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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出門,本身也不會帶多少錢財。農業(yè)社會又不像商品社會那樣什么都能買得到,更常見的是走個幾天都見不著人煙。比起帶錢,帶些鍋碗瓢盆反而更為劃算。 于是甄未涼帶了五十兩銀子,其他的全部埋了起來。 這里的單位和現代很像,五十兩差不多有五斤重。其他的衣物、工具等等行李加在一起差不多有十五六斤。 四舍五入,甄未涼每天得背二十斤東西走十多個小時。而他現在的身體只有十二歲。 容易長不高啊摔! 他悲傷地癱倒在客棧的床上,盤算接下來的方向。 盤個店做生意?找門派習武?買田地當地主? 如此趕了一個月路,最后也沒走出多遠的甄未涼自暴自棄地選擇了放棄。他低價買下了一家略顯偏僻的客棧,順便承包了附近的耕地。 客棧來往都是趕路人,住店本不貪圖口腹之欲。然而一看到甄未涼的臉、一嘗到甄未涼親手做出的食物,他們幾乎不肯離開了。對此甄未涼倒也不甚在意,只是多收了點錢。 就算來往的武林中人真要鬧事,甄未涼也不怕。他離開皇宮前在皇家書庫里發(fā)現了好幾本武功心經、醫(yī)藥巨著,翻了幾遍記下來以后,一路結合著練習武功、甄別這個世界獨有的藥草,如今也小有所成。還是那句話,雖然他練功時間晚了點,但他悟性高啊。 何況,他本就有打斗的基礎。 一晃就是五年,客棧附近被甄未涼種滿了菜和莊稼,順便養(yǎng)了幾只貓貓狗狗,雞鴨鵝也成了群。客棧幾經翻修,由原本的破敗模樣變得雅致整潔。偶爾聽客棧中來往客人大談特談江湖軼事,魔教與武林盟的爭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甄未涼會覺得好笑:他們恐怕怎么都想不到,這家客棧身兼多職的店主居然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武林高手。 原本他自己并不清楚自己的武功到了什么地步,直到有一天,一個江湖中還挺有名的魔教中人路過,聽見隔壁桌的人罵魔教,當場差點把甄未涼的店給砸了。甄未涼直接一腳下去把人踹翻,收獲了客人震驚的眼神后,才懵懵懂懂地對自己的境界有了個認知。 不過甄未涼不打算開黑店,把那人弄醒丟出店完事。至于武功,能制止在店里鬧事的人就夠了,他也不圖別的。 “知道魔教左護法宴行絕吧?聽說他就是在這一帶吃的虧。”忽然聽到熟悉的名字,甄未涼側頭望去。那兩個江湖中人聲音極小,但甄未涼還是聽得一清二楚。 “你也聽說了?好像說那位高人路見不平,遠遠站著,別人還沒見他動作,宴行絕就倒地不起了。然后那位高人還是沒有動作,宴行絕當時飛出房門。高人再一抬手,客棧門就關上了,全程云淡風輕,老厲害了!” 甄未涼一口自己種植炒制的好茶差點噴出來。 啥玩意兒? 有這種功力他整天還打掃那么費勁?直接嗖嗖嗖地不就干凈了,晚上關店連門都不用親手關。 “對對對,聽說那個店主特別好看,而且也沒有親眷,我看這家店會不會就是……” “我之前還以為他們夸大,沒想到店主居然真的好看到這種程度,他真的是男兒身?不會是女子假扮的吧?” “……沒事少看那些個話本。” 甄未涼抽抽嘴角,提了個筐去喂馬。 他到底還是養(yǎng)了一匹馬。馬雖然貴重,但江湖人士基本都有門路弄到手。他這匹馬是難得的好馬,價值不菲。雖然他武功到了一定境界后就啟程去把當初埋下的銀子挖回來了,但這樣的馬,他這點錢連個門路都摸不到。 所以這匹馬是他撿的。 真的是撿的。去挖銀子的路上遇到江湖人士打斗,兩人都死了,馬也死了一匹,剩下那匹半死不活,他就去挖了點草藥給救回來了。至于兩具尸體,他在附近找了個地方埋了。 確實是好馬,通體漆黑,無一根雜色。被救回來后也知感恩,對甄未涼格外親近。甄未涼拿起剛□□洗干凈的胡蘿卜遞到它嘴邊,邊喂邊撫摸它如墨的鬢毛。他本來還擔心來往客人有知道這匹馬或馬的主人的,好在至今沒有出現這樣的人。 他給它取了個名字,叫墨水。 墨水很乖。被甄未涼一路慢悠悠牽回客棧、悉心照顧,就知道這個人是他的救命恩人。甄未涼開店騰不出時間,就很少拴住它,任由它白天在附近亂跑。但它經過訓練,不會離主人太遠,一個唿哨就跑回來接受主人親昵的撫摸。 馬鞍等等行頭是甄未涼花了大價錢在附近城里鐵匠處打造的,但因為他基本不出門,這副行頭很少能見天日。 其實墨水在外面玩耍的時候已經吃夠了草料,但甄未涼還是習慣給它加餐。它尤其喜歡吃胡蘿卜,甄未涼為它專門種了一大片。可惜胡蘿卜成熟的季節(jié)短暫,現在又不像現代有大棚蔬菜。 “掌柜在喂馬?” 甄未涼早早察覺到身后那人,也就懶得回頭:“嗯。” “一看就是匹好馬。” “是啊,”甄未涼拍了拍墨水的脖頸,它把大腦袋湊到他肩上蹭了蹭,“它是難得的好馬。” 那人上前幾步,試探性地伸手想要撫摸墨水,卻被它一個側身讓開了。甄未涼微笑道:“不好意思,我的馬不太喜歡被陌生人觸碰。” 那人笑了笑,不以為意地道:“我只是想起曾經似乎見過這匹馬,想要仔細看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