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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心有情_第11章

    原來如此,原來是這樣,原來程吟對隋風是這樣的感情?!白晚恍然大悟,在驚異于程吟情感的同時,又不禁有些迷茫——那隋風和自己呢?

    他想起一次醉酒后,隋風摟著他,嘴唇有意無意地擦過他的脖子,仿佛一個若有似無的親吻。

    那是親吻嗎?

    白晚不知道,他心亂如麻。

    生日會之后,看似什么都沒有變,卻什么都變了。

    至少對白晚來說是如此。他感覺自己就像一個被塞得死死的玻璃瓶,里面晃蕩著guntang的水流,卻一點兒都倒不出去。

    他感覺自己要爆炸了。

    第六章

    程吟打開家門,撲面而來一股刺鼻的酒味。他連忙把買的菜放在鞋柜上,大聲喚道:“隋風哥?”

    隋風剛起來,頭發亂糟糟的,胡子拉碴,只穿著一條短褲,光著膀子坐在客廳支起的小飯桌旁,手邊的啤酒瓶空了一半。

    “哥你怎么又喝酒?你昨晚明明答應過我……”程吟跑過來想要搶他的酒瓶,又不太敢動作,最后委委屈屈地坐下來,目光里滿是懇求。

    隋風最怕看見他這樣的神情,煩躁地一揮手:“昨晚我喝醉了,說的話當不了真。你別管我!”

    “……”程吟的眼睛紅了,翕張著嘴唇,似乎想爭辯什么,但到底沒說出口。半晌,才低聲道,“我去做飯。”

    廚房里很快響起了炒菜的聲音,隋風的一瓶啤酒也見了底。其實他酒量很好,昨晚那么多白酒也沒怎樣,現在一瓶啤酒根本不是問題,只是空腹喝有點難受罷了。

    他按了按自己的胃,忍痛站起來,走到廚房門口,抱起雙臂看著里面的人。

    程吟圍著圍裙,背影很清秀,瘦腰窄臀,肩膀也不寬,像個高個子的短發女生,很難想象這樣瘦弱的身體里能爆發出那樣高亢的聲音。程吟的聲音條件與白晚一樣,都是得天獨厚的,雖然技巧上還有待磨煉,他卻有一個白晚無法比擬的先天優勢。他比白晚更懂如何融入和表達感情,可以說,他比白晚更適合當一個流行歌手,為大眾唱出情感心聲。

    他是天生的歌手,本不應該浪費時間在自己和樂隊身上。

    可是他跟著他已經快二十年了。

    從小就跟在孩子王似的隋風身后當小兵,后來又一路跟著他上了初中、高中、大學,白晚離開樂隊后,程吟主動提出要來當主唱。隋風原本是不同意的,他知道程吟抱著什么樣的心思,他甚至想要對他說清楚,讓他離開算了,就讓樂隊解散算了。可是程吟先他一步將樂隊的其他人找來,當著大家的面,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梁成著他們當然是驚喜贊同,這樣樂隊不會解散,隋風也不用夜夜酗酒了。梁成著甚至開始撮合他們倆,他一向看不慣白晚,覺得白晚太清高,相比起來,還是溫柔體貼的程吟更加討喜。可是程吟從來沒有對隋風有過越矩的行為,哪怕后來他們搬進了同一個房子,程吟開始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了,他也沒有說過一次“我喜歡你”。

    好像不說,隋風就無法真正地拒絕他。

    程吟將鍋里的土豆盛出來,關上油煙機,一轉身,對上隋風的雙眼,愣了一下。

    “哥……你站在這兒干嘛?”

    隋風也覺得自己站在這里好像一個偷看的變態,他摸摸鼻子,想說點什么,一開口,卻打了個酒嗝。

    “……”

    程吟忍不住笑了,在圍裙上擦了擦手,走過來推他:“叫你不要喝酒,臭死了。”

    “真的嗎?臭嗎?”隋風故意對著他哈氣。

    程吟白`皙的面皮迅速地紅了,仿佛染了胭脂似的,分外嫵媚。

    “哥,你太討厭了!”

    這句話說出來像在撒嬌。從小到大,程吟一直喜歡對他撒嬌,樂隊其他三個人還笑過他,說程吟是他養的小狗狗、小寵物,只有白晚面無表情,從不跟著起哄。那時隋風還覺得白晚在吃醋,暗暗歡喜。現在想起來,簡直是一場笑話。

    白晚那人,根本不懂什么是感情,又怎么會吃醋?

    一切只是自作多情。

    一想到白晚,想到前陣子的偶遇,隋風的心像浸在了冰水里,什么興致都沒了。

    程吟還倚在他的胸前,推著他往客廳走,從脖子到耳垂全是粉`嫩嫩的,一低頭就能觸碰到。

    在客廳站定后,隋風深吸了一口氣,輕而堅定地將程吟推開了。

    程吟僵了一下,緩緩抬起頭。

    隋風一對上他的目光,就像觸電似的飛速彈開了。

    這氣氛太奇怪,隋風顧左右而言他:“飯好了嗎?吃飯吧!”

    飯上桌了。土豆燒牛rou、宮保雞丁、干煸四季豆,西紅柿蛋湯,都是家常小菜,也都是隋風喜歡吃的。

    程吟給隋風盛了一碗飯,輕聲說:“你先吃吧,我去收拾一下。”

    昨晚他其實就已經收拾了一波了,昨晚隋風說是要聚餐,不知從哪兒回來,醉得一塌糊涂,吐了無數回。程吟連夜將他的衣服褲子連同床單都洗了,搞到凌晨三點才睡。

    但他早也習慣了。

    他走進臥室,把隋風脫掉的背心撿出來,放進洗衣簍里,又找了一件干凈的短袖出來,扔給隋風。

    “穿上吧,小心著涼。”

    “謝謝。”隋風順從地接過衣服,飛快地套好,那只雄鷹被遮住了頭。程吟看了他的臂膀一眼,又轉身走進了臥室。

    他打開窗戶,讓夏夜微涼的風透進來,驅散酒氣,也驅散一下心頭的綺念和憋悶。

    他不知道這樣的生活要維持多久,若有似無的小曖昧,看似咫尺,實則天涯,當初是他自己的選擇,現在卻快要受不了了。三年前跟著隋風搬進這里時,他還以為是他們新生活的開始,是他們樂隊的新開始。沒有出道又怎樣?沒有名利又怎樣?他們還是可以自由自在地唱歌,簡簡單單地生活不是嗎?而且,參加比賽之后,他們樂隊的名氣比原來大多了,根本不用為生計發愁。可是隋風仍舊不快樂,一點兒都不快樂,雖然酗酒的毛病在程吟的看管下好了很多,卻時不時仍會喝醉。程吟知道他還想著白晚,還希望白晚能回來,只是他抹不下面子,解不開心里的結。既然隋風做不到,那就讓他來做好了。他愿意為所愛的人付出,犧牲,他愿意成全。可是,隋風連這個機會也不給他。程吟真的茫然無措了,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夠做什么,他原以為只要一直陪在隋風身邊,總有一天能占據白晚的那個位置,就像他成為“狂野樂隊”的主唱一樣。可是三年了,每當他以為快要成功的時候,卻發現自己其實還在原地。更可怕的是,他也走出不來了。他好像畫了一個圈,將自己牢牢地困住了。

    這樣的僵局,總有一個人,或是一個契機要來打破的,不是嗎?自己還能忍受多久呢?

    這時,隋風低沉的聲音在客廳響起。

    “程吟,你過來一下。”

    程吟被驚了一下:“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