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黎明II_分節閱讀_34
“不會。”他搖頭拒絕,嗯,一如既往。 原來我還會問為什么,后來我就不問了,反正他有一大堆的理由。 諸如:Arthur不喜歡自己的公司有像土撥鼠一樣的女人存在,這樣會鈍化他的大腦(我在心中吐槽:對于一個連續三天不眠不休給勛小暮這只狗熊趕作業的女生來說,即使臉蛋上貼滿了SKII無紡布的面膜,也會像一只土撥鼠啊!!);我哥不喜歡一個狂打工去購買桃粉色包包的女人,這樣會讓他覺得這樣的女人很膚淺(我在心中的吐槽:個人審美觀不同,我還沒有吐槽你哥整天穿的像一根黑色的瘦鋼條,會行走的機器人!);我覺得美國那片奇怪的土地不適合你這樣人生活,你到美國一定會被他們嘲笑你的口音的啊,呵呵,…… 這些理由都不是最無聊,最無聊的就是——‘其實,你持有中國護照,這就意味著你失去了為康斯坦丁或者Atech工作的機會,因為我哥不會進去中國市場,他痛恨自己的華人血統,也痛恨中國。’ 我聽到這個可笑的理由,拍了拍勛小暮的肩膀,“你哥早晚會賺人民幣的,這跟他是否痛恨中國沒有半毛錢的關系。” “Why?” “Moalks.”我看了看表,應該去打工了,于是向外走,他跟在我身后,我來了一句,“早晚有一天,你也會在北京數錢數到不亦樂乎的。” “我才不會去北京!那里又大又亂又臟又差,吃的也不好,我討厭那個地方。” “放心,我相信你數著人民幣的那一剎那,不會再計較這些了。”我看了看他,“如果你不明白這些,那么,對于金錢,你就是曾經 had it,并且在未來要haveearn啦!!” “放心!勛氏家族不會清盤,所以我永遠不需要haveearn it啦!” “嗯。”我點頭,也像一只磕頭蟲,“我知道,勛氏家族千秋萬代,一統江湖啊!其實你們勛家江山代有才人出,像你哥,……,所以只要有他在,你們姓勛都餓不死的。” “那是你不了解他。” “我又不需要了解他!這一生我應該不會和他有任何私人關系!!”走出大門,我在門口推了自己的腳踏車,“對了,今天晚上我男朋友要從北京過來,我去接他然后我們在一起吃飯,你晚飯自己解決。” “不行!”勛暮生雙手抱著資料,“我真沒想到你是這樣的女人!有異性沒人性!為了男人連好朋友都拋棄。” “咦!”我詫異,“該說這樣話的人好像不是我吧!昨天是誰和什么 Cherry,Apple,還有Sunny和dy她們鬼混到半夜三更才回來?” 勛暮生怒視我。 “好吧,好吧,我投降!我帶去你!我先去打工,你到St. Andrew’s 大街上那家 Honey Duke的小甜點店等我,哦對了,幫我看著點他們的冰激凌,千萬不要讓薄荷和巧克力碎屑的冰激凌在我吃到嘴巴里之前賣光光!” “那么詭異的味道,只有你愛吃!”勛暮生很嫌惡的瞥了我一眼,不過,他微微點頭,算是同意。他忽然打了個哆嗦,“你為什么笑的這么詭異?” “我忽然想到了一個很美好的場景?” “什么?是不是和我這樣的人漫步在劍橋校園中的數學橋上,看著康河中的水草?” “不是。”我搖頭,“有一天,我睡醒,一睜眼,我面前是一個傾國美男,然后我的手中抱著一桶 Trinity旁邊的小甜品店手工制作的薄荷冰激凌,然后我開始肆無忌憚的舔著手中的冰激凌。嗯,最好,再有一些限制級的動作,就更加完美啦!比如,我舔冰激凌,他可以舔我,嘿嘿。” “……” 這次,連勛暮生都無語了。 下起了小雨。 天空都變得暗淡起來。 我眼前泛出了黑色的霧,原本明媚的圖像,鮮麗的人影,還有勛暮生帶著少年特有的青澀的臉蛋,連同Trinity昏黃色的古老的石墻都被這些原本稀薄卻迅速暴力擴張的霧氣吞沒,湮滅在黑色的漩渦當中。 …… 有人,從我手中抽走了什么。 我一睜眼,發現勛世奉站在我面前,他修長的手指從我手中拿走了iPad。 “幾點了?”我揉了揉眼睛。 勛世奉,“你還可以再睡一會兒,他們還沒有來。” 我看了看床頭柜上的小鐘表,其實,我只睡了15分鐘,卻似乎睡了很多年,像一條冬眠醒過來的蛇精,不過沒有增加王祖賢的美貌,卻多了蛇精的矯情。身體很累,縱欲過度稍微休息之后就更加累,直不起來腰,也伸不開雙腿,我特別想就這樣跟一根面條一樣盤在床上,一動不動。 忽然想起來夢中一個愿望,——一睜開眼睛,就有傾國美男,然后我的手中再抱著一大桶薄荷味道的冰激凌。 現在勛世奉就在眼前,冰激凌卻沒有蹤影。 他端著一杯黑咖啡,走過來,坐到大床上,側過身體,靠在抱枕上,拿過他的黑莓平板電腦,繼續看他的數據,我向他身邊爬了爬,把腦袋枕在他的大腿上,歪了一下,側臉閉上了眼睛。 我問他,“你,今天晚上有時間嗎?” “有。” “晚上陪我去電影節,好嗎?” “好。” 他把咖啡杯子放在床頭柜上,眼睛依然看著他的平板電腦,手指卻伸了過來,在我的頭發上,還有脖子后面輕輕摩挲著。 “Arthur,我像你養的貓嗎?” “不像。”他的聲音很平淡,“我不會為那只貓支付貓糧的錢,我卻可以給你康斯坦丁的股票。” 我,“……” 然后,我感覺自己后脖子的皮膚接觸到了他的手指,……,上面的東西,冰冷冰冷的,還很硬,金屬特有的堅硬。 我把他的手指拉到眼前。 這才發現他袖長白皙的手指上戴上了一枚素金的戒指,在左手無名指上。 象征著婚姻。 人類的傳統,求婚戒指用巨鉆,而結婚戒指卻是樸素無華。 因為在婚姻生活中,不是每天都由激情,每天都很快樂,甚至不是每一天都有愛情。當所有的美好的幻象,令人心悸的激情,似乎可以永恒的愛情燃燒殆盡之后,生活應該是平淡安穩的,甚至是無趣的,這似乎才是人生。 傳奇如勛世奉,褪去他身上無盡的金錢和極致的權勢,也許,他也只是一個每天研究海量數據,做出決策的普通商人。所不同的是,他一念之差,可能牽動的是千億美金,而不是蠅頭小利。 這對戒指還是燕城五爺爺給的,勛氏的舊物,民國的老金子。 戒指上面鐫刻的不是花紋而是《詩經》里面的一句話。 勛世奉戴著的這枚刻著,生死契闊;另外一枚,現在也躺在黑色的絲絨黑子里面,放在床頭,那枚應該屬于我,上面刻著,與子成說。 我,“為什么想起來戴戒指?” “我已經結婚了。” 他的聲音似乎挺不出情緒,也沒有起伏,只是很平淡的闡述了一個事實。平淡到無趣的地步,可是,就在那一刻,心口陡然好像裂開了一道縫隙,有熱熱的東西流淌了出來,糊住心口。 其實,這么久,我有的時候總是暗自想過,見到這個男人的時間不對,地點不對,有的時候,甚至覺得連人物都不對。 如果,我們當時在萬荷千峰園相遇,我只是蘇家的孫女,而他只是勛家的少爺,我們之間的關系只是家族的聯姻;又或者,我們在紐約相遇,我是Trinity的畢業生,他是康斯坦丁的大Boss,我的老板,我們之間會不會又是另外一個米蘭達和比爾蓋茨的辦公室愛情傳奇? 無論哪一種情況,也比現在這樣,隔著前世今生,巨額財富,謎團加著謎團的情景要簡單許多。 他從黑色絲絨盒子里面拿出另外一枚戒指,問我,“要我給你戴上嗎?” “好。” 他把這枚尚且還有他體溫的老式婚戒戴在我左手無名指上,嚴絲合縫,似乎被調整過,完全就是我手指的size,半點不差。 我忽然問他,“你,會不會有一天,你后悔娶了我。” 他沒有回答。 我,“這一生這么漫長,……” “沒有你想的那么長,其實人生很短。”他握著我的手指,“我剛開始創立ATech的時候,周圍的人都比我大,幾年后,他們與我同歲,現在,他們比我年輕太多。ALice,我大你許多歲,我對你,也許很多事情來不及后悔,這一生就已經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