現在還小,才六歲,可也要注意飯量跟身材了!不然就爸爸對她這么個慣法,她要是不節制一點,以后肯定會成為胖子的。 “怎么不吃?”洛天遠問她,“是不是不新鮮了?那要不要爸爸現在出去再給你買一個?” 洛書顏:“……” 她轉過頭來,很嚴肅的樣子。 洛天遠面露緊張,哪里還有一點點在外那運籌帷幄的模樣。 如果洛書顏只是六歲,從身體到內心都是六歲,可能她對爸爸找女朋友會反對,會難過會不爽,可她內心并不是六歲,她也猜過自己的年齡,可能是潛意識的作用,她在面對爸爸時,不會把他當同齡人,而是發自內心的當成長輩,經過一番實驗跟總結,她強烈懷疑,自己上輩子只活到了十四五歲。 為什么呢? 很簡單,她也看過初中高中的課本,初三的她還看得懂,也總覺得自己學過,可高中的課本她就摸瞎,而且她看到十二三歲的初中生,也會覺得對方是小屁孩,但看到十四五歲或者更大一點的學生就不會那樣想。 不過十四五歲也足夠懂很多事了。 她還記得,她爸爸背著她給她做飯,也記得她生病時爸爸抱著她奔去醫院,那時候她高燒不退,嘴唇上都開始冒泡,她爸爸急得都哭了,等她燒退了以后他也一夜未睡,她還記得,幼兒園時有個同學的爺爺摸了她一下,她惡心得不行,回家以后說給他聽,一向溫和有禮的他在盛怒之下去廚房拿了把水果刀就往外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