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安哥兒“啊”了一聲,嚇得縮在了何父身后,癟了癟嘴,眼看就要掉金豆豆了,何父擋在妻兒面前,從地上撿起幾塊石頭,大喝一聲,一個接一個的沖著野狗扔去。 四人一狗僵持了一會兒,野狗終于不甘地低吼著退去了。 四人松了一口氣,正打算走,何逸清卻眼尖的看見了草叢里的血跡,趕忙叫道:“爹,那兒有血!”不會是被野狗咬傷的行人吧? 等走得近了,何逸清才看清楚了原來是一只大野兔,看樣子已經斷氣了,四肢也被野狗咬得七零八落的,原來剛剛野狗試圖攻擊他們,是因為他們打擾了它進食? 何父若有所思地蹲下身子,把大野兔零碎的尸體撥到一邊,仔細地搜尋著,果然發現了一個小洞,看來這就是兔子洞了。 “清姐兒,你守好這兒,俗話說狡兔三窩,這兔子洞肯定有其他的通道,我去瞅瞅。”何父立刻經驗豐富地開始圍著土包尋找兔子洞。 沒過多久,他就找到了另外的兩個洞,又排查了一番,在確定沒有其他的洞口后,就用大石頭把這兩個洞給堵上了,又回到了原位,蹲在地上,伸出手往洞里掏。 洞并不深,沒過多久,何父就收回了手,那手上也多了一只拳頭大小的兔子。 “小兔子!”這只兔子是灰褐色的,小小的一只,看著十分可愛。 安哥兒從剛剛的驚嚇中回過神來,試探地伸出手摸了摸兔子軟軟的皮毛,整個眼睛都亮了起來,何父摸了摸兒子的頭,把小兔子放在了他的手里,安哥兒咧開嘴笑了,立刻寶貝似的揣好兔子。 “等著,這洞里還有。”何父見哄得兒子高興,充滿了干勁,又繼續掏洞。接二連三的掏出兔崽子,等確定洞里沒有了,何父也抓到了四只之多。 何逸清把幾只小兔子放進裝紙錢和祭品的竹簍里,問道;“爹,娘,這兔子怎么辦?” 沈氏本想說養大了吃,但對上了安哥兒亮晶晶的雙眼,又咽下了口中的話,呵呵一笑,“既然安哥兒喜歡,就讓他養著吧!” 一趟祭祖,收獲了四只小兔子,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第26章 勸學 四只小兔子帶回來后,由安哥兒負責喂養,其他人都不插手。這四只兔子正巧是兩雌兩雄,長得都差不多,安哥兒給它們取的名字也是簡單粗暴,小一,小二,小三,小四...... 他取名時何逸清就在旁邊,直接被逗樂了。尤其是看著他把小一叫成了小二,小二叫成了小三,更是忍俊不禁。 有了四只玩伴,安哥兒也比以往更加活泛了,天天都可以看到他在院子里攆雞攆兔子,發出“咯咯”的笑聲。 這些天何逸清一直在跟沈氏商量新衣服的樣式,雖然多活了二十年,但她并不太想用前世流行的衣服樣式,雖然這樣既省時又方便。 原因有二,一來,既然她決定以后以此為生,那么一直模仿別人的算什么本事?第一次借用她是為了快速打出名聲,不得已而為之,但所做的也不過是將現有的半身裙樣式改動了一下裙擺。 二來,就算她腦海里的衣服樣式再多,也總有用完的那一天,與其到那時侯江郎才盡,還不如現在慢慢開始學起來,一點一點積累,憑自己的想法設計出衣服來那才是真本事。 在此過程中,何逸清驚喜的發現,自家娘雖然是一個普普通通的鄉下婦女,但在做衣服這件事上的想法可一點兒都不普通,偶爾的靈光一現,都讓何逸清眼前一亮,真應了那句術業有專攻,以前怎么沒發現呢! 兩人商討了好幾天,才終于定下了衣服的樣式。 與上次一樣,還是做的上衣和半身裙兩件套。上衣做成圓領,對襟,袖子寬大,再輔以祥云紋。下服做成馬面裙,水波腳衣擺,像波浪一樣的形狀,會隨著人的走動一起一伏。整套衣服做的都是寬松樣式,自然也不用考慮尺碼的問題。 至于整套衣服的圖案,采用五色絲線進行刺繡,分別為藍,綠,紅,黃,銀五色,圖案主要以各種花類、金魚、錦鯉、祥云為主。 上次去鎮上,何逸清順道買了紙筆還有各色顏料,這次作圖樣終于可以不用在地上畫了。 何逸清在紙上細細畫出圖樣,粉色的對襟上衣,袖口上繡著淡藍色的蘭花,再用銀絲線勾出幾片祥云紋;淡藍色的半身裙,水波狀的衣擺上密麻麻一排藍色的海水云天圖;何逸清還在腰間畫了條正粉色的織錦腰帶,顯得腰身更加的盈盈一握。 畫完了,何逸清滿意地點了點頭,這次的樣式可比上次的還要繁復,繡工更是多了一倍,等做出來了,一定很好看,也更上臺面了。 何逸清心里暗道:賣給何掌柜至少得要五兩銀子一套,不帶還價的。 樣式確定了,兩人就開工了。與上次不同的是,何逸清打算跟沈氏一道兒做衣服。何逸清做衣服的手藝不行,她正好乘此機會跟娘多學學,而她也要求娘跟她學習刺繡。 “啊?!”沈氏聽到女兒這個要求,急忙搖搖頭,“不成的不成的!我小時候跟外婆學過一陣子,也沒學出個什么道道來,現在年紀大了,更是學不動了。” 何逸清勸道:“娘,你不試試怎么知道不成呢?你小時候連飯都吃不飽,哪有什么心思來學習刺繡?小時候的事做不得數的!我看你在做衣服上挺有天賦的,萬一突然開竅了呢?” 她頓了頓又道:“再說了,現在女兒做什么事打的都是您的幌子,這做衣服的事兒咱們瞞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萬一被人發現了您連刺繡都不會,那不是露餡了嗎?” “這事兒咱們不急于一時,慢慢來,每天都抽空練習會兒,也不要求你精通,只是最基本的花鳥魚蟲,梅蘭竹菊你總該會吧?” 何逸清口舌生花,沈氏漸漸被說動了,聽著也不算難啊?她猶豫地對上女兒明亮的雙眼,“那.......我試試?” 這廂母女兩人干得熱火朝天,安哥兒有了新玩伴,天天吃喝玩樂,也不無聊,而何父就顯得有些無所事事了,稻田里的雜草已經除過三遍了,何家四周的地也都被他被開墾出來種上了各樣蔬菜,甚至連家里都被里里外外的拾掇了一遍。 何父自覺在家里幫不上忙,卻又沒什么事兒干,便想著接著出去給人家打短工,可沈氏卻怎么也不同意,不放行。 沈氏不同意也是有原因的,出去給人家打短工雖然來錢快但干的都是些重活、累活,多傷身體啊!以前家里債臺高筑,她又不頂事兒,何父為了還債只能出去打短工,她雖然十分心疼但也無可奈何。 可現在不一樣了,家里無債一身輕,甚至還小有結余,最艱難的日子過去了,沈氏怎么可能再讓何父去干傷身子的活兒?堅決不同意! 何父被沈氏阻了,閑在家里有些悶悶不樂,天天只能陪著安哥兒玩,何逸清理解自家爹的心情,靈機一動,便想了一個法子。 她建議道:“爹,要不你去跟教書先生學幾個字兒,正好家里剛買了紙筆。” 學字?何父心里有些納悶,好端端的學寫字干啥?會說話不就行了?再說了,做學問都是燒錢的,家里哪有那個錢,不成不成。 何逸清卻別有一番考慮,她自己是認字的,前世她送安哥兒讀書時,也跟在后面學著,雖不會吟詩作對,但聽說讀寫都是沒問題的。可爹娘卻是大字不識幾個,萬一以后自家生意做大了,他們連賬本和合同都看不懂,很容易被人騙的,這也是她前世做生意時得到的教訓。 何逸清勸道:“哎呀,爹,多認些字兒總沒壞處的,至少你以后跟鎮上那些掌柜的打起交道來也多些底氣。又不是要你去考科舉,只是學一些常用字,認得會寫就行了,簡單的很,也不需要多少束脩。” 見何父有些心動,何逸清又加了把火,“爹,你每天學會了正好回來教我們三人認字,咱們交一份錢四個人得好處,再劃算不過了!” 何逸清又問沈氏,“娘,你說是不是?” 沈氏在一旁聽著,也覺得不錯,“女兒說的有道理!”何父去學字兒總比出去干苦力強!而且也要不了幾個錢。 何父徹底心動了,要是能做個文化人,誰甘心做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他要是會寫字,以后村里誰敢看低他?這字,他學了! 說干就干,何父問沈氏拿了五百文錢,又準備了兩斤豬rou,二十個雞蛋,一籃子新鮮菜蔬,便去了隔壁王家村。 因為何家村人口少,滿打滿算也只有不到六十戶,三百多個人,整個村里只有村長是個老童生,并沒有教書先生。 所以村民們若想送自家孩子去讀書,就要去隔壁王家村。王家村李有個過了知命之年的王老秀才,考進士屢試不中,早就絕了科舉的心思,安心地呆在村里教起書來。 何父提著一籃子束脩去拜訪王秀才并說明了來意,王秀才聽后,雖然有些驚訝,但還是收下了何父。左右也只是教些簡單字,費不了多大功夫。 從那天起,何父便過上了每天上下學的日子。 第27章 教學 何父天天早出晚歸的上學堂去了,沈氏還專門給他縫了個書袋,里邊放了紙、筆、墨,又怕他讀書讀餓了,還多放了幾個玉米餅子。 還別說,何父長衫一穿,書袋一背,到真不像個莊稼漢子了。 安哥兒看著何父這幅打扮,很是新奇,鬧著也要去上學,拉著不讓何父走,沈氏急忙溫聲軟語地哄他,心里卻開始盤算起來:清姐兒有能耐,不需要讓他們多cao心;而安哥兒還小,以后還不知道是個什么樣兒,得給他早做打算,等到了四歲就送他讀書去,若是讀的進,怎么樣也要供他讀書,總好過以后做個莊稼漢子。 何父隨王秀才進入書堂,一道道清脆的童聲傳進耳朵,聲調拉得長長的。他微微用目光掃了一眼,學堂里大概坐著有二十多個學生,都是附近幾個村里的孩子,他們的年紀有些參差不齊,似乎八歲到十二三歲的都有。 何父走了一路,學堂里的二十幾雙眼睛就跟了一路,都好奇的盯著何父看,似乎不明白他年齡那么大為什么出現在學堂? 何父黝黑的臉有些發紅,他甚至還聽到了有小孩子在“嗤嗤”的笑,頓時手足無措起來,他低著頭雙手接過王秀才給的書,輕聲道了句:“謝謝先生。”便默默地坐到了位置上。 一拿到書,何父就打量了下左右的幾個孩子,發現自己拿到的書與別人的不一樣,他的書是用幾十張紙縫起來的,沒有封面,上面的字也比別人書上的要大,這讓何父有些不解。 其實王秀才也是一番好意,雖然何父才交了五百多文的束脩,但他還是想好好教的,于是連夜寫了幾十張常用的大字,并將它們裝訂在一起給何父教學用。何父只要將這本書上面的字都會讀會寫了,就算學有所成了。 王秀才在眾人面前簡單地介紹了下何父,便開始授課,先是讓這些學生拿出昨天布置的練習的字貼,然后開始挨個查看,沒檢查到的,就要繼續背誦文章,一會兒要挨個提問。 王秀才授業比較嚴厲,一把戒尺從不離手,他拿著戒尺邊走邊看,若是見到寫的馬虎不好的學生也絲毫不留情面,直接用戒尺打手板,幾張寫得不好就打幾下,力道還不小。幾個不認真的學生被打得嗷嗷叫,手心都紅了。 何父在一旁看著,突然感覺脊背一涼,縮了縮脖子,心道:他都一把年紀了,先生應該不會打他手板......吧?若是在這群小蘿卜頭面前被打手板了,那可丟人丟大發了!他可一定要好好學! 等王秀才全部檢查完了,他就讓這些孩子們繼續背書,然后來到了何父旁邊。正好何父的桌子是一個人坐,他便挨著何父坐下,拿起那本“大字書”,開始教何父認字兒。考慮到何父的年齡,他還特意放慢了速度。 何父一不想被打手板,二惦記著要回去教他們娘三兒,因此學得十分認真,短短半天就認了三十來個字,還全都會寫了,雖然都寫得歪歪扭扭的,王秀才戲稱此為“狗爬字”。 這廂何父學得熱火朝天,那廂沈氏卻出現了點問題。 何逸清想著沈氏初學,便從最簡單也是最常用的倒針繡教起,選得圖案也是最基本的五瓣花。 可沈氏卻學得并不順利,她手上拿著繡花針,在一塊廢布料上穿針引線,兩條黛眉微微一蹙,繡花針在拇指食指和拇指中指熟練與生澀中不住的交替穿針引線,左手上捏的布料上十余朵拇指大小的花朵歪歪斜斜,離遠了看尚可,近看那是針腳凌亂,雜亂不堪。別說繡衣服上了,繡帕子上都不夠格。 她忍不住看向了女兒手中的繡品,跟她繡的一模一樣的花朵,卻比她的要好了千百倍,巧妙精微,栩栩如生,針線細密,繡工精細勻整,這也差太多了! 略一分神,突然針尖一個錯手狠狠地扎進了指尖,沈氏頓時吸了口冷氣,涔涔的血珠從蒼白的指腹冒出,她立刻將指尖放進口中吮/吸。 何逸清嚇了一跳,連忙問道:“娘,你沒事吧?” 沈氏搖了搖頭,“別擔心,沒事兒。”她將指尖從口中拿出,見還不止血,便用布將這根指頭給包了起來。 何逸清見娘的食指上包裹著厚厚的布像只蠶蛹,雖然知道這是學刺繡的必經之路,她以前學時十根手指頭都被扎過,最嚴重的一次針直接扎指縫里去了,血沿著指縫往下淌。但還是忍不住心疼娘,勸道:“娘,你手都受傷了,先緩一整子吧!過些日子再學。” “不成!這點小傷算什么,也值得大驚小怪?”沈氏雖然性格溫和,但偶爾也是固執的,她堅持繼續,何逸清也只能順著她。 傍晚,何父從王家村回來了,他自覺這一天收獲滿滿,十分高興。 沈氏手上的傷口在何父回來之前就不淌血了,只留下了芝麻粒大小的血痂,她便拆了止血的布條,還囑咐何逸清不許跟何父講,因此何父一時也沒有察覺。 飯桌上,何父興致勃勃地講著自己一天的收獲,驕傲地說今天一天會了三十幾個字,沈氏點點頭,眼里的溫柔都快溢了出來。 飯后,何父開始教他們娘三兒寫字。今兒一天他學了“家,村,鎮,風,雨,日,月,星,云”等字,趁著還沒忘,全都一股腦兒教給他們了。為了不浪費紙張,他們都是蘸清水寫在光滑的石板上。 何逸清乘此機會表現起來,學的最快寫的也最好,惹得何父直夸女兒聰明,沈氏次之,安哥兒是學得最慢。 他還小玩心重,忘性也大,學兩個字再去玩一會兒,就全給忘了。不過對此沈氏和何父都不著急,左右安哥兒才兩歲多,慢慢來,不著急。 第28章 機遇 時間過得很快,一眨眼兒就進入了六月,距離何逸清重生那天已經過了整整三個月了。 天漸漸熱了起來,田里的秧苗慢慢長高了,出了綠穗,放眼望去,一片綠油油的稻田地隨著清風而擺,加上強烈的陽光照射都綠的刺眼,輕風吹過時還帶著很濃的青草味兒。 何逸清一家都換上了輕薄的夏裝,安哥兒的衣服短了一截,沈氏一量才發現他比三個月前高了半個指頭,話也說得很溜了。 何父的一本“大字書”已經學了一半,各種簡單的字已經難不住他了,他整個人看起來比往常自信多了,走路生風,精氣神都不一樣了。 沈氏這幾個月吃得好,心情也好,盤桓在眉宇間的憂愁徹底散了,整個人都有了神采,連藥也吃得少了,從往日的三日一貼變成了五日一貼。經過何逸清的精心教導,她已經會繡簡單的花鳥魚蟲了,雖然不甚精細,但比起初學時,總歸是有進步的。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何逸清和沈氏忙活了一個多月,才終于做完了十套衣裳。 這十套衣裳的款式都一樣,為了讓它們各有各的特點,更好賣一些,何逸清和沈氏可謂是絞盡腦汁,從細節處入手,顏色的混搭,不同的勾邊,不同的圖案,使得件件都是獨一無二的。 何逸清估摸著這十套衣裳賣出去,五六十兩銀子總是有的,她心道:等做完這單生意,她可要好好休息休息,天天坐著不動可太累人了,而且對眼睛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