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節
有人藏在大廳某個角落,然后跟著惲夜遙進入電梯的可能性已經排除了。 在電梯里的幾秒鐘,惲夜遙信誓旦旦的保證絕對沒有一個人和他在一起。 而且,根據后來米小東回來報告的電梯搜查結果,也沒有得到任何新的證據,可以證明電梯隔板里確實藏過人。 連一點遺落物和一根毛發都沒有。 對于他們所說的話,莫海右可以全盤接受。 于是,有人偷偷藏在惲夜遙乘坐的電梯的某個角落,或者某塊隔板后面的可能性,也被排除了。 根據之前警員對二樓當時在包廂的服務員的詢問筆錄看來,確實有服務員當時站在離電梯門最近的那個包廂門口說話。 但是,當時到底電梯門有沒有第二次打開?有沒有人探出頭來朝客房那邊張望? 那些女服務員因為上的是晚班,本來就困乏,所以都沒有注意到這些事情。 再加上電梯本來就來來去去頻繁,電梯門開關個幾次也是很正常的,誰也不會去注意他們所分析到的那些細節。 也就是說,還是有可能惲夜遙自己搞錯了,并沒有人從電梯里伸出頭來朝他窺視。 可是,上山之前的惲夜遙可反復強調,自己絕對不可能聽錯。 莫海右覺得惲夜遙這件事上并沒有在說謊,也沒有必要說謊。 還有一點可以證明惲夜遙沒有說謊的間接證據就是。 被逮住的出租汽車司機,雖然已經將他當天所有的行為和活動都調查出來了。 但是這些并不能夠證明他參與過任何犯罪活動,警方已只是向他提出了疑問并擺出疑惑的態度而已。 而且就這些來說,警方強行把他留下已經是觸犯了規定。 但是,出租汽車司機的態度卻大大出乎了莫海右的意料。 他擺出了很慌張的樣子,反復強調自己只是個沒有文化的農民,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對于其他警方提出的任何問題都一概緘口不言。 這本身就非常的不正常,警方只是向他詢問當天接送惲夜遙整個過程的細節。 他有什么必要裝出那樣一副態度,強調自己的身份。他想要證明什么? 證明自己沒有犯任何罪過嗎?可是一開始就沒有人說過他犯了罪呀! 而且就他緘口不言的態度,反而給自己招來了不必要的懷疑,本身就沒有任何事情會涉及到犯罪,只要把當時的過程老老實實地講給警方聽不就行了嗎? 閉口不言的話,反而會讓警方不肯放他走不是嗎? 莫海右想:無論如何要從那個出租汽車司機的嘴里撬出點什么東西來。既然他自己不提警方違法的規定,就證明他完全沒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知識。 這就讓莫海右好辦事多了,出租汽車司機可以暫時讓他走。不過得先找出一點小理由,讓他不能離開警方的監控范圍之內。 然后,派人24小時秘密監視他,找到證據和破綻之后,再重新逮捕,就不信撬不開他的嘴! 提到接送惲夜遙當天司機自己的所作所為,司機就什么都不敢說,這不就是間接證明了惲夜遙說的確實是事實嗎! 所以,也間接證明了,二樓,這里確實有人出來過。 現在的問題是他是如何出來的?又是如何不被人看見離開的? 莫海右先想的是后面一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最好解釋。 他有可能是像假的酒店經理那樣,通過在電梯里改變裝束面貌,來蒙混過關。 反正離開二樓之后,也不會有人在關注他,大大方方坐著電梯到一樓就行了。 如果酒店里沒有一個人認識他,那么他完全可以直接離開。 如果酒店里有人認識或者哪個服務員接觸過他。 那么就像我上面說的那樣,他完全可以套用假酒店經理的套路,換一套完全不同的衣服,粘個假胡子或者戴個假發套,甚至戴上一副大一點的墨鏡。 就可以蒙混過關了。所以出去完全不是問題。 問題就在于如何進來? 就像圍在籠子里的鳥一樣,籠子里本來只有一只鳥,可是突然有一天,主人發現又進來了一只鳥。 籠門鎖的好好的,它到底是怎么進去的?一個疑惑,費解,讓普通人不可思議的問題。 但是套用到刑事案件上來,就必須要得出與事實相符的答案。 但是莫海右覺得,這個答案并不在圍場之內,很有可能是在圍場之外。 第一百二十六章 場外篇線索整理三:兇殺案及其周邊線索下1 接上前兩章場外篇線索整理的內容我們繼續分析。 現在已知跟蹤惲夜遙的神秘人為何會看錯房間號碼的原因,惲夜遙為何要定兩個房間以及他半夜離開酒店的目的所在。 那么這一章,我們繼續要對4月30號當天后半夜,也就是5月1號當天凌晨惲夜遙看到尸體的前后過程做更加詳細的分析。 在前文第72章 ,場外篇八莫海右首到酒店開始驗尸的時候曾經問過謝云蒙: “誰是尸體的第一發現人?”這樣一句話。 當時謝云蒙并沒有說尸體的第一發現人是那個瘦高的男人布和,或者那個此刻還在警局里被嚇傻了的半夜潛入者。 而是直接了當指出了惲夜遙在他們之前就已經看到了尸體。 當然,這是警方內部的秘密,惲夜遙目前是專案小組的一員,不可能把他當做尸體的第一發現人,讓公眾知道。 那個被嚇傻了的半夜潛入者由于后來調查的身份特殊,可以從中獲取一些其他的線索還有秘密。 所以也被警方列為重點‘保護’對象而且接受心理醫生的疏導,也不能太多的把他放在公眾面前。 所以表面上,警方一直堅稱尸體的第一發現人是那個瘦高的男人布和。 也借這個理由,米小東受命追蹤和監視布和的一舉一動。當然,他不可能在羅雀屋事件的場外找到布和,這是后話。 二樓客房的204房間和205房間都是惲夜遙定下來的,他預定房間的時候,接待他的是普通服務員。 那個時候胖經理正好在關注別的事,或者說他暫時忽略總臺辦手續的事,這對于一個忙碌的經理來說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好,我們再來看,惲夜遙沒有直接進入205房間,而是進入了204房間并打開蓮蓬頭,裝作準備洗澡的樣子。 然后打電話給謝云蒙,告知自己所遇到的疑惑事件以及安排之后離開的行動。 也就是說,從他訂酒店客房到準備離開之前都沒有進入過205房間。 而真正進入205房間的時候,尸體已經在那邊了。 以上的種種說明了什么呢? 首先說明了,尸體也就是被害者肯定是在惲夜遙定下房間之前被殺的。 所以兇殺嫌疑人初步可以鎖定為假的胖經理及其同伙,在擴大點范圍,酒店里的住客也可以包含在內。 這些人雖然作案動機需要進一步調查,但是絕對都具有充分的作案時間。 出租汽車司機沒有可能,他當時在外圍,調查下來兇殺時間范圍之內,他并沒有出現在酒店附近。 還有就是證明了,當時的酒店總臺服務員并不是假酒店經理的同伙,要不然他絕不可能讓惲夜遙訂下205號房間的。 那么跟蹤惲夜遙,不可思議出入電梯,并且探頭窺伺他房間號碼的神秘人。 就有可能并不是出租汽車司機找來的,而是那個已經被替換身份的酒店經理。在發現存放尸體的205號房間被人定下之后,緊急找同伙采取的行動。 然后這里面又涉及出了許許多多的細節問題。 殺完人之后,把尸體留在房間里,不會因為血腥味兒和尸臭導致其他房間的住戶懷疑嗎? 酒店里的公寓房一來隔音效果極差,二來阻隔味道的效果肯定也不會好到哪里去。 第三,房間與房間之間又挨的近,更加容易被人看到或者聽到。 那么為何不立刻把尸體移走。 其實原因非常明顯: 飯店是熙熙攘攘,人員密集的所在之地,按照尸體當時所處的環境來看。 意識里面濕度和密封度,都相當高。空氣不流通,加上極度潮濕,還有初夏的天氣,莫海右判斷是尸體死亡絕對不超過12個小時。 就是說從他驗尸的時間往前推算,絕對不會滿12個小時。 那么說明了惲夜遙進入酒店的時候,205號房間里的人應該是剛剛被殺,而之所以要打開蓮蓬頭,沖走它身上的血污。 這樣看來,還可以加上一條原因就是:不想讓周圍的住客聞到這間房間里的血腥味兒。 水流的不停沖洗,確實可以起到消散和沖淡濃烈味道的作用。 再加上我們前文中說過,203和206房間碰巧的全都是空房間,這難道不是可以左右客房服務的人刻意為之? 這里就變相證明了假酒店經理的嫌疑在急速提升。 不然誰又可能控制住房間哪間要租出去哪間要空著呢? 浴室里是洗澡地蓮蓬頭水沖洗和兩邊房間的不予出租,大大降低了尸體被當夜發現的可能性。 酒店公寓住著很多上夜班的人,半夜回歸洗澡的客人非常多,所以就算一晚上都可以聽見浴室的水流聲也也不足為奇,不會有人因此而懷疑什么。 至于那個出租房間給惲夜遙的服務員,第二天作為警方調查人員的惲夜遙再次進入酒店之后,有刻意尋找過他。 但是,這個服務員似乎被調離了的崗位,一直沒有看到他的身影。 我們在這里有必要描述一下,這個飯店服務員的外貌。 男,外貌清秀,身高大約一米七五左右,給人感覺骨骼輕細,年齡大約在二十八,九歲的模樣。 雖然是男生,卻留著遮到眼皮上面的長劉海,低頭的時候客人很難看清楚他的全貌。 4月30號晚上,酒店經理注意力分散看向外面停留的出租汽車司機的時候。 就是他為惲夜遙辦理的入住登記手續,當時辦理的非常順利,只用了兩三分鐘就完成了。 也就是說,酒店經理還沒有回過神來,他已經完成了惲夜遙的入住登記。 至于之后,酒店經理的反應如何?惲夜遙因為被從側邊樓梯出來的,疑似記者的胖子吸引了注意力,而沒有觀察到。 但是這個服務員當天,以后是確確實實沒有再出現過。 還有那個租了206號房間沒有退租,也一直沒有住宿的神秘客人至今還是一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