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嗷嗚大魔王_第121章
于是阮眠深吸口氣走上了舞臺,主唱對他說了什么,他完全聽不清,腦子里嗡嗡作響,主唱又和他行了貼面禮,將舞臺完全交給了他。 阮眠站在聚光燈下,睫毛上像跳躍著光。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握住話筒的。 …… “好像在做夢!” 回去的路上,阮眠似乎醉了。 他倒著走,時而旋轉一圈,臉上帶著傻乎乎的笑,興奮勁還沒過去。 “我覺得我一點也不結巴了。”阮眠勾住路嶼森的食指。其實他只喝了一杯酒,遠遠不到醉的程度,大概是這件事的本身讓他沉醉。 “下次不讓你去了。”路嶼森借著手指的勁把人拉回來。 酒吧里的豺狼虎豹太多,唱歌的阮眠很迷人,如果他不在的話,那些人可能會把他的羊生吞活剝。 他們往家走去。 “你以后要不要做歌手?”路嶼森問。 阮眠微醺搖頭:“不要。我不想做歌手。” 路嶼森笑:“那做什么?繼續做我的助理,還是做攝影師?” 他覺得很有這個可能性。 誰料阮眠忽然認真了起來,大概是嫌仰著脖子太累,對路嶼森招了招手說:“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一輩子給你做助理。” 路嶼森稍微低下頭,深深地看著他。 “可是你不需要呀。”阮眠一字一句講得很清楚,“你不需要我僅僅做你的助理,你需要我成為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在你失意、悲傷、難過的時候,我永遠可以做你的后盾,做你的避風港。” 路嶼森從來不知道,原來阮眠答應來B國,離開他獨自成長,竟是因為這個原因。 在他認為不知世事的這顆小腦瓜里,不知什么時候已經有了這樣的想法,眼前這個二十不到的人正試圖用自己單薄的肩膀分擔他的重量。 誰說阮眠太軟的? 這一刻,在路嶼森眼里,阮眠簡直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了。 “我要做音樂人!”阮眠對他說,“一首歌可以賣好多好多錢。那么你就可以做一個藝術家,不再天南地北的拍照工作,而是在家里畫畫。” 路嶼森心中一震。 “哥哥說你畫畫最棒了。”阮眠還在繼續,“你可以不為了賺錢而畫,就畫你喜歡的東西。” “綿綿……”路嶼森心中一片柔軟。 原來阮眠什么都知道。 “可以畫我嗎?”阮眠眼睛亮亮的,“我也是你喜歡的嗎?” 路嶼森輕輕吻他:“我最喜歡你了。” * 因為受傷的緣故,路嶼森正大光明的推掉了近期的工作,現在他要試著轉移工作重心了。人不是陀螺,怎么會不累?再說了,就算是陀螺也有要停轉的一刻。 路嶼森知道,是他的忙碌造成了他的驕傲自負,是他的驕傲自負造成了萬般疏忽。 專業能力是一回事,處理好人際關系、塑造自己的品牌又是一回事。 當然,他不會真的像阮眠說的那樣而轉行去畫畫,愛好可以保留,但吃飯的飯碗不能丟的。 適當減少工作,多出有意義的精品,是慢下來的他應該要做的事。 兩人在家宅著,周末過得很愜意。 阮眠拿出電腦,坐在地板上靠在路嶼森身下的沙發上,后者則頭枕公仔,手有一下沒一下的玩弄他的耳朵。 他們之間有很多情侶才會有的小動作,總之不會閑著,總想在對方那里彰顯自己的存在,尤其是某個分分鐘拿到成人劇本的大魔王。 “你看,這張可以嗎?”阮眠翻到一張圖。 那照片畫面很干凈,應該是將近傍晚時所拍攝的,天空出現了神奇的寶藍色和橘色混合,像是水彩。這樣的天空下有一排白色的欄桿,黑色的柏油地面,黃色的車道線,一個穿著紅色衛衣的男生騎著山地車半直立身體著努力往前。 “很棒。”路嶼森看了眼,衷心稱贊,“色彩很漂亮,很生動。” 他稍微立起上半身,傷口還疼,他動作也慢,“不過應該用小光圈,景深不應該這么淺的,等等,你是在拍人還是拍景?這個小哥哥挺好看的。” 路嶼森瞇起了眼睛。 阮眠心虛,他的確把焦點都放在那個男生身上了。 實際情況是當時他準備拍景色,男生入境太快,他不自覺被吸引后就按下了快門。 路嶼森最后在他耳朵上捏了下,不再繼續這個話題,繼續翻看照片。 下一張圖也很有意思,黑白色的旋轉樓梯,像是在學校拍的。 “這張很有味道。”路嶼森很喜歡這一張,“你知道有一位大師,他的名字叫布列松,他常常能找到我們想不到的角度去定格世界,我很喜歡他的作品。” 誰知道阮眠還在糾結剛才那個問題:“我不是故意要拍小哥哥。那、那天我步行回家,碰巧拍的。” 他可憐又誠懇的對路嶼森說,“我每天都帶著相機,因為我還是喜歡拍照……因為你喜歡。” 路嶼森根本沒在想這件事,也不覺得戀人拍攝了其他人就不高興,畢竟攝影是用光的藝術……脫光是基本技能,連別人的裸體拍攝他自己都不知道拍過多少了。 路嶼森手指點了下方向鍵,正要出聲安慰這個笨蛋,入目卻是自己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