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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澤酒量不差,但是很少喝酒。 剛才他只不過灌了兩瓶啤酒,跟喝水似的,沒什么感覺。 路燈昏黃的燈光穿過路旁矮樹繁茂的枝葉,星星點點灑在了灰色的長方形地磚上。 季澤雙手插著褲兜,就這么低頭數著磚塊,漫無目的地沿著馬路往前走。 半個月了,也該放下了。 本來就沒打算怎樣,這樣不也挺好。 早點斷了念想,也免得到了畢業割舍不下。 還有,是最重要的,不要給沈初造成困擾。 被一只狼喜歡,應該是被嚇著了吧。 晚風拂過耳畔,樹葉沙沙作響。 季澤仰起下巴,抬手摘了一片下來。 是香樟樹。 他和沈初曾經也一起種了一棵香樟樹。 “給你起個名字,就叫小初初吧!” “滾。” 季澤看著手上的那片葉子,心底壓抑許久的酸楚像是開了閥門,鋪天蓋地涌上他的喉嚨。 難受。 心上跟缺了一塊似的,就要死了。 季澤站在原地,放任自己細細感受這份因沈初而生的心痛難過。 或許這是沈初最后留給他的東西了。 因為是那種感情,因為是那種喜歡。 所以在被拒絕后,連最普通的朋友也做不成。 季澤料到會有這樣的結局,所以把它悶在暗無天日的心底。 無法觸及陽光,也不愿宣之于口。 打小無拘無束肆意妄為的狼崽子,第一次知道了害怕。 他怕有一天會和沈初形同陌路,相對無言。 可是他一再小心,卻還是落得了這樣一個結果。 季澤突然有些埋怨沈初。 既然不肯接受,為什么要把話問得那么徹底。 扯下最后那層遮羞布,就永遠蓋不回去了。 “我是狼,”季澤把那片樹葉扔進路邊的綠化帶里,他像是自言自語一般,輕聲道,“狼和兔子注定沒結果的。” 既然這份感情不被需要,那它的存在只會給人平添麻煩。 干脆就讓它從未存在過。 又或者,僅僅只存在于,自己的心底。 季澤掏出手機,給馬堂打了個電話。 “堂哥,你是我親哥,”季澤眼底泛紅,話中卻依舊拖著那副吊兒郎當的口氣,“你和你家小鳥,借我打打掩護。” 八月上旬,最熱的時候。 沈初坐在自己的書桌前,暴躁扔筆。 什么玩意兒,不會寫。 他發現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壓根看不下去書。 沈初隨手翻了翻桌上的暑假作業,決定放棄。 不在教室的話,沒有氣氛。 孟雨疏敲敲門,給沈初端來了半塊西瓜。 “寶貝吃西瓜,”孟雨疏滿臉是笑,“學累了吧?歇歇再寫。” “沒學。”沈初把作業合上一扔,接過西瓜放在桌上開吃。 孟雨疏拿過他的暑假作業一看,瞬間咋呼開了:“明天就開學了,你怎么就只寫了個名字!?” 沈初用勺子舀著西瓜,心道要不是明天開學,他連名字都不寫。 “不是好好學習了嗎?怎么還不寫作業?” 孟雨疏想摸摸沈初的腦袋,卻被自家兒子側身躲過了。 “別摸我頭。”沈初嫌棄道。 “自己兒子的頭怎么不能摸了?”孟雨疏變本加厲,兩只手一起使勁在沈初腦袋上摸來摸去,“你這個人都是我的。” 沈初:“……” 自己這個老媽這么大年紀了,外表跟小女生似的,內心也跟小女生似的。 “你爸慣得好,”孟雨疏美滋滋地搶過沈初手上的勺子,自己也吃起了西瓜,“兒子就沒老公好,連腦袋都不給摸。” 沈初歪著身子忍受孟雨疏的單手摧殘,心說老公和兒子能比嗎? 孟雨疏嘴上吃著,手上摸著,人舒服了,也就不跟沈初計較了。 “等你娶個小姑娘回來,老媽就不摸你腦袋了。”她笑著跟沈初揮揮手,“讓人小姑娘折騰你。” 房門被孟雨疏輕輕關上,沈初拿起勺子挖了塊西瓜。 誰家的小姑娘敢碰他頭發?胳膊給她折了。 沈初嚼著西瓜,突然想到沒有小姑娘,小伙子倒是有一個。 而且被摸了頭發自己還沒意見的那種。 又他媽是季澤。 沈初把勺子往西瓜里一戳,也不想吃了。 當年還沒分班的時候,他在樓梯口聽見季澤與馬堂的談話,說的不是白緋,是自己。 一年多前的事了,這匹狼崽子,從什么時候就動了這份心思? 自己沒他高,長得也兇,成績不好,還是只菜雞小兔子,到底哪里招季澤喜歡了? 沈初看著自己的手指,心里突然有了些許別樣的意味。 季澤竟然喜歡他。 是那種喜歡。 隔天沈初背著自己一字沒動的暑假作業去了學校。 寢室里,方恒正趴在桌上奮筆疾書。 “初哥,來這么早,抄作業的吧!”方恒一臉“我懂”的表情。 沈初把書包扔在桌上,走到方恒身邊看了看。 大袋鼠正抄著的作業字跡工整,沈初看著熟悉。 “澤哥的。”方恒揉揉鼻子,“他好像跟人出去吃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