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節
沈芷反問:“怎么不一樣?” 賀北安看沈芷站在那兒,抿著嘴就那么仰頭看著他,他說:“走,現在我帶你回酒店。” “我退房了。” “退了還可以再開。我跟你一塊去。” “附近不是有很多小旅館嗎?我可以住這兒。” 賀北安本來頭就不舒服,此時愈發地痛:“跟你說了多少遍了,這兒不適合你!”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兒單獨住這里,哪怕有父母陪同他也不至于這么擔心。 “我想離你近點兒。” 沈芷這幾個字所產生的能量遠比她的聲音要大,賀北安定在那兒,沈芷踮起腳將手掌貼在賀北安頭上,又摸了摸自己的,“你去醫院了嗎?” 賀北安被沈芷突如其來的觸摸弄得有點兒猝不及防,他站在那兒,干燥的嘴唇半天才擠出幾個字:“小感冒,去什么醫院?” “你怎么知道是小感冒?很多病都是從發燒開始轉的。” “我家祖傳五代行醫,我能不知道這個嘛。” 沈芷想起賀北安的父親正是因為非法行醫把自己作進了牢房,她沒去捅他的痛處,而是說:“那你吃藥了嗎?” “吃了,很快就好了。” “你這兒有姜么?” “沒有。你要它干什么?” “鍋呢,有嗎?”沈芷在廚房區上下打量,沒等賀北安回答,就確定沒有。沒有鍋,沒有冰箱,沒有空調。什么都沒有。 賀北安想告訴沈芷,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他來能賺到錢,已經算是一個不錯的起步,但大話放了出去,此時辯解,就像阿q似的自我安慰,即使是真話沈芷也不會當真。 沈芷看著賀北安喝下了退燒藥,她告訴賀北安:“我還等著你帶我轉呢,你可得趕快好。”吃這種藥嗜睡,等賀北安睡下后,沈芷才去了臨街那一排店。 沈芷走得急,買東西也快,省去了討價還價的功夫,沈芷回來的時候,帶回了紅糖姜、一只小鍋還有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琳姐此時還沒上班,倚在門口嗑瓜子,見沈芷拿著大包小包回來,沖她笑,用蹩腳普通話問沈芷她爸媽知道她來這兒嗎。琳姐本來想說來這兒貼男人,琳姐終究廣臨賓客,各地的粗俗用語談不上精通,也算得上熟練,可對著沈芷,她實在說不出更難聽的話。 沈芷不理她,留琳姐一個人在那兒笑。 沈芷找了塊毛巾,在水里浸濕擰干,裹上冰塊放在賀北安額頭上。賀北安難受地皺皺眉,向右翻身,沈芷扶住他頭上的毛巾,以防掉下去。賀北安醒來的時候,沈芷正摸著他的頭。 她開了火煮姜湯。沈芷在灶前勞作,她不像在煮姜湯,而是像做實驗,十分精準。盡管賀北安不止一次說不用,沈芷本是來玩的,他沒有盡到東道主的責任,反而要沈芷來照顧他,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沈芷此時在思考紅糖和姜片的配比,她最終確定了比例。 賀北安躺在床板上,裹著毛巾的冰塊敷在他的額頭,沈芷拿著勺子一勺勺撬進他的嘴。賀北安的嘴唇原本很干,但現在被姜湯潤紅了,他不拿這病當病,沒成想沈芷卻那么重視。沈芷特意給他做的姜湯,他是一定要喝的,只是他不想以這種姿態喝,哪怕一手捂著毛巾貼在額頭上,另一只手喝姜湯,也比現在好,他又不是捧心的西施,一個感冒,哪里用得著這樣,要是讓人知道了,得被笑死。他當時骨折也沒這樣,差點兒帶著綁石膏的腿去打籃球。但現在,因為沈芷堅持,他也只能勉力為之了。 沈芷問他:“怎么樣?” “沒有比這更好的了。” “那下次還按這個比例做。” 等姜湯碗干了,沈芷去洗碗。 “放那兒,我洗。” 沈芷笑著說:“不就一個碗嗎?何必算得那么清楚。” 沈芷洗碗的動作很嫻熟,賀北安問她:“你在家經常洗碗?” “也沒有。” 她只是在剛回桉城的時候,天天洗碗,那時家里沒洗碗機,也沒雇鐘點工。她回家就自動承擔了刷碗的任務,雖然那是她的父母,可沈芷并不覺得她花他們的錢是理所應當的,交情沒到那份兒上。她剛回桉城成績一般,比沈蕓還要差不少,至少沈蕓可以輕松地考上四中,而她卻很懸。沈校長并未在她身上看到光宗耀祖的可能,于是希望她能夠學些賢妻良母的美德。 沈芷把賀北安安頓在床上,她要出去買些東西。她回來抱了一堆東西。沈芷高中三年差不多都在學習,她在音像店買了一堆碟片回來放。沈芷在賀北安的旁邊吃她外帶回的芒果刨冰,房間里沒開電扇,太熱了,她的襯衫貼在背上,白色吊帶清晰可見。 沈芷告訴賀北安,她并不是有意吃獨食,不過他好了才能吃。 賀北安從沒見過沈芷這樣孩子氣的一面,一場電影就可以讓她高興好久。第二部 是《被嫌棄的松子的一生》,遇到男女激情處,沈芷徑直走向灶臺泡綠豆,她準備晚上給賀北安做綠豆粥喝。 她沒看到畫面,卻聽到聲音,她用超乎往常的音量對賀北安說:“我買了綠豆,晚上熬綠豆湯,給你去去濕氣。” “別忙了。” “閑著也是閑著。”他倆都有點兒不自在,沈芷一貫沉默,為了減輕尷尬,她多說了幾句話。 那種場面并不長,結束了好一會兒,賀北安又叫沈芷重新來看。沈芷回到賀北安旁邊,又抱著膝蓋看。 兩個人看一部影片,得出的結論完全不同,沈芷說:“友情比男女間的愛情更可靠,可她最后才懂。”沈芷并不能從電影得到經歷之外的東西,她從不覺得愛情比友情靠譜,馮甯一直站在趙航這邊,還是被分手了。她從不認為自己比趙航老周差,可她的奶奶、她自以為的朋友,都為了男女之情疏遠了她。 “那我們呢?”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她刻意忽略了“唯一”這個詞,賀北安是她唯一的朋友,她并不是賀北安唯一的朋友。不過這都無所謂了,人緣好并不是他的錯。 他本來又想說不如親上加親,他倆在一塊得了,也省得未來她丈夫吃醋了,可這話又咽了回去,話到嘴邊變成了:“可你總要談戀愛結婚,到時有了孩子,你又有多長時間能留給我這個朋友。” “誰說我一定要結婚,或許我一輩子都不會結婚。”沈芷并不想提起她那個虛假的家庭成分,她既不想說自己是孤兒,也不想說自己爸媽怕她影響職業生涯始終對外稱她是親戚,而與另一個人結婚要不止一次地談論這個問題。 “朋友比丈夫還重要?” 賀北安的問題需要定性討論,譬如普通朋友和丈夫孰輕孰重,好朋友和丈夫孰輕孰重,最好朋友和丈夫孰輕孰重,但沈芷只有一個朋友,并沒有資格做這種分析,她說:“當然。你等著看吧。” 沈芷離法定結婚年齡還遠得很,她說不想結婚,朋友比丈夫重要,十八歲的賀北安把它當成一個玩笑聽。就算沈芷不結婚,他也要結婚的,他在有家庭的情況下,總不能事事都以沈芷為先。但他并沒拿這個問題困擾沈芷,她給他做了姜湯,晚上還要給他做綠豆湯,他不能掃她的興,畢竟他是她最好的朋友。 沈芷又買了芒果刨冰,她要了兩個勺子,第一勺特意給了賀北安,她告訴賀北安,等他好了就可以吃更多了。 沈芷晚上給賀北安做綠豆湯,量綠豆時她特意用了量杯,和水精準配比,認真得讓人發笑。 晚飯時天下起了雨,很大,敲得窗戶噼里啪啦地響,沈芷對著窗外的雨發愁,雨再這樣下下去,她就沒辦法去已經預定好的小旅館了。 第30章 敦敦偉大友誼 沈芷包里的《黃金時代》還是新的, 那是賀北安送給她的,書上的“偉大友誼”被畫了圈,不過賀北安從沒要求和她“敦敦偉大友誼”。 那時她確實想和賀北安做一輩子的朋友, 她不太看得起男女之間因荷爾蒙產生的感情, 覺得那不過短暫如云煙, 總有一天會消逝。可時移世易,她幾乎要把這件事忘了。 柚子還沒睡覺, 抱著玩具熊找沈芷聊天。柚子去上學,因為相貌被人取笑了,很不快樂。 “誰要笑你, 你就打他, 讓他形成條件反射, 以后再也不敢取笑你。” “要是打不過呢?” “要是個子比你大,你就咬他。”沈芷拿起柚子的手指,“要么抓他。如果老師批評你,你就來找我。” 小時候,別人笑她沒爸媽, 她也不辯駁, 直接上手打,青春期之前, 男女之間體力差距并不大, 她是被挑釁的那個, 攻擊力還要大上兩分, 小男孩兒被她抓破了臉去告老師, 老師問為什么打人,她也不說話,沉默往往會被默認為理虧, 老師讓她叫家長,金美花護短,把沈芷領回家,教她抓人不要抓臉,最好抓看不見的地方。 柚子點點頭,抱著玩具熊走了。她打開窗戶透氣,客房里有一個小冰箱,取出一罐啤酒,砰地一聲打開,泡沫漫出來,流到她的手上,被賀北安摁紅的地方又恢復了原樣。她蜷在飄窗上,仰頭灌了一口啤酒,外面的風灌進來,她打開播放器,聽車里飄過的歌。 符合她理想的人她不愛,她愛的人不符合她的理想。 第二天天還沒亮,賀北安就給沈芷打了電話,讓她先不要吃早飯。 沈芷沒想到桉城還有做魚片粥這樣地道的餐廳,這家餐廳往常九點才營業,沈芷八點到,服務員早就等在了門口。她剛點餐沒一會兒,粥就端了上來,好像早就為她準備好了。 沈芷上次喝魚片粥還是在十年前,坐她對面的也是賀北安。賀北安問她是不是當年的味道,她說不知道,她當初喝的時候就沒留意。 “你以前最愛喝這個。你喜歡吃什么東西,好像就一直吃那一樣。” 并不是因為沈芷多愛吃那個,她只是怕麻煩,她討厭試錯。這話說出來太煞風景,所以沈芷選擇低頭吃粥。 去塔橋的路上,賀北安先提起了金美花:“奶奶年紀大了,住在老家看病不方便,之前的樓盤還剩下兩套精裝房,離醫院近,要不就讓她過來住。你就近也好照顧。” 沈芷覺得賀北安的建議倒很不錯,金美花是不可能同她走的。她前兩年買了房,門口就是公園,很多老人在那兒鍛煉,不遠處是醫院,這家醫院匯集了全國各地的人,常年沒有一個空余床位,那么好一個位置,買房子的時候她覺得這下金美花該跟她來了。結果她說她愿意和老周在一起。 車子駛到鄉下,周圍兩邊都是農田,一種不知道怎么描述的綠,藍天白云,像刻印在質量拙劣的相紙上,美得不真切,車窗成了相框,周遭一切都鑲嵌在這相框里。偶爾有行人路過,靜悄悄的。 到了塔橋,導航不再發揮作用,金美花的家并不在街上,要到那兒,得穿過好幾條小道,沈芷剛想要告訴賀北安怎么走,賀北安就說:“不用說,我知道。” 金美花住在胡同最里邊,胡同很窄,車停在胡同外面。停了車,兩人下車步行,胡同最外面的那戶人家姓李,老李如今賦閑在家,他正同人下象棋,抬眼見到賀北安,笑著同他問好:“又來看老太太了?她可真是好福氣。”這笑容太過厚重,幾乎把他的腰給壓彎了。老李不顧下到一半的棋局,起身對賀北安說:“要不要來家里喝杯茶?” 沈芷沒等賀北安回答,就直接往里走。她這樣不留情面,看在外人眼里很像那種一朝得勢便得意忘形的小人。等把賀北安恭恭敬敬地送走,老李同棋友說:“沈家那丫頭還是當年那脾氣,一點兒沒變,也不知道看上她哪了。” 棋友開解他:“脾氣大的人本事也大。她又不是對你一個人那樣。” “再大還打得過賀總,人家見到我照樣客客氣氣跟我問好。就是家教不行,我們家閨女可沒這臭毛病。” 沈芷還記得老李。 胡同不遠處是一片墳地,墳上長了大桑樹,到有桑葚的季節,沈芷經常坐在大桑樹上摘桑葚吃,天很藍,云很白,太陽很大,桑葚把她的兩只手給染紫了,她的手去摘桑葚,兩條腿在樹架上晃,日子一天天都被晃走了。金美花讓她不要在人家的墳頭上晃,當心死人來找她,沈芷說那就來找吧,她不怕死人,因為人活著總是要死的,這事兒被老李媳婦兒看見了。桑樹底下的逝者是他家的老太爺,老李一下子找到了他最近倒霉的根源,最近他還納悶他家為什么接連幾次出事,不是他自己崴了腳,就是兒子被狗咬了。 沈芷一個父母不要的孤女整天坐在他死去的老子頭上,他家的運道還能好,他讓金美花賠他的治療費和誤工費,他家的狗因為咬人被他給宰了,金美花還要再賠他一條狗。金美花叉著腰把人給罵走了,從此老李接二連三地找她家的茬兒,不是在他家門口灑狗血,就是把垃圾扔在他家門口,事情最終以金美花拿著菜刀到老李家告終。老李的忘性倒是大。 老周養的泰迪看見賀北安很熱情地沖他咬尾巴,趴到他鞋上蹭他的腿,久久不放爪,好幾年過去了,它的發情期仍沒結束,這只泰迪的名字很好記又霸氣,叫藏獒。 老周一貫地笑瞇瞇,即使沈芷對他一直保持戒備,也不得不承認他是個好脾氣。老周沏了茶,捧出時令鮮果和干果炒貨招待他們。 沈芷給老周買了套紫砂壺,老周笑著說破費了,又說“真好,我早就想買一套,一直不舍得買。”這方面,老周要比金美花要好得多,每次沈芷給金美花買東西,她都要說她有,不用給她買,連她偶爾要給老周買東西,感謝他對金美花的照顧,金美花也要攔著,他一個老頭子,要什么好。 金美花倒不怎么見老,她依然自己做衣服,從夏天的裙子到冬天的大衣,只是沈芷現在經常給她買衣服,她做衣服的頻率才減少了。她今天裙子就是沈芷給她買的,每買一件,她都要炫耀,把沈芷對她的好播撒得人盡皆知。金美花拒絕沈芷的理由還有一條就是外邊的人她都不認識,不方便她炫耀。 總之,她留在桉城有一萬個理由,而跟她走,卻沒一個理由。 金美花并沒想到賀北安會和沈芷一起來。賀北安同她招呼,她僵硬地點點頭,好像是第一次和他相見。 賀北安每年都要來幾次,金美花開始以為他是想要沈芷的住址電話,賀北安不提,她也不說。金美花還是落伍于時代了,她不知道這個時代只要想找一個人總能找得到,并不一定要去老家蹲守。賀北安如果真去找沈芷,總能找得到她的住址,可他從沒找過。他想,只要生意做得大些,更大些,如果廣告出現在她生活的城市里,她到時自然會看到他。金美花不止一次讓賀北安下次不要來了,可下次他還來,禮物算得上費心倒不貴重,不讓她感到負擔,他既沒問沈芷的電話,也沒問沈芷的住址,他只是來看看,連口茶都不喝,讓她連逐客的理由都沒有。 沈芷去廚房幫忙,金美花現在跟老周學了幾手,已經不只局限于做大醬湯餃子湯各式泡菜。 沈芷在一旁打下手,金美花說:“你在這里呆的時間夠長了,體驗夠了,也該回去了。” “您就這么急著趕我走?” “這里不適合你,好不容易出去了,就別回來了。你當時多想出去啊。” 曾經沈芷受夠了這個小城的人,每天計算著日子離開。 “您要是跟我走,我現在就走。” 金美花嘆了口氣:“又說傻話,我是要老死在這里的。”她突然提起了賀北安,“他怎么和你一起來了?” “賀北安是不是每年都來看您?” 金美花正在拌料的手抖了一下,不作聲。她告訴沈芷,她剛找到了一款花生油,和她小時候家里榨的油一個味道。 “既然他經常來看您,您看見他怎么跟不認識一樣?” “他跟你說的?” 沈芷終于確定賀北安每年都來,而且一年不止一次。 “您為什么這么多年一次都沒跟我說過?”沈芷的聲音不受控地比往常高了幾個分貝,金美花這些年已很少見沈芷這樣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