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零九、南國政體
轉眼就是1849年,又是一個選舉大年,今年南國全國上下將會產生新一屆的國家領導,各省各縣也將會出現更年輕的當家人。 王華自從邁入1849年,就在好好思考,不是他留戀權位,而是他在考慮后穿越眾時代的南國將會以這樣的方式走下去,這個方式必須能夠坐到公正和公平,能夠保持國家穩定,還有一定自我糾錯的能力,能夠大家共同努力而相互制約。目前這個模式類似南美各國的考文迪主義,顯然是不行的,因為后世證明了南美國家的失敗。 那么怎么樣讓政體更為先進和健康,難道說真的學習美國的兩黨制度,三權分立。南國其實也是三權分立的制度,只不過因為王華等人的優秀和強勢,一直保持著五人領導制的模式,基本上的大事情都是五個領導來決定,其他部門并沒有發揮出其功能。這種模式高效迅捷,能夠讓南國面對外事及時作出準確的判斷,作出最有利的應對措施。 但是這個模式也缺點很明顯,要是沒有了王華這些來至后世的判斷和學識,很容易陷入一個英雄主義的怪圈,要是那個領導好還好說,要是那個領導亂用職權,那就是一場大災難。王華想的就是如何避免這種災難的發生。 現在,國家領導的選舉都是由國家人大、省人大和全民選舉,但是提名卻是由國家人大提名,這個政策是沒有什么差錯,只不過沒有徹底執行。但是全國人大對于主席的監督能力不夠,不能及時阻止主席做出的錯誤決定,這主要還是一直以來兩個主席的強勢,才會形成這種現象。 王華認為將來政體的重點就是監督,監督主席,監督政府,監督人大,還有監督法院,那這一切都由誰來做更適合呢。交給王華他們顯然不可能,因為他們會老去,死去,那怕監督也監督不了多少年,頂多到1860年。但是國家可是幾百年或者上千年,那就需要一個完美的制度來保駕護航。 或者可以學美國人一樣,單獨成立一個參政院,就是履行這個監督之責,人選嗎,三百穿越眾正好,沒有了就留給他們的后人,除非是沒有后人。這樣既保證了這個監督責任的執行,還可以保證那些后人的能夠和南國的未來共命運,同呼吸。 這個想法好,需要和其他人溝通溝通。 王華想到這里,趕緊起身,他需要抓緊時間來商討這個決定。 其他的幾個人都很贊同王華的想法,并讓王華拿出一個成熟的規定在做細細的討論。 王華忙了幾天的時間,終于制定了一個他自認為完美的方案。 那就是改變國家領導的選舉模式,保持各省各縣地方的選舉模式,同時引入了參政院。 參政院的組成就由三百人所組成,三百穿越眾現在還留在世上還有79人,而沒有后人的只有最早陣亡的楊立、董建和黃河,此外還有兩人因為各種原因也沒有后人。三百穿越眾共留下了1036個孩子,平均到每個人3人多,當然有些年紀大的人只有一個孩子,比如曹元林就一個兒子,而人數最多的就應該屬張峰,他離開南國前一共有6個孩子,如果現在還在,起碼超過10個孩子,而現在最高紀錄的保持者只有9人。 參政院現在就有295人分別由各家派代表參加,并一直到過世,如果該人因為身體原因不能參加,由他自己決定下來的人選,但是必須是直系,一直延續下去。如果沒有直系親屬繼承,那么這個名額就會對社會公開。當然,如果超過三分之二的參政員對于新人選不同意,那么就必須提交新的人選。 至于那多出來的5個人選,王華決定把他對外公開,公開聘任南國的知名人物來擔任,排除有擔任過政府資歷的人,主要是科學家、教育家、藝術家、經濟家等各行各業杰出的人物。這些人并沒有世襲的權利,等到他們本人過世后,就會重新面對全國聘任。這些人的選取,當然是有參政院內部決定。王華認為一比五的比例來選舉,就是說,如果是聘任一人,那就需要五個人選,然后從這五人中選取,首輪過半即可成為新的參政員,如果沒有,就采取末位淘汰制,一直選出人員為止。 這樣極大的保持了公平,還可以保持有新鮮的血液,保持了和社會的與時俱進。因為公開招聘的委員和世襲的委員是同等的權利,甚至可以競選參政院主任。 參政院主任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報名,并不需要事先提名,采取的依然是不記名投票和末位淘汰制,一直到最后一輪,選舉出參政院主任為止。 參政院主任主持參政院的工作,并代表和其他各個部門交涉,同時,他還是國家領導人之一。 王華設計中的國家領導人有、人大院主任、參政院主任、法院院長、檢察院院長、海軍總司令、陸軍總司令、空軍總司令、天軍總司令。這五文四武的模式,就是未來的南國領導階層,但是以文為主,以武為次。 各個總司令必須服從的命令,他是由人大院和參政院選舉出來,參政院可以隨時監督總司令的瀆職行為,并提交檢察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情況來判決。 其實不僅僅是總司令收到監督,就是其他各個部門也是環環相扣,相互監督,做到了基本的公平和公正。 比如,是南國最高的領導人,他可以全面代表南國,也可以指揮所有的部門和人員,但是他無法干涉其他幾個部門領導的人選,就是他自己也是在國家選舉法下產生的,任期最高二十年的國家領導。的選舉現在變成由各省人大統一提名,每個省份只能提名一人,但是這個提名人必須獲得七票,才可以成為的候選人。也就是說,南國最多可以出現四個的候選人,因為南國只有二十八個省份。如果提名人過于分散的話,那就會少于這個數字,但是規定了,最少必須兩人,低于這個數字,重新提名。 各省人大提名后,那就是全國選舉,每個有選舉權的人民都可以投票給自己認同的國家領導人,匯總所有票數后,那就是該提名人的總票數,但是不是最后的結果,只占最終票數的五分之三,另外的五分之二由人大院和參政院分享,讓所有的委員投票選出認同的。全部票數相加后,得票最高的那一位自然就是新一屆的。任期十年,可以連選連任,但是最多是二十年。其他的年齡限制、競選資格都和之前一樣,沒有改變。 人大主任則由三百人大委員自己選舉,具體規則和參政院一樣,任期期限同樣最高二十年,所有國家級和省級的文職人員都不能超過這個年限,縣級可以最多三十年,因為下面的人員更年輕,需要充分發揮每個人的作用。 人大負責的還是法律的制定以及各個國家領導人的選舉和任命,職責并沒有改變,有變化的是三百人大委員的產生。 三百委員每個省份會根據人口、經濟、地域、文化等各因素決定每個省份的名額,最低不得低于5個,最高不得超過20個,每次選舉可以根據情況調整,這個調整方案由人大院內部商議,報經參政院審議后實行。 檢查院負責的就是提起訴訟,他們的依據可以是參政院的命令,也可以是各地人員的實名舉報或者是自己內部發現的問題,分為國家、省級、縣級三個級別,可以對同等級別的各個公職人員提起訴訟。當然對于國家領導,檢查院沒有這個權利,而只能根據參政院的意見來執行。檢察長的任命同樣是由全國人大提名,人大院和參政院共同選舉而出。下面的省級、縣級的檢查長由同等級別的人大提名,上次人大來選舉。至于檢查院的工作人員,是由當地人大自己選舉,上次人大授權。國家級檢察院工作人員是人大院選舉,參政院授權。 法院同樣脫離全國領導的選舉模式,和檢察院的選舉模式一樣。而法院的工作是根據檢查院提起的訴訟,根據人大院制定的法律規則,來公正判決。如果是民事的訴訟,則由當事人參與,法院判決,檢察院并不需要參與。 參政院是這些部門里最特殊的一個,它擁有監督全國每個公職人員的權利,當然他們只有三百人,并不能做到那么多,所以重點當然是監督國家級公職人員和領導的重大過錯和瀆職。同時,參政院還有一個重點,就是重點監督軍隊人員的違反行為。 軍隊現在是游離于人大體系,自己內部實行的選舉任命制度,除了最高領導人外,人大并不涉及軍隊的其他事務,而這個就需要參政院承擔起來,它必須輔助,對于軍隊任何不對的行為,及時提出意見,重大事故的可以提交檢察院參與,把軍隊的違法行為公之于眾,得到應該有的處罰和審判。 參政院還擁有選舉國家領導人的權利,和人大院一樣,可以對行使彈劾權,制約嚴重違反南國法律和國家利益的行為,還可以比人大院更大的權利,提起追究各個國家領導人的責任,交由檢查院搜查,提出訴訟。 參政院還有一個權利,就是人大院不得制定涉及到參政院的法律,也就是說,參政院的法律只有自己內部制定,交有人大院通過。這是王華授權給參政院一個無上的權利,一道尚方寶劍。他出于私心,希望能夠保證三百穿越眾后人的權利,也希望能夠讓南國按照他們既定的方向,繼續發展下去。 軍隊的晉身還是實行原有的制度,不過,和參政院都可以介入他們的內部公平和公正,并提出自己的意見。 當王華拿著這個完美的提案呈現在趙小東等人面前的時候,所有人立即同意了,因為,王華把該想的都想了,就連現在還沒有的空軍和天軍都記錄在案,提前把未來的事情用法律做了規定,避免了將來可能出現的爭執和矛盾,也保證了南國穩定的發展步驟。 這一屆的選舉就很快按照幾位領導人制定的新的選舉規則實行,檢察院和參政院也很快出現在了南國的政治舞臺上,形成了南國特有的無黨無派、五權分立、文武合作、軍政合一的政體模式,形成了一道最特別的政治風采,后世的無數國家想要模仿,但是卻最終學得的皮毛,卻不能形成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