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調查過程
小孩子的嫌疑被排除了,可真兇上哪去查呢?佟警官一咬牙,加大了工作量,決定連同小區出入口和圍墻的監控,也就是說,全小區所有監控錄像一起調看! 之前,他們只是調看了距離小雙家飯店最近的兩個視頻錄像,但那里面的確沒有什么可疑人物出現。 不過,那兩個攝像頭是有覆蓋盲區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正是從拍攝不到的盲區過去的,所以才沒出現在錄像中。 但他總得進入小區,不是從出入口進入的,就是翻墻進入的,所以,只要全查,應該會發現可疑人物。 但這個工作量就大了,全小區總共有20個攝像頭,除去他們已經反復調看的那兩個,還有18個!這18個攝像頭記錄下來的信息,尤其是早上8點左右那個時間段的,都要重新仔細調看才行! 雖然園區的保安有心幫忙,但佟警官當時還是想了要請求隊里技術支援,也就是在這時候,峰回路轉,之前提到過的那個送快遞的小伙子來到了物業保安室,他說想起了一件很詭異的事情。 要說這小伙子人還真是不錯,之前警方以為他有嫌疑,還曾經調查過他,沒想到人家不記仇,也不嫌麻煩,還主動前來提供線索,這讓佟警官他們感到有點不好意思。 那小伙子說,就是在早上8點鐘左右那時候,他來送快遞,沒進小區之前,在路邊無意間看見一個年輕男子,莫名其妙地一直站在一輛轎車的后部那個位置。 快遞小伙一開始沒多想,以為他是內急,以車作為掩護,在那小解而已。可是當他聽說小區發生了縱火案后,便覺得當時那個場面很詭異了! 快遞小伙說,內急小解,不能解釋那個年輕人為什么站在那里不動!就算隨地小便,也該找一顆樹之類的,誰會對著一輛汽車撒尿啊! 所以,小伙猜測,那個年輕男子站在那里,是在從油箱里抽取汽油!也就是說,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那名縱火嫌疑人! 佟警官他們聽了這個重要的目擊信息,很是激動,連忙問那小伙是否還記得那個人什么樣子。 快遞小伙記憶力還真不錯,他詳細地描述了一下那名年輕男子的樣貌和穿著,以及那輛車的顏色和品牌,唯一說不上來的,就是車牌號,他是真沒注意! 佟警官和秦明,隨即在園區保安的配合之下,調看了小伙所說那個位置圍墻上的監控錄像!還真別說,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個攝像頭,居然完整拍下了那名男子,連他正在用一根管子抽取汽油的全過程都錄了下來! 后來,這名男子是從園區的正門徒步進入的。正門的攝像頭非常清晰地記錄下了那名男子的長相,甚至是他手里拿著的那用藍色飲料瓶裝著的汽油! 藍色飲料瓶加淡黃色的汽油,所以那液體看起來泛著綠色,基本確定是汽油無疑! 更加巧合的是,一名保安,居然還認出了這個神秘男子!并且直接叫出他的名字——李剛! 用那保安的話來說,這個男的,化成灰他都認識!原來,也就是一個月以前,這個年輕男子曾經試圖開車進入園區,說是找朋友。 保安根據物業管理規定,攔下了他,告知外來車輛一律停靠在外面的停車位,不可以進入園區。 之所以這么規定,主要是為了減少園區內的車流量,降低危險系數。要知道,多一輛車,就多一分危險,老人孩子那么多,萬一磕了碰了的呢! 沒想到,這名年輕男子十分囂張,下車就想強行開啟園區正門的欄桿,未果后,他還試圖開車撞桿!保安沒辦法,只好報警! 警察趕來后,調解了這場糾紛,那男子也只能乖乖聽話,把車停靠在路邊了。不過既然警方已經出警,報警人還有那個年輕人都得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作為事件處理登記用。 也就是那時候,保安記住了,這個男人叫李剛! 佟警官一聽這條線索,連忙就打電話聯系了王所長,因為當時出警調解糾紛的,正是他們派出所的警察! 王所長隨后翻閱一個月前的出警記錄,果然發現了那個李剛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相關信息也全部調了出來,轉發給了佟警官,現在,佟警官和秦明他們正在全力追捕李剛,而王所長則趕快把這消息告訴了在會議室里等候著的我們。 這就是剛才的全過程!當然,這個過程我不僅僅是復述了王所長的講述,事后秦明也曾經給我講過,所以才會如此詳細,不然,王所長了解不多,也復述不出來這么詳細的過程。 聽王所長說縱火的真兇居然是李剛,我們都很驚訝。顯然,他也看出來了我們不對勁,連忙問道:“怎么?你們都認識這個李剛?是熟人作案?” 肯定是熟人啊!別說是小雙他們家人了,就是我,也跟這個家伙打過兩次照面呢! 隨后,我便給王所長講述了一下關于這個小剛的情況。 王所長聽了之后,似懂非懂地說:“原來是因愛生恨啊!” 他這么說,我肯定是不認同,小剛對小雙哪有什么愛,他就是在利用和欺騙小雙而已,這分明就是詭計不成,惱羞成怒故意報復! 這個小剛,干了那么多的齷蹉事,還欠一屁股的債,估計也是走投無路,有點不顧一切的感覺,所以才做出了如此瘋狂的舉動。不過,事到如此,他已經觸犯了刑律,這可不是欠債和玩老女人那么簡單了! 縱火可是重罪,尤其是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沒個十年八年是出不來了! 可是,當我想到關于賠償的問題時,突然犯難了!張克濤已經查明,這個小剛欠了一屁股的債,只剩下那輛車,還未必在他的名下,如今他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誰來賠償啊! 要知道,這個小剛已經21歲了,早已經過了成年的法定年齡,也就是說,他是獨立行為人,犯下的罪行,按照法律規定也是他自己獨立承擔的! 換句話說,小剛犯罪所造成的損失,他的父母是沒有法律義務進行賠償的!除非他們自己愿意主動賠償,以減輕兒子的罪行。 法院在判決的過程中,是會考慮到有無積極賠償情節的,賠與不賠量刑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按理說,親生兒子出了這樣的事,當父母的都會管,可小剛的父母…… 按照張克濤所查到的信息,小剛父母現在只剩下一間空殼商貿公司,兩口子都好賭,估計也欠債不少!況且之前他們還一直想著騙小雙父母的錢,出了這樣的事情,他們能主動賠償嗎?或者說,他們有那個能力去賠償嗎? 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這件事情的結果可能不會很好,至少到最后,因火災造成的損失,有很大可能無法彌補了!我是真替小雙他們家惋惜,怎么就招惹上了這么一家人! 二樓和三樓的鄰居也是倒霉透頂!尤其是二樓,損失挺大,這要是沒人賠償,他們只能自行承擔損失,這對他們來說無異于飛來橫禍! 不過,現在考慮這些,仿佛還有點早!雖然已經基本確定,小剛就是那個縱火的犯罪嫌疑人,但他目前仍然在逃,警方還沒抓住他!也就是說,他隨時有可能再犯下什么瘋狂的罪行! 所以,目前最重要的,還是保證小雙一家人的安全!誰知道那個瘋子還會干出什么危險的事情來! “王所長……你出來一下……”我想到這里,想私下和王所長溝通一下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