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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皮毛披風價錢不便宜,二百靈玉,雖然沒什么靈力,但這料子十分少見。 店主看著小孩期待的眼神,開口的時候,仿佛神使鬼差,到嘴的價錢一下子就打了個對折:“……一百靈玉。” 蕭晚微微松了一口氣,他手上的錢剛剛好,但是他還想給沈叔叔帶一份禮物呢。 最后,在蕭晚的努力講價中,他用一百靈玉買了這件披風和一件皮毛護腰,他還記得沈叔叔腰傷最重,暖和的護腰應該實用。 那披風和護腰包起來之后比蕭晚整個人還大,店主還從后面拉了一個木質的小板車送給他,把衣服的包裹放在上面,蕭晚就可以拉著走了。 “謝謝您,”蕭晚走之前朝店主禮貌道謝,“您真是好人。” 店主看著他,依舊沒抓住記憶碎片,只是覺得越看越熟悉,少賺個一百多靈玉和不值錢的小車對他來說實在不算什么。 “小客人可以在我們店多坐一會兒,”他道,“沒關系的。” 蕭晚看了看時間,已經不早了,他婉拒了店主的好意,拉著小車慢慢地往回走,沒一會兒,就碰到找過來的老師了。 “嚇死我了!”那老師驚魂未定,“若是真的丟了,我們可怎么和家長交代!” 蕭晚倒是平靜,還出聲安慰她:“沒事的,我只是買了點東西而已。” 他離開之后,店主卻還在發呆。 柜臺那邊的店員似乎對剛剛那單生意很不理解,猶豫了一段時間,最終還是忍不住小聲地提醒著他:“那披風賣虧了,光料子收來就要七十多靈玉,這還不算加工費呢。” 店主擺了擺手,也沒生氣,他如今的身家完全不在乎這一點靈玉。 “我與那孩子有緣,”他道,“何況……” 話還未說完,電光火石之間,他好像抓住了什么。 “你剛剛說,收料子?” 店主想起來了。 在他還很年輕的時候,只是一個皮料商,還沒有這許多家店,也沒有多少錢。那時候的他也不在柏雪城,在離這里很遠的青葉城生活。 皮料商的生意其實很簡單,從靈修手里買入他們獵到的野獸皮毛,做些加工之后再賣出去,掙的都是奔波的辛苦錢。 那個時候,他在青葉城里常合作的那些靈修當中,有個特別的少年。 一般靈修進入森林狩獵都會組隊,一來人多危險小些,二來不同屬性相互配合便能挑戰更厲害品質更好的野獸,但這少年卻是獨來獨往,不少人在背后說,他是個不祥的人,身帶厄運,天賦不好,才被家族從上界拋棄,一路落到這里來,而且脾氣也差,陰鷙地很,正常人都不想與他有什么接觸。 少年是火系,一開始,他獵來的皮毛總有很大范圍灼傷的痕跡,這賣不到多少錢,經過他幾次提意見之后,再送來的皮毛,便只有要害部位有一個洞,其他地方都干干凈凈,很是漂亮。 店主只想掙錢,只要材料好,什么傳言無所謂,只是他每次按時來收皮料,都會發現少年身上遮不住的傷。 少年其實靈力一般,狩獵危險,一半來源于野獸兇殘,一半來源于競爭者,森林里時常發生搶獵物的事情,他一人單槍匹馬,自然打不過其他隊伍。 沒有人有閑心同情他的,弱rou強食,生活本就不是個容易事情。 后來有一天,發生了一些不一樣的事情了。 少年家多了另外一個人,不知道從哪里來的,看起來和他差不多大。店主上門收料子的時候,看到了那個人拿著綠色的藥膏,在給少年身上的傷口上藥,動作很輕,還問他:“疼嗎?要是疼的話就說,我再輕一些。” 疼久的人,最是受不了這樣溫柔的對待。 店主覺得好奇,便多看了一眼,他看見了一雙綠色的眼眸,也見了叫人一見難忘的傾城絕色。 但他就來得及看了一眼,下一秒,少年就兇惡地抬手遮住了那張臉,轉身瞪著他:“看什么看?拿了東西還不趕緊滾?” 他無奈,只好走了。 許多年后,奔波勞累的皮料商成了富甲一方的大店主,那個少年……成了望天帝君。 那是秦樓。 店主深刻地記得這段經歷,在他還沒那么老的時候,還經常炫耀性地和別人提起,當然,是美化過的,若是說了實話,帝君在十六重天基本上是被虐過來的,那實在不好聽。 但是現在老了,這真實的記憶撿起來就沒有那么容易了。 在好不容易想起來之后,他也終于明白過來,為什么會覺得那小孩的臉熟悉。 那孩子,與記憶里那個給帝君上藥、溫柔地問他疼不疼的人,長得很像,特別像,連那雙漂亮的綠色眼眸都一模一樣。 待店主想起來,追出去之后,蕭晚已經走遠了,街上人頭攢動,看不到小孩的身影。 他又是獨自一人來的,店主只能回想起那披風是他要買給家中父親穿,其他的信息便沒有了。 是巧合嗎?長得這樣這樣像。 店主在外面站了一會兒,茫然了一陣,又回去了。 他轉而又覺得自己可笑,若真是那人的孩子,怎么會落到十六重天來呢? 第10章 蕭晚并不知道這回事,大市場是最后一個景點,逛完這個,旅途便算完了,他們一行人在收拾完東西之后,很快在傍晚的時候回到了十七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