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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番評價并未非要評出個高低,只是從切題角度不同分了個高下,大家一時都覺得頗為信服。 除了沈初,覺得這摯友的好意,還真是讓他很為難啊。 而且在座人也都能看出,沈初這詩,還頗有和王勒針鋒相對的意思,王勒拿他相貌和出身說事,他便暗諷王勒之流是白目,膽子頗大,但也頗為率性。 不過范雍回避了這個問題,再加上除了王勒沈莊之外,本來對沈初的才學就很佩服,所以將他的詩評為最佳也沒意見。 至于王勒和沈莊雖心有不滿,但也沒法站出來說啥,五皇子都說沈初的詩好了,他們還不服,雖然他們瞧不來沈初,和五皇子交際也不多,但是一個皇子,尤其一個軍功赫赫的皇子,他們還是不敢明面得罪的。 方才李狄將沈末稱呼為沈三公子,便是認了沈初兩兄弟在寧遠侯府的身份,不僅是沈莊在這不敢說啥,就算是寧遠侯沈容站這了,也只有聽著的份。 李狄道,“沈公子的詩的確上佳,不過孤常年在邊關征戰沙場,馮公子所作的詩同樣讓孤頗為動容。不若將沈公子與馮公子一道評為上佳,也都要出一個節目好了。” 圍觀群眾樂于吃瓜,紛紛拍手叫好。 如果換了習慣了這種場合的其他人,這都不算啥。但是 這四個被打包的當事人,還真覺得自己是被趕鴨子上架。 眾人起哄道,“沈公子才學不凡,想必琴藝也特別高超吧?不若給我們彈奏一曲可好?” 沈初老實道,“在下不會彈琴。”不過要是想聽小曲,他倒是會不少現代的流行曲,實在逼得太急了給大家來首陽光彩虹小白馬也不是不可以的。 眾人都以為他是謙虛,他越是謙虛,他們就越是不想善罷甘休,就連沈末都到,“哥,你來彈琴,我來舞劍,也算是滿足大家要求了。”沈末雖然沒看過他哥彈琴,但在他認知里,琴是君子六藝之一,他哥怎么也是會的。 大家紛紛道,“這個提議好!” 沈初拿出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道,“那在下就獻丑了,覺得難聽可不要怪我。” 眾人洗耳恭聽,一副期待的樣子。 沈初起身坐到琴前,一拂衣袖、起好架勢,眾人已經做好準備欣賞美妙的琴聲了。 沈末也已拔出劍、起好勢,只待琴音響起,便和琴而舞。 “滋、滋啦——” 刺耳的琴音灌入耳膜,眾人紛紛捂起了耳朵、皺起眉,待勢而發的沈末差點趔趄一下摔倒。 “噗——”李狄忍不住笑出了聲。 沈初跟小孩子一樣,剛碰到琴還是蠻新奇的,雖然不成曲調,但是能發出聲音。等到回過神來發現大家嫌棄的表情,無奈道,“都已經說過我不會彈琴了,你們偏不信。” 剛準備起身,卻被一只手溫柔有力地按住了。 沈初抬頭,看到李狄起身坐到了他身邊,接過他剛剛不成曲調的琴音,雙手劃過琴弦,鏗鏘有力的琴音傳出來,如金戈鐵馬、枕戈待旦,瞬間引人入勝。 沈末驚詫了一瞬,卻被這琴聲激起了劍意,頓時飛出亭外,在山谷的樹林間憑劍起舞。 忽而如狂暴的北風過境,陰風怒號;忽而如千軍萬馬奔騰而過,奮勇廝殺;時而激烈、時而高昂,突然一聲雄鷹的嘶鳴從萬里高空劃過,萬籟俱寂,仿佛只剩下死亡的寂靜;瞬間直轉而下,如急促的暴雨,沖刷在漫漫無垠的黃沙之上,尸骨遍地,血色未干。 而沈末的劍氣也隨著琴聲震得紅梅白雪簌簌,瞬間如置身雪海花雨之中。 眾人一時都看呆了。 因為李狄的母親是北胡人,他的眉眼要比一般人深邃許多,再加上那高挺的鼻梁、削薄的唇,彈琴時仿佛帶著凜冽殺意的神情,一切讓他顯得越發的迷人。 沈初一直盯著李狄的側臉,臉上泛起了桃色,眼神里帶著明顯的癡迷。他覺得自己可能是深度顏控患者,看著這么帥的大反派都快忘記呼吸了!更要命的是,李狄還側過頭一直盯著他,那勾人的視線奪魂攝魄,整個心神都仿佛被他牽引,渾然不似自己。 沈初心道這大反派彈琴的樣子怎么這么帥! 一曲即畢,大家紛紛驚嘆道,“妙絕!妙絕!” “如此鏗鏘的琴音!” “如此高超的劍術!” “吾等得見,三生有幸啊!” 沈初:反派才是真絕色! 毛團在腦海里道,“還有男主角也很帥好伐?” 沈初:嗯,有道理,突然感覺男主和反派好配—— 007械質聲音:“觸雷警告!觸雷警告!扣除宿主生命值10!” 沈初:“我錯了我錯了好伐!真是要了老命了,隨口一說也不行啊——”真是過時的被淘汰系統,一言不合就變成無情的機器,一點也不友好。 李狄盯著沈初道,“不知沈公子覺得孤琴音如何?” 沈初從和毛團的爭執中驀然回神,紅著臉囁喏道,“自、自是好極。” 李狄:“只要沈公子愿意傾聽,孤愿一直為沈公子撫琴。” 沈初覺得自己的胸口一直砰砰砰跳,心臟仿佛都要從胸口跳出來了。 這時,崽崽在中間用自己的小胖手賣力地鼓掌道,“哇,叔叔好厲害!啪——啪——啪——” 沈初滿腦袋的粉色泡泡瞬間被崽崽的小巴掌給拍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