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
不愧是鐵桿粉絲,就算已經穿越了五年,少女對她文章仍舊記憶深刻:“但是,比起曲暮酒,我更喜歡蘭戎!嘻嘻,要是能跟蘭戎有婚約就好了!乖乖的小正太超可愛呀,長大肯定是溫柔型忠犬,光想著都覺得心要萌化了。” “你、你喜歡蘭戎啊?!” 不知怎么地,聽到她這句話,花知婉的心情瞬間有點難以言喻。大概是很高興,自己的親兒子被條件這么好的少女喜歡,又有點不高興……唔,不高興什么她也不懂。 對于配對寧柔和曲暮酒的興致勃勃被一下子沖淡了,之前作者菌還想著,如果寧柔喜歡,她就幫他們寫一點浪漫的劇情呢。 “哎呀……我那個疑問句,不是在不高興你喜歡蘭戎,嘿嘿。你剛才看到曲暮酒,那個害羞勁,我還以為你比較喜歡他。” 意識到自己的驚訝太突兀,花知婉此地無銀三百兩地解釋了一句。 “害羞?”寧柔低頭一笑,此刻的臉也還是紅的。 “當然害羞了,大大你在我裙子里,不知道會不會被你看到我的小褲褲所以有點忐忑呢。” ——哦哦,小褲褲。 ——什么?小褲褲?!忘記看了,現在可以回去再看一遍嗎?! …… 寧柔派出的人去了天下第一rou、水潭、密道,但是,他們并沒有發現任何蘭戎的蹤跡。 只帶回了消息,說天下第一rou被整個燒毀——人去樓空,焦尸遍野。 而花知婉順便讓他們找的“法器”,也沒有找到。 藏電腦的時候,花知婉有謹慎地加一句“旁人絕對無法發現的地方”,所以她認為是蘭戎回去把它拿走了。 但是,他是怎么通過火場,進到那里的呢? 就算電腦不在了,也不能代表他是安全的。 “焦尸遍野”這四個字讓她坐立難安。 雖然“天下第一rou”里作為食材的死尸無數,但是,店里的人也不會那么無聊,看見起火了還搬出尸體,來一場bbq吧? 難道是,蘭戎把壞蛋全殺掉了? 可這也不合理啊…… 蘭戎所修煉的《蘭花寶典》,分明是一部正派的心法秘籍。就算有了金手指的協助,他的武功也不會有這么殘暴的威力。 作者寫的,她自己清楚,蘭戎練的全是武俠里的“溫和系”。學武過程雖慢,但基礎打得扎扎實實,重在修身、不在殺人,她是絕對不會讓他走上邪道的。 “丸大大,你別再走來走去了好嗎?!” “你呀!”寧柔將花知婉拽回梳妝臺,繼續幫她編頭發:“穿著漂亮衣服、洗了香噴噴的澡,臉蛋這么好看……還走得像一只丟失了幼崽的老母雞。” “好幾個小時沒看到他了,會不會真的出事了?” 隨著時間推移,她這心里就越是焦急:“不行不行,我實在沒法安心,還是自己出去找他比較好。” “哎,你就放心吧,”寧柔揪住她的辮子,不讓她隨便亂動:“我派出的人都是高手。現在沒找到,等會兒也能給你找到。你又沒武功,去了只會添亂。” 花知婉瞅著鏡子里被精心打扮過的自己,總覺得寧柔在把自己當裝扮游戲玩,還玩得不亦樂乎。 ——唉,不知道小蘭戎現在在哪里,在干些什么呢? ——唉,他一定是處在水深火熱之中,等待著她的救援呢! 如果她有電腦的話,說不定就可以開啟上帝視角,看一眼她心心念念的乖小孩了,唉。 ↓↓~作者菌夢寐以求的上帝視角~↓↓ [老司機安全駕駛手冊](第25個播放序列):正在播放中…… “啊……嗯……” (水深火熱) (冰火兩重天) (馬賽克) (tokyo有點熱) (馬賽克) (水深火熱) “啊……嗯……” 作者有話要說: 請叫我的大名:里番大王。 看到這一個三千字的更新,可能有同學會問:哎呀短小作者菌你不是說要兩更嗎。 我:對呀,一更一千五![被打死在學校門口,血液飛濺#@%*] (盡力地舉起雙手)不要打我,嗚嗚,那明天也兩更嘛。 #關愛短小患者人人有責# #天天欲♂求不滿很容易失去本寶寶# 本公益廣告贊助來自: 寧柔小仙女扔了1個雞蛋,楚鸞扔了1個雞蛋,我不善言辭扔了1個雞蛋,圈圈圓圓扔了1個拖鞋,fistory扔了1個雞蛋,六十五扔了1個雞蛋,世間月扔了1個雞蛋,pink!扔了1個拖鞋,甜甜圈扔了1個拖鞋,螢丸的胖次扔了1個板凳,我不善言辭扔了1個雞蛋,bgvfvcv扔了1個雞蛋 ☆、第41章 法器請藏在家里 直到天已亮透,蘭戎仍舊音信全無。 花知婉嘆氣的頻率越來越高,腦中已經幻想出了三四百種蘭戎的死法。 按照“地圖有限”定律,她心里還有一個地方,沒有叫寧柔的手下去找。 ——大娘之家的地窖。 雖然對于花知婉來說,那里只是一個黑洞洞的、有九頭蛇的地洞,但對于蘭戎,那是他們一同居住了五年的地方。 他很可能把它當成他們的家。 ——他在這個世上唯一的家。 遇到危險了、與家人走散了,人們下意識想到的就是“回家”。 如果蘭戎沒處找花知婉了,他很可能會回家里等著她。 然后,花知婉腦子里蘭戎的死法又多了一種。 ——回地窖時不慎被九頭蛇咬死。 鬼知道之前鎖住蛇的鎖鏈現在還管不管用,想到蛇身之下密密麻麻的人骨,她就一陣頭皮發麻。 不論怎么想,蘭戎的情況都很緊急,可她偏偏又不能讓寧柔的人去地窖看一看。 一番交流,花知婉了解到,寧柔是看完她的最新更新穿越的。 換言之,她知道大娘之家,知道花大娘,知道“法器”……根據未婚夫的名字,她已經猜測她穿越的世界是花知婉筆下的世界,要是被她看到地窖的原型,她知道的事就會更多。 “改變世界”,這種力量實在是太可怕了。人心隔肚皮,花知婉不了解寧柔,所以沒法完全相信她的友善。 還有就是,不能讓天辰派的人知道地窖里有人活著。 當初的曲暮酒對蘭戎起了殺意,現在的曲暮酒更不會放過他。 論點充分,不能讓別人發現地窖。 花知婉只能自己去。 趁寧柔被員外叫去喝早茶時,她趕緊推脫說,自己想在房間里休息。然后才終于得到遇到寧柔以后,唯一的一次獨處機會。 “咚。” 房里的人剛走不久,她就聽見屏風的一角被東西輕輕磕了一下。 花知婉轉頭,朝那里看去。 “婉婉jiejie!” 一個縮著脖子的少年躲在屏風后,小聲喊她。 他的爪子扒拉著木框,望著她眼睛亮光四射,濕漉漉的神情仿佛一只看見rou骨頭的小狗。 “蘭戎!!” 沒忍住喉嚨驚呼,她半跑半跳地奔了過去,把他從屏風后揪了出來。 “有沒有被火燒?有沒有被刀傷?有沒有被蛇咬?有沒有哪里痛?”花知婉摟住蘭戎,把他翻來翻去地東摸西摸。 “我沒事。”在她摸他時,他也暗戳戳地摸了摸她發髻間的小紅花,“婉婉jiejie戴花,看上去,甜甜的……” 花知婉正色地糾正道:“誒,甜甜的是什么形容詞啊?你夸我應該說漂亮、美麗、優雅。” “就連聞起來,也是甜甜的。”他湊近她的脖頸輕嗅。 “好吧好吧,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去哪里了,怎么到處都找不到你?”以為他看上了這朵花,她很粗暴地把頭上的紅花摘下來送給小孩。 “我也在到處找你啊,”蘭戎牽過花知婉的雙手,幽深深的瞳仁直視她的雙眼:“你沒有在水潭等我。” “那時候,我、我不是……” 腦中浮現了某些畫面,她稍稍閃避了目光,不敢與他對視:“我不是,溺水了嗎……等我徹底清醒了,才意識到你要去引開壞人,擔心得不行。恰好在水潭邊遇見了老鄉,就想去搬救兵救你。可是他們找不到你,只帶回消息說火場焦尸遍野,我以為你出事了……” “你呀,下次不準這樣逞能,你一個小孩,竟然敢一個人單挑一群窮兇惡極之徒,簡直是不要命了。” 用絮絮叨叨的長輩語氣,花知婉說了一大通話,強行把話題帶回了正軌。 “哼,婉婉jiejie,我可是比你想象的厲害!” 蘭戎拍拍胸脯,完全一副“求夸獎”的語氣:“我打敗了壞人呢,還把你的法器帶出來了!” “哇,我們蘭戎這么棒的啊!來來來,法器給我看看!” 聽了這句話,花知婉提著的心一下子放松下來。 作者菌的本體“電腦菌”沒有遺失的話,他們就是天不怕地不怕了。 “那個……法器啊……” 這回輪到少年臉紅了,他支支吾吾著低下腦袋,聲音跟蚊子叫一樣細細的:“我認為,法器在外面用……不太好。它比較適合,我們單獨相處的時候,一起觀賞……所以,我把它放家里了。” 花知婉盯著他,意味深長地吁了一口氣:“蘭戎啊,你是真的長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