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節
“當然好啊。”花知婉熱情地回應。 下次記得,再給你的作者mama做一次魚湯。因為真的,太好喝了。 “蘭戎再見!!” 目送蘭戎,作者神深藏功與名。 ——小蘭戎好好的長大,當個不搶戲的男配就好了!我會幫你另找個倒霉蛋做反派的。 作者有話要說: 恢復更新啦~抱抱寶寶們! 安芋扔了一個地雷;楚鸞扔了一個手榴彈~ ☆、第9章 蛇的目光鎖定你 如果一切停留在告別的那一刻,花知婉認為她大jiejie的形象還是維持得很完美的。 “媽呀呀媽呀呀呀……” 后面沖上來的人朝蘭戎的后背猛力一撲,害他踉蹌了一步,差點摔倒在地上。 “怎么了?!丸子jiejie?” 被抱得太緊,他連回頭的空間都沒有。 “啊!嗚嗚嗚,蛇啊!!草叢有蛇啊!!!” 花知婉一驚一乍地亂叫著,不斷把身子貼近蘭戎。要不是他太矮,她肯定會躍到他的背上,像rou夾饃一樣,用大腿緊緊把他緊緊夾住。 “蛇?什么蛇?你讓我回頭看看。” 蘭戎吃力地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不要勒得這么用勁。 “是有劇毒的、超大超長的,青鉤蛇!”聲音已是帶上了十足的哭腔,花知婉一動不動地圈住蘭戎,完全不敢撒手:“你別亂動,我、我怕啊!” 青鉤蛇啊青鉤蛇,惹不起的青鉤蛇。 這貨可是集結了她對毒蛇的最大恐懼寫成的——綠森森的蛇鱗,粗壯龐大的蛇身,毒牙威力宛如殘暴的鉤子。它最擅長隱匿于草叢,鎖定獵物后不弄死對方誓不罷休。 被它咬到,尋常人絕對沒有生還的可能……離開電腦的作者神,正巧就是那種戰斗力不高(超弱)的尋常人。 沒戴眼鏡,方才作別蘭戎準備回家的時候,她才瞥見了自己身后的青鉤蛇。 最恐怖的是,看那蛇頭的朝向,它分明是已經牢牢地鎖定了她啊! “冷靜點,丸子jiejie!” 身為小朋友,見識比較少,蘭戎并沒有花知婉那么害怕。 他放慢語調,試圖安撫她的情緒:“你這樣抱著我也沒有用,我們得想辦法逃跑,所以先放……” “抱著你有用,非常有用!”她打斷他的話。 為了靠得更緊,她強行拿臉去貼他的臉頰。 這個被自己筆下生物嚇尿的慫包徹底將蘭戎當成了救命稻草,死都不愿意把他松開一點。 蘭戎的體質是特殊的,他身上有他父親遺留的蠱血。——那比世間的毒物,更毒上三分。 陸明彩需要他的血抑制身上的毒;魔教需要他的體質修煉邪功。 此刻花知婉死纏爛打也要抱緊蘭戎,因為,兇悍如青鉤蛇也同樣忌憚著蠱血。 “抱著有用?丸子jiejie,我不是青鉤蛇的飼主,為什么會有用呢?” 不適應如此親密的距離,卻又不好意思躲開,蘭戎的臉在悄悄地泛紅。 “啊,對了!!飼主!!!” 他這句話,倒是讓花知婉一下子聯想到一個嚴重的問題。 被蛇嚇昏頭,她竟然連這個都忽視了! 根據花知婉的設定,青鉤蛇確實是有飼主的。 準確說,是這個飼主所需的身份誘發了靈感,所以她才虛構出這么一種可怕的蛇。 配合其陰狠暴戾的性格,她給他取名為陰狗。 擅長使用毒物的骨灰級壞蛋,魔頭南夜最忠心的左護法。——原先的走散情節中,就是陰狗將蘭戎抓回了魔教。 好了,這下她不能當縮頭烏龜,必須要聽蘭戎的話,想辦法和他一起逃跑了。 而且是,往她家的方向跑。 蘭戎的命運尚未改變,如果在找回電腦前,他先被陰狗發現了…… 那么,“蘭戎進入魔教”就會變成發生過的事實,就算花知婉是作者神也無法將它改變。蘭戎的身份太特殊了,按他現有的屬性,再怎么神展開都無法保證他能從腥風血雨的劇情中全身而退。 肩膀頓時一松,蘭戎終于恢復了自由。 他微微側身,看向身后臉色煞白的花知婉。 …… “上學時體育課,我總是班里跑得最慢的。” “平時不愛運動,卻很愛吃rou。” “今天我才知道,‘生命在于運動’原來是真的。” ——即使這樣,還是要跑跑看的。 她喃喃自語著,輕輕扣住他的手。那比她小了一大圈的,小孩子軟乎乎的手。 ——蘭戎,你是我創造的孩子,你的命運本就應該掌握在我的手中。 “我倒數三個數,用最快速度跟著我跑。” 花知婉咽了口口水,感受到:這場拼運氣的賽跑,他們是用了蘭戎的未來做賭注的。 作者有話要說: 人間處處有真炸,“番番你炸了”,是一句真摯的祝福: 阿檸檸扔了兩個地雷,干了這瓶莫斯酸奶扔了一個地雷。 ☆、第10章 善良的幼年反派 “三、二……” 隨著倒數的口號,花知婉、蘭戎和青鉤蛇都已準備就緒。 “一!” 青鉤蛇以最快速度出發……咬住了移動中的獵物。 ——改變命運的偉大愿望,還未嘗試,已經失敗。 腳脖子狠狠一麻,花知婉的尖叫聲卡在喉嚨中間。沒力喊出來,也沒力咽下去。 ——總是如此輕易狗帶的我,真的不是炮灰嗎。 失去意識前,花知婉仍在不遺余力地奮斗在吐槽第一線。 ——這時候正常小說的走向不應該是:兩個人毫發無傷從蛇口逃脫,然后劇情跟著角色一起燃起來嗎。果然小說都是騙人的,嗚嗚嗚,說好的作者神呢! 無名大娘,卒。 享年(請幫我馬賽克)。 蘭戎死死抓著軟去了半邊身子的花婉,絲毫不肯撒手。 用上十成的內力,他一掌拍向了大蛇。 那蛇被震得稍稍松了口,見狀,他眼疾手快地抽出之前捕魚用的工具,勉強網住了蛇首,暫時抵御它的攻擊。 …… 花知婉寫小說,很喜歡用昏倒。 為了緩和尷尬的氣氛,昏倒。 遇到處理不來的問題,昏倒。 男女主感情進度太慢,昏倒。 “人生在世不稱意,你先昏倒你就贏”,她曾用這句話勉勵自己。 也不知道誰規定的,再可怕的處境,昏倒醒來后都能解決。 虛弱地睜眼,花知婉看到活生生的蘭戎正坐在自己身邊。 身體被一旁燃起的火堆烘得暖暖的。 唇上有血腥味,不知是從何而來。 ——歸功于昏倒定律,他們大概是脫了險。 花知婉仿佛聽見腦內響起一聲歡快的提示音:“恭喜您獲得稱號【命不該絕】。” 她沖蘭戎笑了一下,眼睛一陣澀澀的疼。 是火的緣故嗎? 蘭戎的臉色看上去不太正常。 稚嫩的唇緊緊地抿著,鼻頭也紅紅的,好像哭過。 “太好了,你醒啦!” 當他靠過來的時候,她鼻子嗅到的血腥味更濃烈了。 “你怎么救我的?傷到了哪里?” 花知婉單刀直入地問了兩個問題。她的頭依舊一片昏沉,多說一個字都覺得費力。 蘭戎扁著嘴,委屈地把受傷的手給她看。 “傷了手,有點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