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節
“拿點水過來。”莫海右對身后的助手說。 很快,一小碗水遞到了他的面前,莫海右把衛寶貴的手指放進去洗掉血污。 當拿出來擦干水漬的時候,莫海右發現好幾片跟指甲蓋一樣的東西遺留在了毛巾上面,再仔細確認,居然真的是指甲蓋,而且這些不是衛寶貴自身的指甲蓋,他自己的還完好黏連在手指上面。 怔愣了一秒鐘,莫海右馬上命令助手:“把他的腳趾甲也洗干凈,我要全部手指甲和腳趾甲完整的樣本,洗的時候注意水中所有殘留物都要收集起來。” 立刻,助手們就動起手來了,他們拿來好幾碗水,分頭清洗衛寶貴的手指甲和腳趾甲。 莫海右則走出停尸房,把剛才遺留在毛巾上的幾片指甲蓋裝進證物袋之后,交給門口待命的警員。 “立刻把這些帶到檢驗科,讓他們連夜比對是否是酒店兇殺案死者手上被剝離的指甲,我要盡快得到確切信息,這很重要。還有,派人到機場調取衛寶貴最近十天內的出行記錄,特別是到w市的往返時間,越詳細越好。” “好,我馬上去。”警員接過證物袋,快步離開。 莫海右回到停尸房,等待著,大概二十分鐘左右,衛寶貴所有的指甲終于全部檢查完畢了,就如同莫海右猜測的一樣,他的手指甲和腳趾甲每一個上面都黏貼著另一個指甲蓋,通過顯微鏡觀察和莫海右的經驗,絕對是從已經死亡的人手上剝離下來的。 看來,衛寶貴是處心積慮在收集布和兇殺的證據,他完全不信任布和,做這些有可能是為了威脅布和,讓他不要對自己動手。 不,這個記者不會這么單純,而且照布和的性格,被威脅的話立刻就會殺了衛寶貴,所以,更有可能的是:衛寶貴想要拿到錢之后,自己再扮演揭發整個事件的‘偵探’式人物,這給他之后帶來的好處是不可估量的。 衛寶貴很可能從布和開始行動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偷偷跟著他,布和父親身上可以作為證據的安眠藥紙條、酒店被害者的指甲、以及垃圾桶上的血跡,這種種跡象都表明,衛寶貴絕對從一開始就在算計布和。 這個記者可真是為了名利不惜任何代價,莫海右心中想著,繼續開始檢驗衛寶貴的尸體內部。 目前的話,雖然已經可以靠推理得出酒店兇殺案完整的犯罪過程,但是,還需要更多的證據,莫海右相信,衛寶貴一定可以帶給他更多‘驚喜’。 第兩百七十一章 最終的調查與解答第十一幕 可以說到目前為止,警方的調查工作進行的非常迅速,惲夜遙4月30日傍晚到達s市,酒店兇殺案爆發是4月30號晚上,5月1日凌晨謝云蒙接手兇殺案的調查工作,莫海右5月1日早晨到達酒店現場。 5月1日中午在平龍公安分局召開專案組會議,確定謝云蒙為組長,莫海右為法醫兼副組長,惲夜遙為特聘顧問,展開對兇殺案的全面調查工作。 5月3日到5月4日,專案組所有工作正式移交給莫海右,謝云蒙和惲夜遙上羅雀屋,期間救下了邊本頤夫婦,為救人,謝云蒙背包丟失,引起山下販毒份子的警覺。 而莫海右在這兩天時間里,對酒店兇殺現場進行了全面排查,揪出假扮酒店經理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親眼看到衛寶貴進入酒店兇殺房間的邊勇。并得出了酒店殺人事件的初步推理過程。 證實山上發生重大兇殺事件之后,5月4日下午,由枚小小、左瀾、吳大岳三人組成的增援小組向羅雀屋出發,卻被販毒份子制造的車禍和山體滑坡阻攔在了半山腰。他們為了救援惲夜遙和謝云蒙,爬上懸崖準備從后山樹林里找路,差點就丟了性命。 期間無意中救下奄奄一息的梁泳心和羅蕓。 5月4日,謝云蒙與惲夜遙進入羅雀屋見到了羅意凡,三個人一起行動,羅意凡指引他們從地下室到達羅雀屋一樓,發現差點被布和卡斷脖子的蔣興龍以及驚嚇過度的陸繪美,救下二人之后,羅意凡和惲夜遙根據事件過程和掌握的部分事實,大致推理出了羅雀屋殺人事件的所有犯人名單。 5月5日早晨,驅車趕往l山的莫海右與米小東互換身份,莫海右到山腳下與枚小小一起勘察車禍和山體滑坡事件,米小東易容潛入山下販毒份子盤踞的村子收集證據。 5月5日晚上,謝云蒙被返回山上的出租汽車司機老張的尖叫聲吸引了注意力,前去追擊可能逃跑的犯人,但是追擊的目標卻在無意中變成了程楚,兩個人一起掉下懸崖并中槍。被正在與販毒份子糾纏的米小東救下。 米小東在一番危機過后,成功勸解山腳下的農民前去投案自首,自此,販毒案主線了結。山道被打通,眾人到達山上救下了羅意凡等人,蔣興龍也總算在醫院里見到了重傷的梁泳心。 5月5日深夜,外出調查費勇身份的左瀾,帶回僥幸生還的小土狗,線索終于和布和的父親洪可掛上鉤。 5月6日,羅雀屋全面開放,所有密室和尸體都曝露在陽光之下,警方第一次公開羅雀屋兇殺事件的信息,引來大量媒體采訪。羅意凡也正式成為專案組的特聘顧問。 5月6日晚飯過后,莫海右開始著手進行羅雀屋事件全部死者的驗尸工作,至此為止,全部算足也就過去了七天時間,山上山下事件的真相已經大部分呈現在警方眼前。 —— 第一具尸體被確定為布和的父親,目前警方還不知道他的具體姓名,但是我們已經通過罪惡的舞臺布和篇得到了他的名字,所以下面我會直接以洪可稱呼。 我們現在把衛寶貴的尸體和洪可的尸體所提供的所有證據放在一起,來分析一樣莫海右可能得出的推理結果。 首先,洪可尸體檢驗和dna比對的結果告訴了莫海右,衛寶貴在酒店的時候接觸過洪可,并故意留下了他和自己一起的dna信息,就是垃圾桶邊上的血跡。這證實了莫海右之前對衛寶貴行動目的的推理。 衛寶貴其實是為自己上了雙保險,如果一切順利,他可以作為事件的‘偵探’式發現人對媒體大肆渲染自己對羅雀屋事件的成功探秘過程,通過一步一步埋下的伏筆揭發布和與洪可的罪行。讓自己成為知名人物。 如果不幸被布和滅口,那么他留下的血跡,行動訊息可以引導警方發現布和的罪行,也算是提前為自己做好報仇準備。 莫海右又在衛寶貴的尸體上面發現了不屬于他的指甲蓋,這些指甲蓋的檢驗結果雖然還沒有出來,但是我們一眼就可以看出它們絕對是酒店兇殺案被害者遺失的那些指甲蓋。這證明了什么? 證明了酒店死者死亡之后切斷手指并且取走指甲蓋的不是布和,而是衛寶貴。 根據邊本頤的侄子邊勇的口供,他確實是看到了205房間里出來的人,但那不是布和,而是衛寶貴,而且看到的時間并不是莫海右推測的晚上六點到八點之間,而是更晚一些,也就是說,他在惲夜遙進入酒店之前不知道房間里已經發生了兇殺案,只是一直在監視著205房間的動靜。 邊勇交代,205房間一直是他的叔叔與真正酒店經理和出租汽車司機老張見面的房間,所以之前一直沒有租出去過。 雅頓大酒店的經理是一個吸毒者,他用酒店賺來的錢一直在向邊本頤購買毒品,由于虧空太多,所以自愿為邊本頤他們提供接頭地點以換取廉價毒品。 早在4月27日下午,他同樣在二樓包廂里吃飯的時候,無意中看到酒店經理帶了一個陌生房客進入205房間,他可以肯定這個人絕對不是他們團伙中的一員。雖然后來陌生人租下的是206房間,但是之后幾天里面,邊勇一直在以吃飯的名義監視205房間。 4月30日晚上,從下午四點鐘開始一直到后半夜,邊勇都在看著205房間的動靜,而且那一天他不知道為什么感覺非常不安。 惲夜遙是他第一個看見進入205房間的人(當然這里由于視線遮擋的關系,邊勇搞錯了,惲夜遙其實進入的事204房間),不管這個,反正在惲夜遙之前,邊勇沒有看見任何人從205室出入。 惲夜遙進入之后,邊勇就開始緊張起來,因為205室內部他并不確定是否有遺漏的證據在里面,叔叔邊本頤經常會把帶給酒店經理的毒品藏在這間房間或者一樓到二樓樓梯口的那個垃圾桶內部,這也就是為什么服務員如此懶惰,酒店經理也置若罔聞的原因。 后半夜趁著沒人潛入205室也不是為了尋找死者或者威脅任何人,而是想偷偷帶著可能被發現的毒品證據。所以,這里一段,之前莫海右和惲夜遙的推理發生了很大的偏差。根本沒有人想要威脅惲夜遙,出租汽車司機老張停留在酒店門口的目的有可能同邊勇是一樣的,就是想要確認惲夜遙究竟進入了哪間房間。 一般客人進入房間之后,首先就會拉開窗簾,開窗通風透氣,對于熟悉酒店結構的老張來說,只要看到拉窗簾,他就可以確定惲夜遙入住的房間了。 所以惲夜遙進入房間從窗戶口看向外面的時候,老張的出租汽車依然停留在原地,但是此后不久,他就離開了。 邊勇是在半夜十一點左右看到的衛寶貴,此刻惲夜遙已經離開酒店,也就是在惲夜遙發現尸體之后,衛寶貴才再次進入205房間,衛寶貴在電梯前見到惲夜遙進入酒店以后,并沒有離開雅頓大酒店,他有可能只是送妻子離開,而自己偷偷潛伏在什么地方等待時機。 可以假設,衛寶貴看到了布和在酒店里行兇的全部過程,他等到布和與惲夜遙都離開之后,一個人再偷偷潛入房間,割下了尸體的手指,胡亂散在尸體周邊,并且帶走了死者所有的指甲蓋。 之前,莫海右推理死者是真正的酒店經理本人,因為兇手對尸體做了很多偽裝。而且假的酒店經理也把自己偽裝成了被害者的模樣。 從酒店死者的胃部,莫海右還得到了他吸食過毒品的證據,也是因此,警方才把視線注意到販毒份子的身上。 現在根據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以及尸體的再次勘驗,莫海右可以確定的事情是:第一,酒店死者確實是經理本人。 第二兇手布和對死者進行的偽裝不是為了掩蓋死者身份,恰恰相反,他反而是為了讓警方知道死者身份,從他身上開始追查販毒份子和邊本頤的事情,從而達到自己一開始就不在警方視線范圍的目的。(對于這第二點,之前莫海右在山腳下的時候就已經有所領悟了,大家可以參考之前莫海右在山腳下對酒店兇殺案的二次推理。) 第三,衛寶貴在雅頓大酒店的行為和停留時間,他們之前的推理并不正確。衛寶貴從飛機上下來的時候,不可能知道惲夜遙即將去什么地方,首先他的話只是為了吸引惲夜遙去制造對羅意凡不利的新聞,以期望后面警方展開對殺人事件調查的時候,把羅意凡也列入犯罪嫌疑人的名單之中。 其次,惲夜遙當天是臨時打電話給羅意凡工作室取消合作計劃的,所以任衛寶貴消息再靈通,也不可能知道這件事,因此也就不可能想到惲夜遙會出現在雅頓大酒店里面。 可以想見,衛寶貴在酒店電梯口看到惲夜遙,其實內心是非常驚訝的。但這并沒有影響衛寶貴在酒店里計劃好的行動。 布和完成兇殺案之后,回到自己后來租下的房間里面,若無其事睡覺,他根本沒有發現衛寶貴的眼睛一直在盯著自己。布和不會料到邊勇突然之間會進入205室,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之下,他只能自己沖入房間去‘發現’尸體,其實是想再次確認一下自己是否有所紕漏,因為這大大提前了他原本想象中尸體被發現的時間。 看到尸體手指被切斷,以及指甲蓋消失,還有滿地本來沒有的蛆蟲,布和會作何感想,他的心里除了震驚,一定是恐懼的,因為這證明在邊勇之前,就有人發現了尸體并做了手腳。 但是布和不是笨蛋,他很快就能想明白做手腳的究竟是誰,因為知道他要在雅頓大酒店行兇的人物只有那么幾個,這也就是布和為什么一進入羅雀屋當天晚上就第一個解決衛寶貴夫婦的原因。 在莫海右看來,衛寶貴做這些就是為了讓布和驚慌失措,還有為自己留下酒店死者的證據,那就是吸毒者指甲蓋中殘留的毒品粉末。 所以莫海右可以確定,從衛寶貴尸體上面得到的指甲蓋,一定是酒店被害者的,而且,從中一定可以發現毒品殘留物。 邊勇自發的監視和闖入,不僅證明了衛寶貴確實與酒店殺人事件有關,而且打亂了布和的計劃,讓他提前出現在警方面前,這也為布和最終結局埋下了伏筆。 好了,推理到現在,圍繞衛寶貴的這部分可以告一段落,我們再把視線聚焦到洪可身上。 洪可既然不是酒店里被殺的,那么他就一定是上了羅雀屋之后被殺的,布和在迷暈自己父親之后,把他帶上羅雀屋藏在密室之中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這就要回顧到最初楔子2中的那一段描述了: ‘夜晚,黑暗、陰森、恐怖,仿佛濃墨潑灑在天際,遮住了星星和月亮。風陰冷地嚎叫著,吹得樹葉沙沙作響,讓一切都變得惶惶不安…… 別墅像黑暗的巨獸一樣聳立在哪里,地下室畏縮在它的腳下,仿佛是一切恐懼的源頭…… 男人被反捆雙手吊在粗大的房梁上,他的頭深深地垂在胸前,頭頂上一縷縷的鮮血順著臉頰淌下,滴落在他腳下的地板上。 淺色的褲子和白色的襪子也都染上了血跡。長長的劉海濕噠噠的幾乎遮住了大半張臉,讓人根本看不清他的容貌。頭發下裸露出的下巴和嘴唇沒有一絲血色。雙臂和雙腿軟綿綿地垂在半空中,就像斷了一樣無力晃動著。 一道黑影迅速從他身邊掠過,像黑貓一樣無聲無息地離開了房間,融入走廊的黑暗之中……’ 這里大家看到了什么?一棟黑暗中的別墅,一個吊著、頭頂上流淌下鮮血的人,還有一個神秘的黑影。也許大家還能推斷出他們的位置是在別墅地下室里面。 但是請看這一段的末尾,我提到了‘房間’二字,地下室不可能用房間來形容,所以這里的死亡現場不在地下室里面。 吊著的人就是被殺的洪可,黑影現在可以確定是布和,頭頂上流淌下鮮血說明洪可的天靈蓋被敲碎,場景的描述說明事件發生在半夜時候。 洪可確實是在羅雀屋中的某一個房間被殺的,那么是紅色房間赤焰嗎?從我提到的走廊確實可以想象,他是被吊在紅色房間。 但是這里無法確定被殺的時間,因為如果一開始就被吊在紅色房間,那么他就必須是在所有人上到二樓之后被殺的,因為布和不可能知道房主人梁泳心會在什么時候進入紅色房間,而且之前李宋未亦分發月季花的時候不也進入了紅色房間嗎?那個時候房間里什么也沒有。 我一開始就把洪可放在楔子2的內容中,其實并不是要想制造恐怖氣氛,而是在向大家說明,洪可既是將布和引入犯罪深淵的人,也是最終揭發布和所有罪行的人。 因為不管別人怎么做,指向的都是改名隱藏身份之后的布和,而只有洪可才能夠指向布和背后真實的身份。 第兩百七十二章 罪惡的舞臺——程楚篇一 等到程楚的手術結束蘇醒之后,警方人員就在醫院里馬上對他進行了一次訊問,要求講出所有參與的犯罪行動和所知道的事實。 對于無關緊要的話語,在這里不做贅述,我直接把程楚對自己過往的描述和羅雀屋事件他參與的部分綜合起來,用程楚自己口述的方式呈現在大家面前。 “我小時候的名字叫做費楚,是我的母親給我起的,父親叫費勇,我出生在一個很偏遠的鄉下地區,當時母親沒有和父親領取結婚證,因為父親經常酗酒和毆打母親。” “在我十歲的時候,母親和另一個男人跑了,我不清楚他們去了哪里,記得那一天看著母親離開之后,我獨自一人感到很絕望,其實,我和母親一樣,都不想再回那個吃不飽飯的家,所以我離開了父親所在的地方,準備獨自謀生。” “我聽說大城市里流浪的孩子都可以在救助站或者孤兒院這樣的地方獲得幫助,也就是可以吃飽飯睡好覺,當時這樣的日子對我來說是一種奢求。所以當時的我非常向往可以到那里去生活。” “我知道通往家鄉附近城鎮的道路,一邊乞討,一邊拼命逃跑,為的是父親不能夠追上我,我很害怕他的毒打。我的父親自從瘸了一條腿無法再從事建筑工作以后,脾氣就越來越差了。” “第一次到達城鎮,我并沒有找到自己向往的地方,還遭受了不少白眼。雖然也有好心人問我家在哪里?想要帶我去找父母一類的,但是因為害怕回家,我都拒絕或者偷偷跑掉了。” “在之后將近兩年多的時間里面,我一直在乞討和流浪,終于走到了s市。我真的是靠自己的雙腳一步一步走到這個城市里來的,因為小時候的我根本沒有錢,也害怕那些好心人幫我找家。在一次又一次像逃亡一樣的流浪過程中,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來的,記憶中留下的只有疼痛、饑餓、寒冷和害怕。” “沒有人愛的滋味真的很痛苦,當我終于被人送進救助站的時候,里面的阿姨看到我的眼神,這一輩子我都不會忘記,那是一種極度憐憫,極度悲傷的眼神,好像她自己在承受痛苦煎熬一樣。她給了我一面鏡子,我看到鏡子里的自己已經沒有了人形,完完全全是一具‘骷髏’。” “但我依然是高興的,因為我終于可以吃飽飯、睡好覺了。我在s市沒有任何親人,他們也無法找到我出生的地方和我的父母,所以不久之后,我就被送進了一個名叫益友孤兒院的地方,那里的院長非常和藹可親,她不僅教我識字,學知識,還教會我生活中的各種技能,讓我可以在這個城市里好好活下去。” “很多年,都沒有人來收養我,我也不想離開好心的院長,就這樣,我在他那里長大了,直到院長退休之后,我才離開孤兒院一個人自立。” “長大以后,我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在建筑工地上當臨時工,也偶爾會在一些公園里給演員們搭建舞臺等等,反正為了支付房租和吃飽飯,我無所謂工作的好壞。” “那個時候的我真的很知足,對金錢也沒有什么向往。只想要平平淡淡度過一生,但是,見到梁泳心之后,我突然之間就開始不平衡了,好像他的出現打亂了我一切平靜,自此以后,我再也沒有過過一天安寧的日子。” “事實上,羅雀屋中所有人,我第一個認識的就是梁泳心。那一天,市里的大明星羅意凡要在公園里舉辦露天演出,我就是搭建舞臺的臨時工中的一員,本來想著早早完成工作回出租屋睡覺,沒想到就在我賣力工作的時候,無意中看到了站在羅意凡身邊的梁泳心。” “第一眼,我就震驚了,他和我長得一模一樣。在我的眼里,他衣著光鮮,與大明星有說有笑,邊上還有企業家陪伴,當時我并不知道陪伴他的企業家叫什么名字。我就這樣呆呆傻傻地看了梁泳心很久,心中波瀾起伏。” “我說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唯一清晰的就是妒忌,無窮無盡,像暴風雨一樣的妒忌。我不知不覺靠近他們身邊,可以感受到梁泳心與那個企業家的關系絕對不一般,因為我看到很多次他們回避開眾人親昵地舉動。這讓我確定自己的判斷。” “回到家以后,我把臉洗干凈照了一晚上的鏡子,想起自己之前吃的那些苦,再看著鏡子里同樣漂亮清秀的容貌,我的心越來越不平衡。為什么有的人吃了那么多的苦卻還要時時刻刻與窮困孤獨作斗爭,而有的人卻可以輕松獲得青睞和財富呢?” “把自己關在出租屋里面思考了好幾天之后,我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到那個企業家面前去,試著和他接觸看看。那些所謂的企業家和高層人士,不是都愛好喜新厭舊嗎?我既然有著同樣一張漂亮的臉,干嘛要一輩子蝸居在最底層拼命打工?完全可以同梁泳心一樣靠姿色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