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驚天大變(三)
在解決了內閣和六部的問題,接下來就是精簡各地官員,明確劃分責任,現在的明朝官員太多了,一個省就有總督,巡撫,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等等一大頓亂七八糟的官員。 總督和巡撫作為封疆大吏,牧一方百姓,握有生殺大權,但巡撫和總督在明初并未設立,到了永樂年間,由于形勢需要便出現了了這兩個官職。 太祖建國后,設五軍都督府掌管天下軍事(類似于現在的各大戰區),設中書省管理行政工作,六部分工,洪武十三年以后,地方上設立三司(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分別管理地方的軍事、行政和刑罰,這三司是獨立的歸皇帝直接指揮。 后來帝國國力衰落,局勢動蕩軍事行動的不斷增多,某一區域發生了軍事行動比如農民起義或是群眾聚眾鬧事等,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這三個官員往往意見不統一,大家各自為政,于是就不能很好的協調處理地方事務,沒法子了朝廷只好派出一個官員去協調處理,有點像是我們現在的調查組組長的意思,這個官員就是巡撫,巡撫一般都是有兵部侍郎來擔任,官職高于三司一把手,巡撫節制當地所有官員,權利相當于欽差了。 巡撫任命以后就開始巡視地方,等緊急的事情處理以后一般就回京復命了,巡撫在當時就是個臨時的欽差大臣,是個京官,任務就是到處救救急,到了后來地方上類似的事情太多了,巡撫到了以后短則幾個月,長則一兩年,后來朝廷索性就常設巡撫,以后為定例,以前三司是地方上最大的官了,現在三司上面又加了一個巡撫,隨著國力的下降戰亂越發頻繁,即使朝廷外派了巡撫,很多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 因為巡撫只能管理一個地方的行政軍事,比如浙江的巡撫就不能管理福建的事務,遇到了跨地域的軍事行動,兩省的巡撫意見又不統一了,來回扯皮,比如像倭寇侵略浙江福建沿海地區等這樣的事,相互推卸責任,朝廷被逼的又沒轍了,于是比巡撫更大的官員就出現了,就是總督,總督的等級又比巡撫高一級,這一下子地方上設立的三司,權利再次被架空。 有了總督以后,巡撫就是第二了,三司得地位就更低了,基本就沒有什么權力了,順著戰亂不斷,兩廣設總督后,慢慢的總督就成定制。那么有了總督以后,貌似問題就解決了,但是還是沒有,起初像倭寇襲擾沿海這種局部戰爭,總督權限差不多就夠用了,到了后期,各地農民起義不斷爆發,遼東戰爭如火如荼,牽涉的都是五、六個省,那么這時往往就有好幾個總督,誰也領導不了誰,朝廷于是又派出了更高級的官員去統一協調,這個就是明后期常見的督師了,一般有大學士任職,總督歸督師管。 一方面朝廷派總督,督師外出鎮壓叛亂,另一方面又對這些人不放心,于是就派太監去監督,叫做監軍。監軍可以直接向皇帝報告,權力很大,在必要時刻完全可以罷免總督和督師的軍權,因此,不但是地方三司要聽監軍的話,巡撫、總督也要聽他的話,這下就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都是太監當家的局面。 原本歷史上崇禎在上臺后,扳倒了魏忠賢,清除了閹黨,使得各地的監軍的權利極具下滑,沒有了這幫太監的壓制,在東林黨站穩腳步后,崇禎對于自己的帝國漸漸的失去了掌控力,最后導致自己的命令出不了京城就成為廢紙一張。 這也愿崇禎自己,自古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魏忠賢靠不住,你完全可以換上自己的人手來接管東廠,可是崇禎被那群大儒教育傻了,太天真了,居然會相信那群讀書人,直接把閹黨一網打盡了,可是崇禎沒有想過,你一個皇帝身后沒有這群走狗幫你虛張聲勢,面對那群抱團的東林黨,上至內閣六部,下到地方官吏,都是人家東林黨自己人,你一個光桿皇帝拿什么和人家斗。 就是崇禎沒錢的那陣子吧,被逼的放下皇帝的尊嚴,放下自己這臉面,開口去往大臣們募捐,可是結果是什么,除了讓那群朝臣嘲笑外,捐到錢了嗎? 要是閹黨還在,那群太監還手握重權,在太監的威脅下,那個東林黨的老不死的敢不給錢,至于混到亡國的地步嗎。 權利這東西抓到手里了就不能放下了,自從崇禎來到這個世界沒多久,就確認了一件事,治理國家要依靠讀書人,掌控國家只能依靠那群太監。 崇禎就這樣靜靜的站在祭臺上,看著跪在下方的群臣,抬頭看著天空,原本晴朗的天空,慢慢的開始烏云密布,一陣密密麻麻的小雨開始落下,慢慢的雨越下越大,一邊的小太監,立馬搬來華蓋,為崇禎擋雨。 “死一邊去,朕不需要”崇禎一把推開了為自己舉著華蓋的太監,任由大雨落在自己的身上,崇禎已經預料到自己這樣做的后果,那些被牽連的大地主,世家,雖然不敢明著和自己對抗,不過暗中支持一些造反的農民軍,給自己施加點壓力的情況以后是不會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