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要不,借著這個演唱會給張旭表一
說唱音樂在國內本來就不是什么主流音樂,而且很多人對這種音樂有誤解,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曾接觸過說唱這種音樂。 林嫻所在的林家更是一個比較老的大家族,他們這些老一輩的人更喜歡中規中矩的東西,絕對不會允許林嫻喜歡或者去聽這些音樂,現在林嫻已經脫離了林家的管束,倒不如讓她體驗體驗這種,她本來就沒有聽過的音樂。 “那師父就先這樣吧,我先去準備準備,我這次要舉辦演唱會的曲目,票我已經給你寄了,你可以送給你的朋友們看,明天見?!?/br> 明天? 張旭聽到這個時間,瞬間就驚了:“你已經決定要在臨南開演唱會了,那你還來問我做什么呢?” 電話另一端的mc情圣自然是笑了:“我當然是來讓師父當我嘉賓的呢,演唱會自然是要開的,師父能來最好了,不來我還是得開呀,畢竟要qia飯的嘛。” 說完這句話之后,mc情圣就把電話給掛了,留下張旭一個人在孤零零的客廳里面,被雷得不輕,mc情圣這一檔子事,顯然把他雷得外焦里嫩的。 感情這家伙已經有了自己的打算,并不是來征求他的意見,而是來聽聽他的意見,看看是不是最好的? 這家伙還是和以前一樣,沒有一點正形! 張旭笑一笑就偷偷摸摸的回到了自己的臥室,隨后從自己的行李箱里面摸出了一些專業的設備,將設備組裝好之后便開始制作伴奏。 沒有用到幾分鐘的時間,他就把伴奏制作好了,因為這次他準備給林嫻表白,所以他寫的歌是關于和林嫻第一次見面,也就是他們算是一見鐘情的畫面。 為了能讓林嫻有那種觸景生情的感覺,所以張旭運用了大量的魔音在其中,魔音主張殺戮,林嫻和張旭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剛好張旭還在被追殺,林嫻救了張旭一命的時候,用魔音更能表現出那樣的情景。 所以張旭很是認真的鋪墊著魔音,將魔音貫穿進的前奏主歌高潮尾聲,細細的描繪出了一段很是深刻的相遇,也將兩個本來沒有任何關系的人因緣巧合下的相遇的畫面感,刻畫得淋漓盡致。 一陣cao作后,以至于張旭在做好這個伴奏的時候,整個人都沉浸在其中,很久很久才從那樣的情景中走了出來。 張旭很久才能走出來,這倒不是因為魔音的原因,而到是因為這首歌讓他回想起了那段往事,那段往事就算是在他昏迷三年期間也時不時將他從夢魘中喚醒過來,也是支撐他活下來的一個重要因素。 將伴奏制作好了之后,張旭就開始寫詞,寫詞對張旭這種級別的說聲歌手來說,已經信手拈來,根本不用任何想,只要他的腦海中有一個情景,詞匯量完全就像潮水涌來一般,源源不絕的躍然紙上。 將伴奏放了一遍后,張旭已經根據這個伴奏,把詞填出來,就開始錄歌了。 錄歌的過程自然不用贅述,雖說張旭有三年沒有錄歌,但是他的實力還是在水平線上,失誤了一兩次之后,這首歌便順利地錄了出來,當他錄完這首歌試聽第一遍的時候,一滴淚水順著他的臉頰滑了下來。 這里面或許有回憶當時第一次見面的感動,當然更多的是,現在身為自己曾經想要照顧一輩子的女人的丈夫,這種夢寐以求的愿望實現后的欣喜若狂。 第二天一早,林嫻睡到自然醒,便慵懶的穿著睡衣來到了客廳,吃著張旭早已該準備好了早餐一臉笑意,這樣的生活才是她想要擁有的。 吃完飯之后,她感受到了張旭直直的盯著她的目光。 而這個時候,張旭也感受到了林嫻注視著自己的目光,兩人都尋思了好一會兒之后,這才開口說道。 “今天晚上我們一起聽個說唱吧!” “今天晚上有個說唱的演唱會,你要去嗎?” 兩個人同時說出的話,讓對方不由得愣住了,隨后噗嗤笑了起來。 “沒想到你一個每天都穿西裝的人,居然還喜歡聽說唱?!” 林嫻看著張旭隨時隨地都穿著西裝的模樣,整個不由得有一種不知道怎么說的感覺。 昨天晚上她接到了她大學時認識的一個朋友的電話,邀請她今天晚上去臨南體育場參加他的演唱會。 邀請她去參加今天晚上在臨南體育場舉辦的演唱會的人……自然就是mc情圣。 林嫻和mc情圣,是在林嫻大二的時候,學生會在酒吧舉行團建的時候認識的。 當時mc情圣在酒吧里面駐唱。 四年前說唱還沒有這么現在這么火,除了偶爾發發歌之外,并沒有任何在主流市場演唱的機會,所以表演說唱歌曲的地方,就能是在在各大酒吧,還有club。 對于林嫻這種從小在林家長大的乖乖女來說,根本就沒有接觸到說唱音樂的機會,一般情況下她都是被長輩帶到大劇院去聽歌劇,偶爾要聽聽流行歌曲,也得讓長輩們鑒定之后才能讓她聽。 一般情況下她也根本就不能聽到什么情歌,而mc情圣唱的這種說唱是當時她也是第一次接觸的,甚至也算是第一次接觸到他所唱出來的這種近乎直白的愛。 林嫻記得mc情圣,當時唱的所有歌都是情歌,都是寫給他曾經愛過的女人們。 那個階段的年輕人根本就不太愛這種,沒有任何旋律,只是用自己的聲線,近乎于吶喊著發出自己獨白話語的歌曲,所以那些來場下的人除了跟著節奏跳動之外,根本就沒有人靜下心來聽他的歌曲。 這樣的情況mc情圣,自然已經見慣了,所以他基本上都不會和臺下的觀眾有任何意義上的互動,就這樣唱自己的歌,唱夠時間之后就離開,這樣的生活對于mc情圣來說已經是一個周而往復的死循環。 而這一天,和以前的日子都不一樣。 在酒吧一場喧囂的氛圍中,mc情圣突然發現有一道很是專注的目光,一直在盯著自己看,甚至他還很驚訝的發現,這個到目光的主人,時不時的還會拿出一個本子在本子上面涂涂畫畫,顯得很是認真。 這樣的情形自然吸引了mc情圣的注意。 當他看到這道目光的主人的時候,才發現這個女人,完全就是一個典型的乖乖女形象。 說真的,在mc情圣從玩說唱音樂的那一天起,他就不是很喜歡這種乖乖女,因為這種長得就像乖乖女的人,基本上是不可能來到這種地方的,就算來到這種地方也不會欣賞他這種音樂的。 而這個乖乖女和她以前看到的都不一樣,因為他從這個乖乖女的眼中看到了一種認同。 當他的演出完畢之后,他就走到了林嫻身邊,發現這個女孩依舊在那里寫寫畫畫,當他注意到這個女孩寫的究竟是什么的時候,他整個人瞬間呆住了,因為這個女孩記下的是他唱過的一些歌詞。 而這個女孩記這些歌詞也不是隨便記的,記下的是她覺得最為認同的歌詞,而她最認同的歌詞恰好是mc情圣覺得自己寫的最好的歌詞。 擺在林嫻面前的那張紙上正中央寫著…… 吸血鬼不需要入睡 入睡只為消磨掉沒有你的時間 每次從孤單中蘇醒 只為出現在你身邊 這首歌mc情圣記的是他開場唱的那首歌,而林嫻把這首歌詞寫在歌詞本的正中間,證明她當時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就隨手記下來了。 “你好,你以前有聽過說唱嗎?” mc情圣看到這里,當即就開口了。 林嫻抬頭就發現剛才在臺上唱歌的人出現在了身邊,又聽到了他的問話,有些不好意思說道:“呃,這是我第一次聽說唱?!?/br> mc情圣沉默了。 他的眼睛里面仿佛被一顆沙子進入了一般,有些濕潤癢癢的。 第一次聽說唱就能記下他曾經寫過最深刻的歌詞,這說明這個小姑娘是用她的心在聽自己的歌,他感覺自己得到了別人的尊重,這是他玩說唱這么多年,第一次從別人這里得到了尊重。 從那天以后林嫻和mc情圣都保持有聯系,林嫻偶爾還會去酒吧聽聽mc情圣唱歌。 這樣的交集一直維持在林嫻畢業后進入清嫻集團,從那之后,兩人之間便再沒有見過面了。 不過也算是mc情圣的影響,林嫻在那一次聽到mc情圣唱歌之后,就開始喜歡上了說唱這種音樂,經常在一個人的時候,都會習慣性的打開手機,聽聽mc情圣的歌,聽聽其他說唱歌手的歌,感覺這才是屬于她骨子里面的叛逆。 這么幾年,林嫻從一個懵懂無知的女大學生,成為了一個上市公司的女總裁,mc情圣也從一個默默無聞的酒吧駐唱,成為了一個在國內甚至全世界都很有名的說唱歌手。 因為工作繁忙的原因,兩個人都沒有過多的聯系,今天早上mc情圣,突然給林嫻打了個電話,讓林嫻晚上來看他的演唱會。 其實林嫻今天早上起床前,也在想她和張旭兩人雖然結了婚,但是還沒度過蜜月,要不要借她休假的機會,帶張旭來個蜜月旅行? 就在她想到這些事情的時候,就接到了mc情圣的電話,聽到了他要舉辦演唱會的消息,還從mc情圣那里得到他要向一個他喜歡的女孩子表白的消息。 林嫻瞬間靈光乍現,腦海里突然閃過了一個想法……要不,借著這個演唱會給張旭表一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