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沉霖心中矛盾,臉上就帶了些出來,頗有些猶豫的和復雜的看著仍舊面無表情的童落辰。 童落辰出自童家,而他沉家是童家的附屬,他自小兒就是童落辰的玩伴,說是玩伴也不過就是跟班兒之類的,陪太子讀書哪里是那么容易的?可偏偏童落辰是個實誠人,拿著他那是實打實的當成了鐵哥們兒發小兒。 童落辰年紀輕輕爬到副師級,被授予上校軍銜,也不光是看在童家的面子上,這都是一步一個腳印兒,踏踏實實的走出來的。 這樣的童落辰,不光是他佩服,軍中佩服,就連童家老爺子說起來,也是滿心滿臉的自豪,別人家的老爺子就更是滿眼的羨慕了。 “我們繼續吧,剛才我們說到……” 童落辰只是淡淡的掃了沉霖一眼,罕見的不曾多說什么,只是接著剛才的話題繼續了下去。 可是這會兒的氣氛跟剛才已經完全不同了,不光是沉霖靜不下心來,就是其余幾人也滿心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人物?值得這樣鐵面無私、冷情冷心的人在會議中接了電話? 好不容易挨到會議結束,沉霖一路小跑兒著追上了大步往前走的童落辰。黎錦衣那邊已經如此了,難道童少還是放不下嗎?那位祖宗哪里是個安安分分的主兒?! “童少,錦衣小姐那邊……?” “多嘴。”童落辰只是看了沉霖一眼,輕輕的吐了兩個字兒出來,甚至不曾用過強調的語氣,可沉霖還是莫名的縮了縮脖子,感覺到后背出了細細密密的一層冷汗。 只要跟那黎錦衣扯上了關系,童少就不是他認識的童少了呢,可偏偏那黎錦衣一點兒不曾上心,誠心說來,許家那位是不錯,可是再不錯,能趕得上他們童少嗎? 黎染在籬笆院外就看見了暈黃的燈光,知道凌媽跟伍媽肯定還等著她,不曾睡呢。 這樣的等待她感激過,無視過,無數次的矛盾猶豫過,今天再一次看來,心中更是五味雜陳,說不上來的難受,她死死的咬了咬下唇,臉上又掛上了甜美可人兒的笑容。 凌媽和伍媽甚至連衣服也不曾換,還是她出門兒的時候穿的那件兒,可見是一直等著她了。黎染接過了凌媽遞過來的果盤,隨意的拈了一顆葡萄,汁液飽滿香甜,黎染微微的瞇起了漂亮的大眼睛。 “凌媽,伍媽,怎么還不睡?不是說了不用等我了嗎?我不喝酒,一點兒也沒醉。” 伍媽彎腰撿起了被黎染隨意的踢飛的兩只高跟鞋,細細的端詳了一會兒,今兒真的沒多鬧騰,這鞋子上沒多少痕跡呢。 聽著自家小姐撒嬌耍賴的,這半年來一直提著的心稍微放了些下去,語氣也不由的松快了幾分,“哪里就不能等得了?自家小姐大晚上的不著家,我還能睡著嗎?” 凌媽卻是亦步亦趨的跟著黎染,只看著黎染吃了幾顆葡萄,又吃了幾個紅潤潤的大櫻桃,最后還吃了一小塊蘋果,顯然心情還不錯,這才放下心來,也不枉費這些水果千里迢迢的運來了。 “回來了就好,回來了就好。小姐,累了吧?倦了吧?凌媽給你放好了水,小姐趕緊泡一泡,上床好好睡一覺吧……” 黎染并不曾忘記,她只是不知道要怎么開口,這會兒眼看著就要到了二樓的樓梯口了,黎染頓了頓身子,輕聲開了口,“凌媽,安瀾太子……走了嗎?” 因為黎染不曾回頭,所以凌媽和伍媽也不知道黎染到底是個什么情緒,兩人相視了兩眼,凌媽略微有些小心的開了口,“恩,早就走了。小姐您走了沒多長時間許家的人就來了,我們按著小姐的吩咐,讓雅言也跟著回去了。……這會兒應該都到了四九城了吧。” 黎染怔了怔,雙眼無神,有些茫然。 前世的時候她拼死拼活的把許維寧留了下來,許維寧想要回去的計劃一次次的被打斷了,阻礙了,許家一直不曾來人,許維寧也就滯留了下來,直到沈冰凌的到訪。 那時候她總是堅信自己才是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女主角,即使她已經落魄。許維寧一次又一次的怎么也回不了四九城,多像偶像劇中的情景呢?她只覺得如此,卻從來不曾知道,原來,許維寧的離開,是如此簡單…… “是……誰來的呢?” “是……,小姐,是……” 是沈冰凌吧?黎染早就該想到的。沈冰凌聰慧溫婉,卻從來不是任人欺負的小綿羊,這是一只披著羊皮的狼,一點兒不比許維寧心軟良善。 “我知道了。行了,凌媽,伍媽,你們也去睡吧,我也要休息了。”黎染胡亂的抹了抹不知道什么時候留下的眼淚,轉過了頭,把端在手中的骨瓷盤子放到了凌媽的手上,聲音惶惶然,也不知道說了些什么。“這水果你們拿下去分分吧,……也別枉費了。” 這些味道如此甜美的水果,就是她還在黎家的時候,也從來不是敞開了肚子吃的,何況是在她被發配到如此地方的時候?其實普通的水果一樣甘甜可口,不過她嘴刁,總是能吃出兩者的不同來,明明是同一種水果。 “你說小姐她……?” “染染小姐也不是小孩子了,她總要自己想通的。黎家……,跟許家終究是不同的。” “……唉。” “唉……” 這幾聲兒淺的幾不可聞的嘆息中有多少無奈,黎染總是要懂的,她不能總是當一個萬事不管的孩子,她不想死,就要學著長大。 ☆、7大家閨秀 “王叔叔,我爺爺呢?” 黎染的聲音雖說有些輕,倒還是清脆,叮叮當當的聲音透過話筒,傳到了四九城黎家。接電話的是黎老爺子的秘書,王秘書。 “錦衣小姐,老爺子出門訪友了。” 聽得王秘書的稱呼,黎染微微的頓了頓,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往家里打電話了,自從她莫名其妙的重生之后,她每天總要給老爺子打一個電話的,只是老爺子一直不曾接過就是了。 這是王秘書第一次又稱呼她為‘錦衣小姐’,這個稱呼不光代表著她的名字還在族譜上,也代表著老爺子已經逐步的對她心軟了。 老爺子名正言順的紅二代,不曾征戰,走的是政治的路子,老爺子也算是有魄力的,要不然也不會在老爺子父親早逝之后還穩穩的站住了腳跟,在四九城里提起黎家,即使不是如雷貫耳,也是不容小覷。 “……王叔叔,那,那爺爺什么時候能回來呢?” 黎染看了一眼輕手輕腳的上了樓,小心翼翼的朝她揮了揮手的凌媽,微微的點了點頭,聲音卻還是一貫的清脆平穩。 “這就說不定了。還有,錦衣小姐,請您不要再打電話回來了。老爺子說了,他不愛聽這電話鈴聲。” 王秘書這話說的十分平靜,要不是黎染經歷了一場死亡,許是已經火冒三丈,滿心都是不滿和不甘了。 只是她已不是原來的她,也不再抱有那無知無畏的期盼,她只是頓了頓,聲音有些飄渺,“……是嗎?” “嗯。” 一直等到黎染掛了電話,凌媽才輕手輕腳的走了過來,只是看著自家小姐一臉的疲憊,卻不知道要怎么開口。 “凌媽,怎么了?有事兒?” 黎染輕輕的揉了揉眉心兒,看向了一直欲言又止的凌媽。黎染也知道,在她往家里打電話的時候,要不是有什么要緊事兒,凌媽是不會來打擾她的,畢竟在凌媽和伍媽看來,什么也沒有能回四九城重要。 她們,終究是要回去的。 “小姐,您不是吩咐說了,要是有人上門來投宿就趕緊告訴您一聲兒嗎?” 聽凌媽如此說,黎染才有了些興趣,面上的疲憊一掃而空,聲音雖然還平穩,但是細細聽來,凌媽就聽出了黎染語氣中的期待,“是啊,有人來了嗎?是個男的還是女的?” “是一個女的。跟小姐您差不多的年紀,長的眉清目秀的,滿身的書卷氣。” 凌媽到底是不懂,既然自家小姐說她有的是錢,那為什么要費盡心力的開一間什么客棧呢?她們又不可能永遠留在這里,且不說這個客棧能不能掙錢,小姐這樣的身份就不該如此糟踐啊。 而且現在客棧還沒裝修好,哪里會有人上門呢?偏還讓小姐說中了,一個還不是客棧的民居,竟然還有人當成客棧來投宿,這樣的人,又哪里值得小姐如此激動了? 黎染還沒下樓,就有些急切的從回廊上往下望去,一個眉眼清秀,氣質淡然的女子靜靜的坐在庭院的藤椅上,拿著一本厚厚的書本,不言不語。 “……新夏。” 自她那天早上莫名的醒來,因為等到了許維寧,所以肯定了重生。因為等到了顏新夏,所以安心放松。 這一顆懸在半空中的心,終于安安穩穩的落了下來,原來新夏還在那里,如此靜美。 黎染腳步很輕,又加上穿的是軟底兒單鞋,所以踩在青石板路上悄無聲息。 等到顏新夏覺得被陰影籠罩了抬起頭的時候,就看見了一個洋娃娃般的女子,眼角含淚,唇角帶笑,殷殷切切的望著她,仿佛她就是這女子生存下去的唯一的浮木。 女子越抓越緊,讓她的心也隱隱的有些感同身受。 “你好,請問……你是這里的主人嗎?” 黎染越加的努力,使盡了全身的力氣,才忍住了眼角的淚珠滾落。 唇邊的笑容越加的燦爛,聲音都輕了幾許,但是其中的快活任是誰也都聽得出來,“恩,是我。是你想在這里投宿嗎?……為什么選擇這里呢?” “因為很安靜呢。” 前世的時候可不是如此答問的。那個時候的黎染用盡了心思,只顧著纏著許維寧。要不是許維寧開口,她是不會留下新夏的,即使新夏的家族讓許家都隱隱生敬。 顏新夏的父親為顏回的第七十九代嫡長孫,顏家久居寶島,這些年下來,已經在那里扎根了。雖說不是什么紅色貴族,可是這樣代代傳下來的世家,才是最難能可貴的。 “我叫黎染。歡迎你來我家做客。” 黎染的手圓潤小巧,顏新夏的手纖細如玉,黎染首先伸出了手,顏新夏沒什么猶豫的就搭了上來,有時候友誼來的莫名其妙,兩人不過相視一笑,就對對方都有了好感,執拗的覺得對方能成為自己的朋友。 “我叫顏……暖衣。” 顏新夏,字暖衣,在寶島時,人人只敢稱顏小姐或者暖衣小姐,而新夏這個名兒,就是顏家親眷,也是少稱的,因為顏新夏不許。 女子閨名嬌貴,既然顏新夏不讓稱,顏家也就恪守規矩,只稱暖衣。 “縱收風中絮,難暖客中衣。……暖衣?《新夏》?” 當初為了這個名字,黎染是百般的不愿,因為黎染叫錦衣。本來‘錦衣’這兩個字兒黎染是極喜歡的,可是跟‘暖衣’比起來,不但差了意境,也差了風骨。 驕傲任性的千金小姐,又怎么能忍得下這樣的擠兌和自己想象出來的諷刺?兩人的關系一度的冷到了冰點。 “嗯。你可以叫我……新夏。” 要是讓普通人聽來,只會覺得理所當然,不過是個名字,叫了也就叫了,只道是平常。 黎染十分高興,甚至眼睛里都盛滿了笑意,她隨意的坐到了顏新夏的旁邊,無比的歡喜。別人不知道,可是黎染卻十分清楚,在這個世上,能稱呼顏新夏一聲兒‘新夏’的,不足一個巴掌。 “當然,新夏,你叫我染染吧。” 黎染親自帶顏新夏上了樓,選了一間明亮溫馨的房間,雖然黎染想把這里改成客棧,可是前面這一進卻是不曾推倒重蓋的,現在收拾的是后面的那一進,為了蓋成黎染的閨樓。 要是按著以前的性格,黎染并不喜歡顏新夏這樣安靜的人。好似一本書,一杯茶,顏新夏就能在院落里坐一個下午。 《女論語》中有言“凡為女子,先學立身。立身之法,惟務清、貞,清則身潔,貞則身榮,行莫回頭,語莫掀唇……” 古語也云:“行不露足,踱不過寸,笑不露齒,手不上胸。” 顏新夏其人,標準的大家閨秀。即使她熱愛大自然,熱衷于世界各地的旅游,即使她言辭犀利、一針見血,她也一直都是寶島貴女的典范。只要說起顏氏暖衣,只有夸贊和贊嘆,生不起半點妒忌。 “新夏,嘗嘗我這里的茶,武夷大紅袍。這還是我從家里來的時候帶來的呢,……現在再想尋,卻是不能了。” 黎染不愛烏龍茶,甚至不愛茶,喝得多的也不過是幾種花茶,向來愛的是奶制品。 可是顏新夏愛茶,愛各種各樣的茶,偏愛烏龍茶,以大紅袍為最。 黎染這里的茶還真是當初被發配出來的時候帶上的,那個時候豬油蒙了心,還以為即使她被發配出來,也是會有一向玩兒的好的朋友來找她的,其中有幾個也是愛茶的。 這茶還是她最得寵的時候,黎老爺子賞給她的呢。 顏新夏看了坐在她對面的黎染一眼,安靜的執起了素凈的茶盞,細細的品味,果然是極品呢,品質好,保存的也好,這泡茶的手法也是一絕。 “……存了挺長時間了吧?味道香醇柔滑。不可多得呢。” 她倒是不知道,不過是隨意的走了走,借宿于一家民宅,也能遇見如此女子,也能品上如此香茗。 自她有自己的想法以來,她就只愛華衫,她的氣質素雅,偏偏喜著華衫,要不是她性子堅定,也是撐不住這份艷麗的。坐在她對面的女子也著華衫,女子的氣質可愛嬌俏,本不該著艷麗的衣衫,可偏偏這女子就跟她一樣,也著了華衫,還渾然天成。 她自小成長于規矩而傳統的家庭,她自喝水就喝茶,不過是茶種不一,濃淡不同。她偏愛烏龍茶,最愛大紅袍,只是那總共三縱六株的母樹上的大紅袍卻是太難得了,她長這么大,也不過是僥幸品過幾次,這茶即使比不上那幾次品的,卻也不遠了。 這女子可不是普通女子,這茶也不是普通的茶,在這里,這樣的女子,該稱太子女吧?這樣的茶,該是上貢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