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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小時后,一個年輕女子抱著一個十幾個月大的孩子來到了醫院。她自我介紹說叫甄汐,是陳敬的妻子。 “那天甄汐你來的匆忙,沒帶什么錢,他住院的錢都是我幫忙墊付的。她說會還我,我就給他們留了個聯系方式?!?/br> 再然后的故事發展就是十分老套的,為了答謝,對方家里請客吃飯。 因為這件事兩家成了挺好的朋友。 “那之后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按這劇情發展下去,人家肯定不會跟你以身相許的。還是說你真給人家灌什么迷魂藥了?!?/br> 盡管知道林逸辰不會做出那種事情,想到后面的情節發展周經緯還是一臉不爽的調侃著對方。 “你能不能相信我???我再怎么說也是不會對那種有夫之婦下手的好不好!” 接下來的故事,林逸辰不太想繼續說下去了。 再往后的劇情就像洪水猛獸一般,一發不可收拾…… 第47章 當今社會,網絡還是…… 當今社會, 網絡還是十分發達的。 雖然在現實中林逸辰不敢向身邊人袒露自己的取向,但是在網絡這個相對寬松的環境下,他還是交到了幾個同城的同性朋友。 說到幾個同性朋友, 林逸辰趕緊停下來, 伸手做出發誓的樣子:“你別多想!我們就平時聊聊天, 偶爾出去喝喝酒的正常男男關系!” 這一點必須要提前說清楚,要不然這人醋勁上來又不知道會說些什么東西。 自從那次見義勇為救了陳敬, 后來他就和這一家人走的比較近。 隔三差五也會一起出來吃飯什么的。 城里有兩三個gay吧, 林逸辰偶爾也會和朋友們在那里喝酒。 雖然說是gay吧, 但也和普通的酒吧沒什么區別, 說來可能只是老板營銷的噱頭。 當然有這個噱頭, 確實能聚集挺多同性,每個周末這幾個吧里幾乎都會變得熙熙攘攘。 有人來花錢買醉,有人跟朋友敘舊聊天, 還有的是過來做獵人的,不過與別人獵物不同——他們獵艷。 那一天和往常一樣, 林逸辰和朋友們一起點了些飲品,一邊聊天一邊欣賞舞池里面的歌舞表演。 其實gay吧里面也沒有那么多少兒不宜的內容, 歌舞表演也都是正常的唱歌跳舞,來個鋼管舞和反串表演就已經頂了天。 只是這一次, 他遇到了陳敬。 雖說這里也有不是同性的過來,也有什么男男女女大學生為了滿足好奇心結伴來的。只不過, 陳敬的表現特不像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參觀的人。 他的身邊還坐著另外一個男人,兩個人有說有笑, 眉目之間似乎盡是春色。 林逸辰本想避開,卻不曾想也被對方看了個正著。 后來跟他了解過,他是個雙。 “我保證, 我跟他絕對沒有發生過任何關系,當然也沒有跟其他男人發生過關系!” 再然后就是一段莫名其妙的劇情。 一般人看了只會覺得荒唐的過分。 陳敬莫名其妙的把他約出去就要告白,還揚言要跟甄汐離婚。 那時候他們孩子才一歲多,甄汐自然是不可能離婚的。 自從在某天夢里,陳敬不知道做了什么顏色的夢躺在床上肆意的呼喚著林逸辰的名字。 那時候,甄汐才明白了一切。 后來她鬧到了公司,又一路鬧到了家里。 要不是把父親氣的昏倒差點住院,她臨時下的逃跑了,估計這個女人的討伐是不會這么善罷甘休的。 一開始,輿論的導向完全站在甄汐這邊,畢竟她是一個完完全全的受害者。 林逸辰則是小三,是“變態同/性/戀”,是街坊四鄰口中的“怪胎”。 “大致情況就是這樣,我也清楚為什么她會那么的恨我。畢竟在他眼里就是我這么一個人搶走了她的丈夫,是我勾引了他,害得他們家沒有一個家的樣子。” 說完,他自嘲般的苦笑一陣,便窩在座位上不說話了。 這件事情從開始到現在,過去兩年多了,卻也成了他人生中一輩子都不愿意提起的過往。 雖然到最后證明了自己是清白的,但也只是保住了自己的名聲。作為另外一邊的當事人,甄汐可從來都不覺得林逸辰有什么無辜的。 周經緯聽了這些以后,臉上表情并沒有怎么變化。 就是很普通的從椅子上站起來淡淡的說了句:“走吧,衣服拿好我們回家。別忘了把這頓飯的帳給結了。” 結賬的時候,服務員告知賬已經被提前走的兩位給結了。 回家的路上,林逸辰一直偷瞄著周經緯的臉,希望著從對方臉上找到幾分或喜或悲的表情。 結果,周經緯卻是一臉的平靜。 好像這些事情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這樣過于平淡的表現,反倒是讓林逸辰忐忑不安。這個時候表現的平淡太過詭異,讓人很明顯就能聯想到“暴風雨前的寧靜”。 一直等到上了樓進了屋,林逸辰才敢拋出自己的問題:“關于我的事情你真的不介意嗎?” “你的事情?既然你是無辜的,我又該介意什么。別人說的再怎么天花亂墜也好,我首先相信那肯定是自家人給我的解釋?!?/br> 說罷他揮揮手,回臥室找衣服準備洗澡,明天是周一,還得上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