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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趣閣 - 歷史小說 - 世界穿梭在線閱讀 - 第215節

第215節

    方立安跟大家一起把地種上,睡了個飽覺,吃了頓飽飯,然后手里拎著兩支長矛就出發了。

    原始人出遠門,不需要帶干糧和淡水,因為任何東西都可以就地取材,包括他的長矛。

    尋兩塊硬度適中的石頭,找好角度,控制好力度,互相碰撞,石刀就有了。

    有了石刀,就有了長矛。

    有了長矛,就有了獵物。

    至于水源,樹林里一定有,因為他好久沒看到北邊的動物到河邊飲水了。就算水源位處叢林深處,他也可以忍到清晨,收集樹葉上的露珠。

    原始人嘛,誰不是這么過來的。獅子王可以靠吃蟲蟲為生,饑荒年代的人們可以啃樹皮填飽肚子。方立安心想,只要不是極端地域,碰上極端情況,他應該都能活得好好的。

    族人們在家目送少酋長出門闖天下,等后者進入那片林中再也看不到蹤影,才各自忙各自的去。其實,不光是方立安的阿爸阿媽,部落里的每個人都很擔心他。

    原始人雖然沒受過教化,但感恩和慕強的本能還是有的。他們心存感激,心存希望,期待少酋長平安歸來的那天。

    日落而歸是不可能的,這樣的話,方立安也許永遠只能在樹林的邊緣地帶徘徊。所以,他和陽說好,此去雖不知具體歸期,但一定會回來過冬。

    ……

    時光倒退八年,放到生活條件非常優越的21世紀,有這樣兩片林子,方立安一定會覺得它們都是長滿了花草樹木小動物的樹林而已,沒什么區別。

    然而,現在,經過長達八年的磨合,方立安不說對山洞前頭那片林子了如指掌,但至少摸清了它的脈絡與習性。

    所以甫一進入北部叢林,方立安就清晰的感受到了兩者之間的差異,雖然都是大眾臉,但長相截然不同,應該擁有各自的姓名。

    方起名廢安決定叫它北叢林,南邊的叫南叢林。

    方立安踏入北叢林后,并沒有直愣愣地往里沖,他走的“之”字形路線,企圖最大限度地觀察和熟悉周圍的環境。

    這片林子的氣息雖然旺盛,但植被遠不如三年前的南叢林茂密。

    因為蓋房子的原因,南叢林現如今不僅發際線過高,東部的植被也越來越稀疏。西部因為人為砍伐只剩一些樹樁和矮小的灌木,動物們向叢林深處遷移,使得東部的生態承載壓力驟然增加。

    方立安走的不快,一路上小心謹慎,春天成熟的果實不多,但仍有植物可取,遇到了就摘一個嘗嘗,補充水分。

    走了大約三四個小時,便看到一群灰突突的野雞在草叢中晃蕩。

    可能是覺得雞多勢眾,也可能是天生大膽,野雞們見到方立安后并沒有表現出慌張的神色,仍舊悠哉悠哉地散著步,時不時地低頭啄一口,怡然自得。

    不過,這份寧靜很快就被不速之客打破了,方立安在地上撿了塊密度分布勻稱且略有分量的石頭,掂兩下,試了試手感,然后瞄準長得最好的大公雞的腦袋。

    石入雞群,雞飛狗跳,四散逃命。

    肥碩的大公雞被方立安砸到腦袋,險險被壓斷脖子,雖然沒有徹底暈過去,但顯然傷的不輕,走起路來像個醉漢,晃晃悠悠,沒幾步便一頭栽到地上,翅膀和爪子還撲騰著想站起來。

    方立安并不滿足于一只大公雞,長矛離手,沖著另一只公雞飛奔而去,于是,野雞群在一分鐘內失去了兩只雄性。

    他彎腰撿起被石頭砸中的野雞,手下微微用力,野雞的脖子應聲而斷,徹底沒了生息。

    接著,在旁邊的新茉樹上扯了一根韌勁十足的攀樹藤藤條,繞著一雙雞腳打了個結,拎在手里。

    兩只公雞,中午一只,晚上一只。

    完美。

    初春時節,干柴茅草隨處可見。方立安帶著兩只雞退回先前路過的空地,那里沒什么危險。

    鉆木取火,徒手褪雞毛。

    方立安做了個石刀,把公雞開膛破肚,取出雞心、雞肝、雞腎,直接放在火堆上烤,烤熟后,吹一吹吃掉。

    丁大點兒rou,還不夠塞牙縫的。

    脖子以上部分、胃、腸道連著雞屁股一起割了,把剩下的雞身穿在樹枝上囫圇烤了。

    吃的還算痛快。

    吃飽喝足,方立安決定做一個能攜帶木炭的工具,把炭火帶在身上。

    叢林里天黑的早,到了夜間,不僅溫度低,空氣中的濕度也大,鉆木取火的失敗率很高。現在把火種保存下來,隨身攜帶,以后用起來也方便。

    他用石刀砍下一截小樹,貼著樹皮把中間的部分挖去,做成像竹筒一樣的中空,用來裝火,防止燙到手。

    然后在附近找了許多動物的糞便,有松鼠的、甘蔗鼠的、鹿的、羊的、猴子的……纖維很多,這種消化徹底的草或植物非常適合保存余燼。只要限制氧氣量,余燼在這樣的介質中就只會悶著,不會點燃,能攜帶好幾個小時。

    外層包著粗糙的多纖維糞便,中間再包很細的老鼠糞便,正中心放余燼或者木炭,最后用樹皮包裹,限制氧氣接觸。簡易的儲火裝置就這么成了,當然,得時不時地看著,防止火大了或者滅了。

    方立安把雞綁在長矛柄端,像挑夫一樣挑在肩上,左手持火,繼續前進。

    路上,他發現了一種南叢林沒有的植物。作為它的發現者,方立安給它起名叫五春花樹,因為它春天開花,每朵花的花瓣數都為五。

    五春花樹的花香比較獨特,是一種并不香、甚至有點臭的氣味。如果不是介意這種臭味一直綁定自己,方立安其實更愿意叫它臭花樹。(五春花樹:求放過,哭唧唧.jpg)

    臨近黃昏,鳥兒歸巢時,方立安吃掉另一只野雞后,開始找適合過夜的地方。

    由于到目前為止,沒找到山、洞xue和荊棘,他只能選擇在大樹上棲息,還必須是那種沒有鳥巢也沒有蜂窩的大樹。

    他在樹底下較為空曠的地方點了火堆,撿了石頭圈起來,以防火勢蔓延開,引發火災。

    夜間的樹林極為安靜,周圍除了木柴燃燒發出的噼里啪啦聲,沒有其他任何聲音,讓方立安產生一種置身于密閉空間的錯覺。

    因為點了火堆,人又在樹上,方立安并不擔心有野獸來襲,除了毒蟲蛇蟻。不過,他睡的是綠樟樹,自帶驅蟲功效,再加上白天,嚼了牛至草涂在身上,所以這一晚,他睡得很香。

    天蒙蒙亮,樹林里的聲音越來越多,鳥兒、蟲兒、其他動物……嘰嘰喳喳、窸窸窣窣。經歷了昨晚的靜謐,此時的樹林儼然一個熱鬧非凡的菜市口。

    方立安睡得早,醒的也早,意識朦朧中賴了個樹。清涼的露珠從高空的樹葉上墜落,啪的一聲砸在他溫熱的臉頰上,激的人汗毛聳立。

    他打了個哆嗦,隨即清醒過來。

    樹下的火堆燃了一夜,仍未熄滅,微弱的火苗顫巍巍地舞動。方立安沒有立刻下來,在樹上舔了十幾片葉子,潤了潤嘴。

    想他飯前便后不洗手,昨天中午搜羅完各種動物糞便后也沒洗手,就知道舔樹葉對他們原始人來說著實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要知道,他們部落不靠海,迄今為止也沒有發現咸水湖,日常所需的鹽分大多來自礦物鹽。

    至于礦物鹽如何攝取,當然是舔一舔嘍~

    舔石頭,舔泥巴,各種舔舔舔……

    方立安覺得自己還算好的,雖然迫于生存,不得不舔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但他至少不跟別人共用。其他人就不在意這些,他已經看到過無數次宇把自己舔過的石頭遞給喬……

    方立安站在綠樟樹上眺望,九點鐘方向一棵林楊樹上有一個鳥巢,不知道里面有沒有蛋。

    他麻溜地從樹上下來,蹦蹦跳跳做了幾分鐘熱身運動,然后極為靈活地爬上那棵林楊樹。

    鳥巢中,一二三四五。

    很好,早飯有了。

    第328章

    鳥蛋比草雞蛋小一圈,比鵪鶉蛋大一圈,淡青色殼上有黃褐色的橢圓形斑點。方立安一眼認出,這是嘰咕鳥的蛋。

    自從部落里種了兩畝狗尾粟,嘰咕鳥就成了族人們的頭號大敵,每年夏秋兩季都要去地里偷吃,盤旋不去。

    因此,族人們只要提起這賊鳥,皆是一副咬牙切齒的表情。

    方立安毫不留情地把五只蛋都拿走了,省的將來孵出小鳥禍害部落的莊稼。他把鳥蛋埋在將滅未滅的火堆里,接著,又添了兩把干草,火苗重新竄起來。

    考慮到蛋黃噎人,他趁著烤蛋的空檔在附近轉了轉,摘了幾個青澀的果子。雖然味道一般,但能湊合著把蛋吃掉。

    五個蛋,一口一個。

    方立安用石刀和火修了長矛,然后把火堆熄滅,確定一個火星子不剩,這才施施然向叢林深處出發。

    也不知道這樣的運氣算不算好,剛走了不到一刻鐘,就遇上一只獰貓。

    說好吧,當然是因為有獵物送上門。

    說不好吧,是因為方立安才吃過飯,五只蛋的分量雖然不大,但營養方面肯定是夠了。這時候即便獵了獰貓,也得一路拎著,留到中午再吃。

    再一個就是獰貓的rou并不好吃,他還小的時候,阿爸他們獵過一次,rou質很柴,一股土腥味,屬于吃了第一口就再也不想吃第二口的那種。

    想到這里,方立安決定放過這只獰貓繼續前進。

    腳踩在草地上發出的聲音驚動了獰貓,它一個健步輕盈的跳躍至最近的樹干上,伏著身子,壓低頭顱,喉嚨里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方立安審視的目光從對方身上一掠而過,面上流露出一絲笑意,煞有介事地點了點頭。

    唔,架勢擺的不錯。

    獰貓仿佛看懂了他的嘲笑,身子向前探出,齜出一口大白牙,威脅的意味十足。

    方立安覺得有趣,微微一笑,回之以大白牙。

    面對獵物的挑釁,獰貓氣急,抬起一只前爪,在空氣中奮力揮舞,似是要撕裂對方的皮膚。

    方立安噗嗤一笑,竟然在原始社會看到一只神似后世貓主子的蠢貓。

    獰貓幾欲抓狂,另一只前爪也抬了起來,威脅力度加倍,想要給那個不長毛的獵物好看。卻不想前傾幅度太大,身體失去了平衡。

    方立安眼看獰貓狗刨式地劃動四肢,以自由落體的方式下墜,雖然本能和天賦讓它在落地的一瞬間站穩,但身形依舊逃不過狼狽與尷尬。

    哈哈哈哈哈哈!

    方立安忍不住捧腹大笑,這只獰貓是逗比投胎嗎?笑死老子了!

    許是他的笑聲太大,驚起了無數藏身樹冠的小鳥。

    一時間,群鳥亂舞,逃竄四散。

    就在此時,獰逗比貓卻以一種極為驚人的彈跳力,一躍而起,目測有兩米高,再度落地時,它的前爪按著一只撲棱個不停的嘰咕鳥。

    獰貓沒有管掙扎不休的嘰咕鳥,它轉頭看向方立安,小眼神得意極了。

    方立安失笑,神仙貓,你贏了,你最厲害,是在下輸了。

    獰貓似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一臉傲嬌地舔了舔爪子,還沒來得及繼續表現,嘰咕鳥卻已經從它另一只爪子里掙脫出來,撲棱著飛走了。

    許是剛剛那爆發力極強的一躍用盡了它的天賦技能,獰貓再跳只能達到一米左右的高度,氣急敗壞地看著嘰咕鳥歪歪斜斜地越飛越高,越飛越遠。

    就在嘰咕鳥即將飛入茂密的樹冠時,一只長矛斜沖出來,將鳥兒帶離原有的飛行軌道,落在幾米開外的地上。

    方立安走過去,撿起長矛,將嘰咕鳥從矛頭上取下,遠遠地丟給獰貓。

    獰貓警惕地向后退了幾步,見他抬腳離開,方才上前嗅了嗅,還未死透的鳥兒,新鮮著呢。它舔了舔嘰咕鳥的傷口,叼在嘴里,悄摸地跟上前頭那個“無毛怪”。

    方立安知道蠢貓一直跟著自己,他不甚在意,并不擔心對方礙事,或者驚走他的獵物。

    要知道獰貓的藏身本領是很厲害的,是上輩子還是上上輩子,記不清是哪輩子,反正他去肯尼亞和博茨瓦納等國家獵游時,遇到許多其他動物,但是看到獰貓的機會卻少之又少。不是因為它們稀少,而是因為它們隱藏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