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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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和木炭一樣,為何不用木炭,偏要用這什么粉筆? 只有朱棣若有所思。 他去過黃昏的書房,留意到黃昏很少用毛筆寫字。 都是用一根鵝毛。 朱棣沒用過,但見過黃昏用鵝毛寫出來的字,纖細工整——至于好不好看,見仁見智,反正朱棣是覺得黃昏的字是狗屎一堆。 也就達到了橫平豎直的要求。 偶有筆鋒。 距離書法這個詞的境界還有一定的距離。 黃昏就知道眾人的反應會這樣,畢竟粉筆這玩意兒要十九世紀才傳入中國,其實黃昏不是沒想過用木炭來制作硬筆用以教學,只不過很快拋棄這個念想。 原因很簡單,因為粉筆的生產制作真不難。 既然可以稍微花點時間就弄出粉筆,為何要去用木炭這種東西,何況木炭也不可能達到粉筆的效果,更不會被讀書人接受。 但是粉筆就不一樣,它是新鮮事物,具有新鮮事物高大上的形象,它的出現會讓部分讀書人趨之若鶩,而自己也需要用粉筆來造勢。 轉身,將那塊紅布扯開,露出一塊巨大的黑色平板。 深呼吸一口氣,“諸位,這是黑板!” 第531章 一個時代的改革者 白色的筆,黑色的平板。 粉筆,黑板。 這一下包括朱棣在內,所有人都看著那從沒見過的東西發怔,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難道是西洋奇yin技巧? 可在場的人之中,也有那見多識廣之輩,搜遍記憶,貌似海外也無此等玩意兒。 而一直坐在閣樓之上的娑秋娜和烏爾莎等人看見這一幕,也覺得不可思議,之前大官人在水泥工坊那邊沒日沒夜的埋頭做事,就做了這兩個東西? 一黑一白,看起來也不神奇。 娑秋娜忽然覺得有些扎心。 就這兩個不知道用途的東西,大官人今日覺得比自己還還有魅力?這段日子,大官人好像完全遺忘了自己的存在,根本沒有說來找她…… 娑秋娜開始還挺高興,后來不知道怎么回事,又有點小失落。 轉念一想也許是烏爾莎把他喂太飽。 可現在看來,自己竟然輸給了那塊黑不溜秋的平板,輸給了那條雪白雪白的管狀粉筆,作為一個女人,作為一個驕傲的西域神女,娑秋娜覺得很傷自尊。 么得面子啊。 黃昏就知道會有這個效果,也不急,對林振東頷首。 林振東醒悟過來。 立即拉了拉張堯和蔣楠,三人同時上前將黑板往前面搬了一些,又有會館館事人員搬來桌椅,端來筆墨紙硯一應物事。 然后一位“特邀嘉賓”出場。 黃昏笑著介紹,“諸位大概不會陌生,這位是縣衙負責堂審記錄的劉主簿,整個順天,若說書法最好,劉主簿大概排不上名,但若是說書寫最快,大概也就陛下身邊的史官和起居郎可以媲美一二,饒是如此,劉主簿若說第二,誰敢自居第一?” 這是實情。 衙門主簿審案的時候要記錄案情,寫字必須得快,所以大多擅長草書,不過又因為是案情,要呈遞上邊,所以又要求必須楷書。 這就要求速度。 劉主簿的速度,在順天讀書人圈子是出了名的快。 眾人越發不解。 不知道這位黃指揮把劉主簿請來是何意圖。 黃昏做了個請的姿勢。 劉主簿入座,提筆,然后便見一位在衙門當司辰博士的管事人員提來沙漏,擺好之后,劉主簿對黃昏點頭,示意準備妥當,隨時可以開始。 黃昏笑著對眾人道:“諸位,我們看看,劉主簿寫三百個字大概需要多少時間。” 劉主簿抄寫的三字經。 但見他筆走龍蛇龍鳳鳳舞,揮筆如劍快如秋風掃落葉,一陣cao作猛如虎,看得眾人頻頻頷首,劉主簿這寫字速度,簡直快得沒有人性可言。 片刻之后,劉主簿寫完。 不到一刻。 便是這個速度,已經驚為天人。 朱棣回身看向身后的起居郎,“不到一刻,你能寫三百字?” 起居郎汗顏,卻也不甘示弱,“大概或許是可以的。” 朱棣笑了笑,沒在意。 倒要看看黃昏葫蘆里賣的什么藥。 黃昏轉身,手上那了兩三支粉筆,負在身后,右手捉了一支,從黑板左上角迅速開始抄寫《三字經》,眾人眼前,漆黑的黑板上不斷的出現耳熟能詳的字,又見風塵飄飛。 粉筆點在黑板上的哆哆聲一聲又一聲。 敲得眾人心神震顫。 好快! 黃昏在最后一個字上重重的一點,一個帥氣的甩手收姿,啪的一下轉身,看向司辰博士,司辰博士立即報時間。 半刻多一點! 黃昏將手中的筆頭丟在地上,笑道:“諸位看見了,用粉筆書寫,更快,也不需要蘸墨便可一起呵成,且寫在黑板上,更容易讓大家看見,這比先生寫在紙上更方便。” 也不轉身,將手伸到黑板上,“只要勤加練習,粉筆也可寫出《蘭亭序》!” 自己這個字確實沒法見人。 安靜。 會館里所有人都陷入沉思之中,他們還是不明白黃昏要做什么。 黃昏笑瞇瞇的對五十位教授道:“以后授課,皆用粉筆和黑板,甚至于諸位有私塾的,也可以推廣,關于粉筆和黑板,時代商行會以最低價格出售,保證童叟無欺,當然,你們得允許我賺那么一點點茶水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