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李云帆分析案情同志們徹夜難眠
第106章李云帆分析案情同志們徹夜難眠 李云帆還沒有反應過來,老人家和他的兩個兒子把膝蓋挪到了李云帆的面前。李云帆一把抓住老人的雙手,硬生生地把老人家扶到了椅子上面。李云帆做夢也沒有想到,他和他的戰友們在無意之中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 金所長還想說一些安慰的話,李云帆用手碰了他一下,眼睛朝門外掃了一下。 金所長心領神會“老嫂子,明天,雨停了以后,你們趕快把周掌柜接回自家墓地,我們還有事情,告辭了。” “兒啊!快送送金所長他們。” 兄弟倆一直把李云帆他們一直送到北街口。 兩個人回到派出所的時候,卞一鳴他們已經回來了,張師傅找到了周有禮的墳墓,墓碑上的死亡時間如周老太太所言,分毫不差。 鄭峰和畢老、李云帆商量后決定:把監視包、馬兩家的同志都撤回來。理由有三個方面:首先,隨著馬明齋身份的確定和包俊才身份的初步確定,“8.18”和“12.3”兩起案子的性質已經可以定性為家族之間的仇殺,在這幕仇殺的鬧劇中,雙方都沒有贏家,可以說是兩敗俱傷。包、馬兩家為他們的仇恨付出了慘重的代價。而且還將為他們的復仇行為承擔更嚴重的后果。相信雙方都會認真、冷靜地想一想何去何從,至少是懸崖勒馬。包大貴和智清方丈所說的故事應該能透露出這樣一些信息,相信智清方丈的話會對包家的人有所警示。包大貴上山是在十二月二號,這時候,包俊才已經失蹤了四個月左右。 其次,現在,馬清齋已經在刑偵隊的掌控之中,只要把包大貴請到派出所,就可以控制全局,至于盛家,種種跡象表明,馬家集的案子和盛家無涉。 再者,時值冬季,夜里面氣溫很低,現在又下起雨來,為同志們的健康計,鄭峰必須這么做。劉局長已經病倒了,身為隊長的鄭峰,他不能不考慮這些問題。 既然已經決定了,那就執行吧! “陳老師,你去通知小李他們解除監視。劉隊長,你去通知鄧星他們撤離,順便把包貴請過來,客氣一點。你們動作快一點,速去速回,我們還有重要的事情要商量。” “鄭隊長,讓我跟劉隊長一起去,包家那只狗,我們得防著點。” “鄭隊長,卞一鳴說得對,多去幾個人,讓李子榮也去。”李云帆道。 “行,你們要注意安全,帶兩把槍去。” “鄭隊長,我讓嚴師傅下一點面條,看樣子——今天夜里又要搞很晚。” “金所長,謝謝您。”鄭峰的眼圈有點潮濕。 “待會兒,我和嚴師傅給劉局長他們送點吃的過去,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吃。”金所長一臉憂郁地走出了會議室。 陳皓一行九人穿上雨衣跟在金所長的后面沖進了雨中。這九個人分別是陳皓、李子榮、卞一鳴、劉隊長和他手下的五個人。 雨越下越大。雨水在屋檐下掛起了窗簾。 鄭峰不由自主地裹緊了大衣,李云帆禁不住打了一個寒戰。門衛張師傅把值班室的烤火爐搬到了會議室,金所長和嚴師傅正在廚房里面搟面條,滴滴答答的雨聲中,傳來刀切面條的聲音。 鄭峰和畢老坐在火爐旁看資料——這是李云帆勘察七里灣無頭尸的尸檢資料。 尸檢資料一共分兩部分:一份是尸檢報告——案情描述: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四日下午一時左右,閻家汀的閻懷禮到七里灣釣黃鱔,在七里灣南渡口和北渡口之間的蘆葦蕩,一條長魚釣了足足半個時辰,咬了幾次鉤,始終沒有釣上來,估計是一條比較大的黃鱔,最后,這條長魚干脆不咬鉤了,閻懷禮就用鍬挖,結果,黃鱔沒有挖到,挖到了一只手,便立即趕到馬家集派出所報案。 現場環境:案發現場地處七里灣水流湍急的彎道口,距離七里灣南渡口與北渡口通道東五百米左右,這里是一條通向七里灣河道的岔道,埋尸位置距七里灣河道三十米左右,這里有茂密的蘆葦,還有十幾株垂柳,地點比較隱蔽,兇手顯然是事先踩好的點,行事之前是進行了認真而周密的準備的。 勘察過程:鐵鍬在地下五十公分處挖出了一具無頭尸骸,尸骸呈蜷曲狀,左手在上抱在胸前,右手在下呈九十度彎曲,手心向上,報案人最先發現的就是這只手,死者赤身光腳,身上別無他物,連鞋子都沒有。 尸檢記錄:尸體皮rou無存,右小腿骨斷裂,分為三節,脖頸切割處與肩齊平,和“8.18”無頭尸的切割位置與方式完全一致,性別,男;依據,骨盆下口和恥骨下角成七十一度至七十三度角。年齡,十八至二十歲之間;依據一,腰椎筆直,依據二,恥骨沒有下垂跡象。依據三,“12.3”案的頭顱的牙齒排列整齊完好,緊湊飽滿,牙齦處無縫隙。年齡也在十八至二十歲之間。也應該作為這具無頭尸的參照物。身高,一米七一至一米七四﹙身長,一米四六。﹚死亡時間,四個月左右。 致命源:一,頭顱在脖頸齊肩處被分離,應為利器切割;二,右小腿骨斷成三節,應為棍棒所致。 補充說明:坑中有一根直徑五公分左右,長一米三的柳樹棍,經對案發現場的勘察,此柳樹棍和坑西邊第三棵柳樹上的一截殘枝完全吻合。利器砍削的痕跡清楚在目。 備注:閻懷禮發現尸體之后,趕往馬家集派出所報案,有兩位摸魚人保護現場。一位叫甘得君,一位叫趙大炮,都是馬家集人。 另一部分材料應該是現場拍攝的十幾張照片,這些照片正掛在史可染房間里面的繩子上,剛洗出來。 “鄭隊長,這具尸體很可能就是包俊才,無論從年齡看,還是從案發地點以及和包俊才的關聯度來看,或者從尸體腐爛的程度與死亡時間來看,都能成立。” “我同意畢老的分析。”李云帆道。 “你們等一下,我去把金所長喊來。”鄭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打開會議室的門,站在走廊上:“金所長,您過來一下!” “哎!來了。” 不一會,金所長走進會議室,他的腰上系著一個圍巾,手上粘著不少面粉:“鄭隊長,啥事情?”金所長一邊說,一邊往爐子里面添了幾塊煤。 “金所長,您還能記得包俊才的身高嗎,他的身高是多少?” 金所長愣了一下道:“和劉隊長差不多。” “鄭隊長,劉隊長的身高是一米七三左右。” “老李,您把“12.3’案的材料拿過來,在我的枕頭旁邊。” “你們都歇著,我去拿。”金所長話音沒有落地,人已經走出了會議室的大門。 一分鐘以后,金所長進來了,胳肢窩里面夾著一個檔案袋。 四個人將“12.3”案和“12.4”案的有關材料放在一起和比對,得出了一個共同的結論:“12.3”案和“12.4”案的受害者同屬于一個人,他就是包俊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