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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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別人南鎮撫司的職權啊。 數日之后,一向張揚跋扈慣的了北鎮撫司終于忍無可忍,和南鎮撫司爆發了一場沖突,旋即迅速擴大,很快,整個應天城的南鎮撫司都蜂擁而來,連詔獄里的人都出動了。 北鎮撫司不甘示弱,仗著人多,硬扛南鎮撫司。 又一場死數人傷百多人的群體打架案件。 還算萬幸。 雙方彼此都有節制,沒敢繡春刀出鞘,只是拳頭相向,饒是如此,南北鎮撫司各有數人死在亂拳和踐踏之下,受傷者達百人。 連城外的京營都被驚動,最后強行鎮壓下去。 這一次,整個南鎮撫司的人都參與到了其中,北鎮撫司亦有數百人,鄭賜、丘福、朱能碰頭之后,為了防止事態繼續擴大,只好行霸道手段。 南鎮撫司,全員入獄。 北鎮撫司,凡是參與其中的人皆被押入大牢,因鎮撫使趙曦已死,暫時負責北鎮撫司事務的指揮僉事李春,因管理不力,亦被問罪押入大牢。 刑部天牢不夠用了。 丘福和朱能一看,得了,分開關押。 南鎮撫司全部押在刑部天牢,將刑部天牢里的北鎮撫司緹騎押解出來,和第二次內訌打架的北鎮撫司緹騎一起,押入京營天牢。 這才平息了下去。 然而三司會審還是要繼續的。 在南北鎮撫司這種內訌不止的局面下,本想繼續就趙曦一事審問賽哈智、黃昏和于彥良的陳瑛,迫于大皇子、丘福、朱能、鄭賜和薛巖的壓力,只好草草結案,送遞到乾清殿。 結案陳詞:趙曦之死,誤傷落水,賽哈智犯有不可推卸之責。 沒辦法。 若是繼續任由南北鎮撫司這么鬧下去,別說應天的治安會亂,傳到番邦去,影響不好,搞不好就會讓番邦以為大明又內亂了。 到時候番邦一看,喲,是機會啊,那還等什么,趁他病要他命,弄死大明。 大明哪來的精力再打一場戰事? 若是再起兵鋒…… 陳瑛就可以死了,陛下絕對不會繞過他。 所以陳瑛明明知道南北鎮撫司第二次群體打架是黃昏的陽謀,目的是就位了擴大影響,讓陳瑛迫于壓力早些結案,陳瑛也無可奈何。 只能結案。 端的是憋屈。 朱高熾拿到案卷后不敢怠慢,多寫了一封章折,將《凄涼犯》的事情原原本本的上奏,著人八百里加急,送往順天。 這是個難題,涉及到一位鎮撫使的死,又涉及到另外一位身份敏感的鎮撫使……賽哈智畢竟是出身西域王族,這是他的一道保命符。 所以還是丟給父皇去頭疼。 趙曦之死結案,接下來自然是解決南北鎮撫司職權問題——若是不解決這個問題,只怕內訌還會繼續,總不能把南鎮撫司數百號人一直關在刑部大牢吧。 還是得放出去。 所以必須解決南鎮撫司和北鎮撫司之間的職權歸屬。 其實這是個偽命題。 因為南北鎮撫司之間的職權已經很清楚,根本不需要三司會審來定奪,主要是還是會審當初南北鎮撫司在皇城根下,扣留賣唱人時,南鎮撫司有沒有越權。 哪里知道,剛一上堂,黃昏和賽哈智兩人就爽快的當著紀綱等人的面說:“作為南鎮撫司,我們的職權是對內紀律,當日在酒樓外扣留賣唱人,只是因為賣唱人潑污皇子,北鎮撫司久久不來,我等著急,所以先行下手,我越權了,我等認罪。” 陳瑛和紀綱等人面面相覷。 這么爽快…… 他們反而要懷疑黃昏有陰謀了。 轉念一想,北鎮撫司越權這是妥妥的事情,原本黃昏和賽哈智難逃其咎,結果被這兩貨這么一說,倒搞得北鎮撫司無能了一樣。 而且因為趙曦之死,沒能扣實到賽哈智和黃昏身上,所以這個越權,也就變得沒那么嚴重了,最多就是罰薪個一年半載。 陳瑛和紀綱等人,心里越發窩火。 不過兩人很快收斂心情。 沒事,趙曦之死弄不倒你黃昏,越權一事也不能傷你筋骨,但是還有《凄涼犯》,如果連這你都能化險為夷,那就是蒼天無眼。 于是南鎮撫司越權一案結案。 朱高熾拿到案情之后,暗道這個簡單,沒必要去煩父皇了,于是大袖一揮,賽哈智作為南鎮撫司鎮撫使,負主責,罰薪一年,黃昏負次責,罰薪半年。 其后又批示:放出南北鎮撫司的緹騎。 賽哈智因為趙曦之死負有不可推卸之責,等待順天陛下的決斷,繼續看押在刑部天牢,黃昏因牽涉進《凄涼犯》中,也繼續看押在天牢。 陳瑛依然叮囑,禁止探監,鄭賜默許,薛巖依然選擇中庸。 不出大家意料。 南北鎮撫司的緹騎出來后,再沒有發生什么事情,南鎮撫司的緹騎依然每天打漁曬網,對北鎮撫司的所作所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同時,三司會審進入最關鍵的時刻。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部人手嚴陣以待,所有人都將精力放到了這最后一事上,不止如此,整個應天朝野,乃至地方消息靈通的封建大吏,全部盯在了這場會審上。 這很可能是決定大明未來儲君位置的一場會審。 第306章 三楊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