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記憶
曹云拍了拍手,從一個人手中接過一張黑卡,“這是我們天堂會所的黑卡,只要你在任何一個城市有天堂會所的分店,都可以進去消費,聊表歉意,還希望律小姐一定要收下。” 不知道他表現的到不到位,他可是想破腦袋才想出認錯人這么一個完美的理由。 曹云把這燙手山芋送走后,還在想著老大在電話里交代他的事情,這個女人不敢動,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這個女人也不能動。 但是有個女人他可以動,而且是要往死里動。 溫存回家后,看不到人,給律詩打電話也沒人接。 正想出門找一下她的時候,律詩回來了。 “我去星熠解約了。”律詩有些疲倦的說道,今天去公司被司熠衍羞辱了一頓,又被那個曹哥給抓走了,律詩覺得自己這一天天的真是過得驚心動魄。 溫存很想問她,是不是見過司熠衍了,但是他不能問,因為他沒有資格問。 “我明天就會找個地方搬出去,這兩天打擾了。” “你找到地方了嗎?” “還沒有,我先去酒店待幾天,然后再找。” 既然已經解約了,她不是演員,她需要好好規劃一下未來的路應該怎么走。 況且,溫存對她的情意她都知道,但是她給不了他想要的,他的愛她回應不了,她現在滿腦子心里想得都是司熠衍。 他是她童年時候共患難的小伙伴,她不可能去傷害他,更不可能在她的心里有著別人的同時還跟他呆在一起。 這樣對誰都不公平。 如果律詩沒有喜歡上司熠衍的話,她會留下來跟溫存相處,畢竟溫存也是一個很不錯的相處對象。 但是現在律詩已經清楚明白自己的心意,她就不會給自己留有一點曖昧的空間。 溫存了解律詩,他看著她那決斷決絕的眼神,溫存就知道她已經拿定主意了,他再勸,也沒有用。 他終究還是晚了一步。 以前是,現在也是。 他以為她沒有了記憶后,他可以跟她在一起,他接近她,保護她,他希望她可以愛上他。 但是就算沒有恢復記憶,她愛的也不是他,原來重來多少回都一樣。 可是他不甘心,明明之前,在她的眼里,他還能看到明明滅滅的情誼,更何況,現在她不是跟司熠衍已經分開了嗎? 沒關系,他可以等,繼續等,反正他都已經等了這么多年了,不在乎多等點時間。 “你這幾天安心在這里休息吧,我去店里住幾天,等找到房子后再搬出去,你現在還算是公眾人物,找房子一定要注意安全。”溫存將掛在衣架上衣服拿下來,起身去店里。 “溫存……”,律詩開口喊住他。 溫存并沒有回頭。 律詩看著他的背影,輕輕的說,“對不起。” 律詩知道他聽到了那句對不起,對不起,我不能回應你的愛。 雖然溫存這幾天不在家里過夜,但還是買了些用的和吃的,他在廚房里做飯,律詩在一旁打下手,美好的讓溫存以為這是一場夢。 這天溫存回家的時候,看到律詩系著圍裙在灶臺前忙忙碌碌的樣子,溫存恍惚了,這個家里冷冰冰的,但是自從律詩來了以后,多了幾絲煙火氣,她就像個等待丈夫回家的妻子,忙碌而又溫馨。 看到溫存回來,律詩回頭一笑,“你回來了?等會我,馬上就好,還剩一個湯了。” 律詩親自下廚做了幾個菜,還開了一瓶紅酒,“溫存,謝謝你這么多天的照顧,你讓我我感覺很安心,像朋友一樣的安心,房子已經找好了,明天我就會搬過去。” “你放心,我找的房子防護措施很好,是在新建的小區,來訪賓客需要登記,隱私性格外好。” “如果你覺得不放心的話可以跟我一起去看一下。” 律詩洋洋灑灑的說了一大堆,溫存的酒也一杯一杯往肚子里倒。 “溫存,”律詩將溫存的酒杯按住,“不要喝了,這樣會醉的。” 溫存將律詩的手拿開,“就讓我醉這么一次吧,畢竟高興嘛!”醉了就不會痛了,也不會難過了。 律詩看著溫存的樣子,心里也是說不出的難受,可是愛情這東西,有什么理由呢? 如果理智可以告訴感情,說不愛就可以不愛了,他們彼此都不會那么痛苦。 律詩看著溫存,她沒有見過這樣的溫存,他消沉頹廢抑郁,他曾經一直是溫柔,善解人意彬彬有禮的存在。 溫存抬起有些紅的眼圈,對律詩鄭重其事道,“律詩,我喜歡你。我知道你并不喜歡我,原本我不想說出口,成為你的負擔,但是如果不讓你明白我的心意的話,我會更難過。” “你明知道……”明知道這份感情我給不起,我已經把我的心丟了。 “我會站在一個哥哥的位置上守護你,愛你,我不要求你付出同樣的感情,但是也請你不要剝奪我愛你的權利。” 這一晚,溫存醉了,醉的不想醒來。 律詩在第二天清晨醒來的時候就搬離了溫存的家,她沒有打招呼,只是給溫存留下了她新家的地址。 律詩以為自己可以重新開始,可是就連她自己都沒有想到,司熠衍給她造成的影響太大了,她吃飯的時候會想他,睡覺的時候會想他,就連看到路邊櫥窗里的衣服都能想到他穿著這件衣服會是什么樣子。 她努力開始的新生活,似乎一瞬間都被打回了原型,她努力粉飾太平的心情也在夜晚降臨的時候變的不堪一擊。 她開始有意無意的在電視上,報紙上看他的信息,甚至在午夜夢回的時候夢見自己在他身下輾轉呻吟。 律詩覺得自己真的快要崩潰了,還有司子霈,她都能想到他抱著手機在那邊哭著問她,“mama,你去那里了,你是不是再一次不要寶寶了?” 這對父子對她而言,簡直是毀滅性的存在,越是不想想起,卻偏偏已經刻入骨髓,讓人想忘而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