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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下章字數挺多的惹,過1500了。 第21章 陳蕾蕾小朋友是七個月的時候被警察送上門的,彼時陳故還未滿十九歲。 原本青春洋溢的少年人正在為自己、為父母、為國家努力的時候,陳故父母的早餐車出了事故,夫妻倆雙雙過世,而半年后,他消失了很久的jiejie陳蕾,讓警察幫忙送了個孩子到家門口。 什么都不知道的陳故在外出時差點踩到睡在襁褓中陳蕾蕾,好在他收腳收的比較快才沒有讓陳蕾蕾血濺當場。 當時陳故抱起小孩兒是一臉茫然,他摸了摸小孩的襁褓,摸到了一封信和一塊眼熟的小玉鎖。 陳蕾在信中說了三件事,一,對不起父母和弟弟,二,她殺了人,怕是活不了了,三,希望弟弟撫養小孩長大。 陳故將信看了八遍,最后才確定字跡和玉鎖都是jiejie的。 抱了小孩回家的一小時后,他接到了公安局的電話。 兩個月后,他接到了監獄的電話。 陳蕾早年離家出走是因為男人,死也是因為男人。 那男人生意失敗后信了邪佛,在不知道什么鬼東西的慫恿下決定把妻女以焚燒獻祭,獻祭前,陳蕾先弄死了他。 陳蕾很早就被抓了,警方一開始就想通知陳故的,可在聽聞陳家父母剛剛過世,陳蕾和警方都猶豫了。 陳蕾蕾本應該送到福利院的,但陳蕾舍不得,最后央求警察,幫她把小孩送到父母家門口。 他們當時的行為是為了小孩,但都沒想過陳故也才是個剛滿十八歲的孩子。 監獄那邊打電話過來是想讓陳故帶小孩見陳蕾最后一面,但陳故沒去。 陳蕾被執行死刑后,陳故去監獄收拾了她的遺物。 陳蕾的遺物不多,兩個房本兒,一本筆記本、一只用完墨的圓珠筆,剩余的都沒了。 筆記本的扉頁上寫著把房本兒留給陳故和女兒,其它的頁上寫滿了“對不起”。 沒寫名字,也不知道她這對不起是給誰的。 . 陳故不會帶小孩,起初小孩哭他也哭,等到一大一小兩個人嗓子都喊得啞了他才擦擦眼淚開始哄小孩。 學校那邊他因為孩子的事情辦了休學,之后小孩兩歲大的時候,他把父母的這套房和jiejie的兩套房都賣了,帶著三張塞滿錢的銀行卡到了別的城市,然后在那里落地生根,將陳蕾蕾養大。 陳故在愛情剛剛萌芽狀態的時候被迫接受了太多不幸的事情,久而久之以后別說愛情了,他不厭世就不錯了。 真是成也小孩,敗也小孩,每當陳故想起還有個孩子要養,他便覺得咬咬牙生活還能繼續。不過說實在的最主要的是他不缺錢,不需要用血rou換取什么面包,否則他肯定抱著小孩一起跳黃河了,跳的時候還得穿上紅衣詛咒他姐永世不得超生。 帶小孩的壓力不容小覷,他很佩服自己mama的同時感覺自己快堅持不下去了,好在他找到了排解壓力的方式——哭。 就可勁兒的哭唄,反正沒人看見,自然也沒人嘲笑或安慰他。 大約是早年哭的太猛了,害得他淚腺太過發達,現如今的他有一點不順心就會哭,不過幸虧哭過就沒事了,心情還能恢復正常。 想必說到這兒大家應該知道陳蕾蕾名字的由來了,陳故雖然恨過他姐,但不至于恨一輩子,畢竟是親生母女,他不忍心剝奪陳蕾蕾的知情權。 只是墓地去過這么多次了,也沒見陳蕾蕾問過墓碑上面名字的問題,她這個態度總是讓打好腹稿準備全盤托出的陳故十分無奈。 如今陳蕾蕾慢慢長大,他也老了,早些時候被他嫌棄的女兒離他愈發的遠,陳故獨自一人的時候會考慮要不要找一個人陪自己過后半輩子,可在性向這里,他陷入了困境。 十八歲的心事已經記不太清楚,不過在陳故的印象中,他記得當初同學對別的女生心動的時候,他喜歡的是自己的同桌。 覺得他臉好看、指尖好看,發梢好看,甚至連橡皮都方方正正的很好看。 要不是那時候家里出了那么多變故,陳故說不定都頭腦一熱告白了。 如今同桌的相貌和名字他都記不清了,現在只剩下那一點微薄而復雜的感情埋在心底。 有時候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喜歡女人的,可在接觸女人的時候又會覺得渾身不自在。 但身邊的男人他更喜歡不起來,偶爾還會討厭他們說話聊天時的口氣和措辭。 就這么糾結著糾結著,終于有一天,老陳他遇到了讓他眼前一亮的人。 那會兒他還不知道自己對這個人有好感,只是覺得呆在這人身邊很舒服。 殊不知,那人和他有一樣的想法。 作者有話要說: 我其實也想一天多更,奈何手里有兩篇文,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我是處女座,有整點的習慣……所以…… 第22章 因為老陳哭得雙眼通紅,兩個人都沒了繼續逛超市的心情,于是商量之下,決定去超市門口的肯德基坐一會兒。 買單的時候老易想幫忙付,被老陳一屁股頂走了,老易被他擠到了超市防盜器那頭,隨著警報的聲音響起,周邊所有人的視線都朝著老易的方向看過來。 老易被他們看的后背冒出了一層冷汗,他為了自證清白向眾人展示自己口袋里的東西,隨后,在周圍人的注視下,他從口袋里掏出了兩盒超薄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