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
等牛車停下,姜可可不等大壯過來幫扶就跳下來,簡單道謝便抬步離開,方向卻不是沖著廖志明那兒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會目送她的大壯見狀笑了笑,這樣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錯了?這個念頭剛起來,就見原本站在樹下想等人主動過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過頭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著頭含笑看她,從這角度看畫面異常和諧,就跟以往校園里那小情侶一樣。 是,只有廖志明這樣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雙討人歡心的嘴才會讓那嬌嬌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別開眼,“大壯,天快黑了,趕緊回去吧。” 卻沒看見在他別開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卻被她敏銳躲開那幕。 廖志明臉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復,眼里和語氣都飽含擔憂,“姜同志,你手這是受傷了嗎?嚴重不嚴重?醫生怎么說?” “沒事。”姜可可態度很差,連表面功夫都不肯維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來那一下,影響不好。” 說完不等他回答,轉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這么簡單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傷去鎮上時心里不知多擔憂,下工就先繞到村口看看她回來沒,見她沒回來趕緊回去洗澡吃飯后又趕來這邊等著,就是想要第一時間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達自己對她的關心,好讓她心里有所感動,最好關系能再親近點,誰知道她反應這么大,還很不高興的樣子。 “姜同志,怎么會沒事呢?都包成這樣了?讓我看看多嚴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視線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見沒人,又壓低聲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興了?是不是去鎮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說出來我聽聽,別憋在心里,悶壞了可不好。” 私底下,連稱呼都改了,好似有多親昵似的。 姜可可卻覺得惡心,想發作卻想起記憶里有時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確實會這樣親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發了下脾氣,更顯嬌氣那種,很偶然也碰過手。一想到這,她更不舒服了,話都不想說,直接跑了起來。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話還沒說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舉動,小跑著想追,卻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樣太毀損他讀書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聲喊,一來怕沒形象,二來怕別人口舌,農村長舌婦最多,風言風語一傳出去,還不知得成啥樣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兩人關系名正言順前,言行舉止就得處處小心,否則一個不好就吃不了兜著走。 于是他這樣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聲喊,人一溜煙地,沒一會拐個彎就不見了。 “可可!”正懊惱呢,后頭就傳來人的聲音,差點沒把他嚇死。 “廖知青。” 猛地轉身,原來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氣,“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臉上帶著笑意,打趣地看著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賊心虛樣,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約會麼,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說笑了。”廖志明卻是默認了下來。 林思然臉上笑容不變,心里卻是不屑和鄙夷,剛剛跑過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這剛從鎮上回來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會,真是半點臉皮都不要。對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時裝著一副文化人的樣子,跟農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別,然而高考卻依舊落榜,第二年再戰再敗,心灰意冷還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鄉下人,靠婆娘養著,結果第三年狗屎運讓他中了,一翻身卻拋妻棄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錢財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恥笑,抬不起頭來。 “對了林同志,可可身體不好,你回去幫忙多照顧著,替我轉告下我很擔心她,讓她有事盡管說出來,別憋在心里難受。”廖志明好幾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對他印象不錯,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對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過她和姜可可聯系,畢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過去的,要是以后關系能更進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護。 八字還沒一撇,他倒是很有遠見。 林思然笑著答應,“行。那沒別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進去沒看見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間去了。 林思然本來不想搭理她的,但轉念一想,腳步打了個轉,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這個時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飯的做飯打掃的打掃,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會做飯也不會打掃,輪到她就讓人幫忙,用零食或者書籍閱讀權來交換,才能這么輕松。 想到這林思然又覺得有些氣不平了,兩個人的mama是一母同胞姐妹,她們倆也是年齡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樣是下鄉,她什么都得干,不會就學,哪有她這么輕松自在。 可這就是命,她真的能這樣輕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會做,哪怕嬌氣又任性,脾氣不好,她就是能這么好命,父母疼愛朋友包圍追求者捧著丈夫疼著寵著,順心順意過她想過的生活,沒吃半點苦沒受半點罪,一輩子好命。 而她呢?從小孝順父母照顧弟弟meimei,對朋友真心對丈夫忠誠,勤勤懇懇認認真真,努力生活換來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黃抓小□□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樂順意的日子卻幾乎沒有。 人與人之間,差距怎么能這么大? 不過好在,那噩夢般的命運總算過去了,上天可憐她讓她再來一次,這一次,這一輩子,她絕對不會像上輩子那樣窩囊。 林思然胸口那塊玉佩,微微閉眼感受到里面的小世界,雖然只有半畝地那樣大的空間,卻能夠種植,也能儲放物資,這是她重生后的秘寶,也是她的底氣和仰仗。靠著這個小空間,她在黑市上賺了不少一筆錢,讓她生活不至于像上輩子那樣拮據,也讓她對未來充滿信心和勇氣。 一切都不一樣了,她不會再踏上上輩子那樣的老路的。 林思然睜開眼,整個人重新自信起來,再沒剛剛那煩躁和戾氣。 “可可,你回來了?”她走進去直接走向姜可可的床鋪,語氣不親熱也不疏離,有一種原身沒覺察到的淡淡距離感在,是那種出自親戚人道主義關心而不是上趕子熱絡,反倒讓人潛意識里多點尊敬。 最起碼,女知青們都不像上輩子那樣以為她是想討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處。 也不會讓原身像上輩子那樣以為人軟和就提各種肆無忌憚要求,理直氣壯理所當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歡現在這樣的情況,重活一輩子,她不想再讓姜可可騎在自己頭上,不過看在姨媽面子上,她多少還是要關心她身體狀況。 “聽說你手受傷了,現在怎么樣了。”說著走到了床鋪邊緣,俯下身子要去拉她蓋在臉上的被子。這么大熱天的,一回來就跑到床上蓋的密密實實的,也不嫌熱。 然而手剛碰上被子,一只裹著紗布白嫩纖細的手便從被單里快速鉆了出來,一把拽住了被單,很用力,不想讓人拉開。 林思然一愣,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對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會脾氣爆發,掀開被子直接沖她吼? 她松了手,行為比腦袋更快做出反應,身子挺直腳步往后退,做好了應對她突然爆發的準備,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傷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發并沒有到來,耳朵里傳來的反倒是小小的類似無助的嗚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第10章 金手指 盛夏的天氣越來越熱,農村上工的時間也相應做了小調整,避開一天最熱那個階段,免得人曬壞了。 姜可可連續請了兩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樣,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書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著臉隨她去了。 不過這次林思然卻沒有趁機散播她偷懶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見姜可可躲起來哭,對她來說多少有點沖擊,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從來沒有躲起來這樣哭過,心里一時說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開點,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這樣下來,姜可可請假這兩天便十分清凈,除了女知青偶爾幾句酸言酸語,便沒別的人打擾。 于是趁這兩天空閑時間,她把買來的雜志給看了,估摸著現在的風向和雜志風格確定下來題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華國文壇氛圍要比六六年的時候寬松,不過還沒到重新煥發活力的地步,只是隱隱有那苗頭,寫文的作家和編輯都在小心翼翼地試探,字里行間都可以感受到這種氣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譜,便知道該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時候雖然她寫都市言情小說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從小作文就能上滿分作文,登報紙那種,后來大學念的是中文系,筆桿子不差,能進作家協會。換了個時代,姜可可對寫文還是信心比較多。 不過也不敢太自信認為自己一定能過稿,所以斟酌之后,她還是決定先寫短篇小說試試水,散文和詩歌這兩種體裁不是她擅長,而且更具有主觀性,寫出來不一定別人能夠欣賞得了,除了早在圈內有名的作家詩人,新人過稿會比較難。而短篇小說會更具有可讀性,也不會跟前兩種體裁一樣對讀者的文化水平和鑒賞水平要求過高。 于是,確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開始在腦海構思拉大綱想情節,后世寫文帶來的習慣,事前不做大綱中途容易崩劇情,不過是短篇小說,大綱就不用太多,簡單羅列下就可以。 兩天時間過去很快,姜可可閱讀雜志分析雜志風格構思小說一下子就把時間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時間。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歡也不擅長干農活,而且手還沒好。 如果讓村支書看見傷口的話能不能再批幾天假? 姜可可這么想著的時候解開了手上的紗布,然而讓她意外的事情發生了,手掌心的傷口不見了,消失得干干凈凈,連個疤痕都沒,甚至還要光滑一些,好像從沒受過傷一樣。 按道理不應該這么快好的啊?當時那幾道口子確實是出血了,醫生也說起碼三四天才能結痂,而現在連結痂步驟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隨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褲腳去看膝蓋,她記得原身小時候膝蓋磕破過留下一塊大拇指長的疤痕,這么多年一直沒消,還有痕跡在。然而此時,那塊疤痕卻消失得不見蹤跡,完全不像存在過。 放下褲腳又去拿鏡子對著自己的臉照,皮膚白凈透著粉嫩,仔細點還能看見細小的絨毛,一張白瑩瑩嬌嫩嫩的臉蛋,皮膚狀態好的堪比嬰兒。 姜可可沉默,這張臉比她剛穿過來照鏡子時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變化,而是肌膚狀態調整帶來的,沒有原身曬過的黑,干農活帶來的一點粗糙,也沒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運動的蒼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膚狀態。 所以,原來她穿書的金手指是美容體質?把人變得更嬌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興還是悲傷好,要是還是在現代她肯定是高興居多,但是在這鄉下,知情身份,她的高興都帶著絲無奈和絕望,皮膚恢復速度這么快,這么嬌嫩,那她豈不是每次干農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點磨出繭子就不疼’這種想法? 回想了下前兩天拔草那種疼和難受,姜可可忽然覺得這么好的體質在這七十年代簡直是defuff。嗚嗚,她可以跟原書女主換一換嗎?好歹人家是一個小空間,不說種田,就是儲物,藏點私密東西都好啊。 她要這金手指什么用?虧她之前還以為是原身本身皮膚好身體嬌嫩的原因才沒有繭子,誰知道是穿書自帶體質作祟,永遠別想長繭子,就用這雙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樣的疼。 想想就令人絕望,距離高考還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覺得穿書大神可能真的不愛她,穿到七十年代下鄉知青,不能點亮別的金手指技能嗎? 可惜這個腹誹也沒用,姜可可改變不了,只能帶著這雞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邊干一邊感受它的‘疼愛’。 又用鐮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著掌心隱隱要磨出血的虎口處想哭,怎么感覺這金手指作用變強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雜草才疼,這次這土豆苗割的可沒多少啊。 現在過去跟村支書請假回宿舍成嗎?她想用布把手纏住再來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第11章 田螺少年 塘邊村這邊的氣候土豆一年能生長兩茬,現在是五月底六月初,地里的土豆剛好收獲一期。它是一種塊莖植物,跟番薯很像,果實都是在地里埋著,收土豆之前得先把地里的土豆苗給割了,再用鋤頭鏟出來。 村支書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里拔草就把自己折騰進醫院,就給換了個活,給地里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騰進醫院,老是請假說出去也不好聽。至于讓姜可可鏟土豆那是不用想,就那不會干活的,讓她去鏟豈不是一鋤頭下去土豆都給劈成兩半,到時候可就不值錢了。這一批土豆出來都得要拉去糧管所賣掉的,品相不好到時候要給挑剔。 然而村支書還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著鐮刀割土豆苗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著倒是沒讓鐮刀割到手,卻給鐮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處的虎口給磨破皮,說出去都沒農村人敢信,這都下鄉幾個月了,手還嫩成這樣? 村支書看著姜可可虎口處隱隱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噴人,但是一瞥見她低著腦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發紅的樣子就罵不出來。算了,還是個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樣傲氣無所謂態度他肯定要多說幾句的,不過遇到這樣低頭認錯軟綿綿態度,村長也罵不出口,畢竟他也是有閨女的。而且前幾天她也給他透露了點上頭的政治風向,父母猜著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隨她去吧,多點寬容,放寬心,反正罵也不能把人罵得會干活。 “趕快去弄,那塊地都是你負責的,下午就有其他人來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會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沒,春心萌動的小伙子想幫襯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點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沒有了,他們雖然也下鄉多年,但是干活還只是個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強干完分配給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輕易跟姜可可組隊的。 尤其是收土豆這種比較要緊的活,村支書和大隊長是不會允許像平時那樣磨磨洋工的,而且這時工分也比較高,掙口糧都趁著這時多干點,拖累后腿的在口糧面前都是給摒除的,村支書和大隊長也明白這點,不會強求別人,姜可可也不想在這方面爭氣,索性就給她安排些邊緣的或者獨自完成的活,誰也不耽擱,不落人口實。 因此今天還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塊地的土豆苗。 “好,謝謝支書。”姜可可得到允許立馬小跑著回女知青宿舍點,這態度一看就是聽進去了,村支書看得很滿意,不管怎樣,起碼這態度是拿出來了。 實際上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換做原身,根本不帶聽進去的,一定會借此機會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會洋工,回來后向別人展示下傷口提及一下沒干完的活,就會有小伙子主動偷摸過來幫忙的。 姜可可做不來這種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還要強烈,但是也沒法耍小心機使喚別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從軍挎包里找出前幾天到鎮上特意買的紗布棉花團藥粉和小半瓶酒精,剛想來清理下傷口,卻驀然發現自己右手虎口處漸漸涌出淺淺一片水,水潤上來的時候虎口處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點點修復,很快恢復如初,而后那淺淺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涼涼的感覺。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沒出錯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傷口和水都是虛幻。 腦袋當機了好一會,姜可可總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實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體質,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關?還是類似小說說的那種靈泉或是水異能,所以身體肌膚狀況才會被調養的這么好? 為了印證自己的猜測,姜可可拿著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試了下,沒一會,竟然真有水珠從她的食指指尖流出來,滴在了水缸里。 不過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來,而且姜可可在這滴水遞出來后腦袋還眩暈了一下,肚子也餓了起來。 聽著小肚子發出的‘咕咕’聲響,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時都不知道怎么反應好了。 怎么還是這么雞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難得有個金手指都發揮不出作用! 姜可可徹底絕望了,她還是趕緊吃點東西墊墊肚子干活去吧,再試驗這金手指都要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