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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是什么累活,我手腳又很麻利,很快就收拾好走了出來,將腳下拖鞋踢到玄關,光著腳踩在榻榻米上。一屁股坐在亂步對面,我看到他傻乎乎的端著大碗看著里面的茶泡飯,我注意到大碗只少了一點湯水,他一口米都沒吃。 我皺著眉,心里也有些許別扭,大著嗓門故作灑脫的說:“干嘛,我很窮的,你嫌棄也沒有用。” “你把酸梅吃掉了。”他放下大碗,將筷子放在碗上面,雙手擱置在矮桌上,用洗過澡后還含著水汽的綠眼睛盯著我。 我撓了撓臉頰,心里想著難道這小子會喜歡那酸得要死的酸梅嗎?同時也把心里話說出來:“現在太晚了,吃太酸的東西對你的胃部不太好。” 有些煩躁的甩了甩手,“你不是餓了三天嗎?剛才又吃了冷便當,現在吃點熱的東西起碼晚上睡覺不會太難受吧,我家里也沒有止瀉藥之類的東西。要全部吃光哦,酸梅的話你喜歡吃我明天給你弄。” 雖然我不喜歡吃酸梅,但起碼很下飯,就跟老家咸菜一樣能當成佐粥小菜,而且特別便宜,所以家里還有一大罐放在冰箱里。 這個臭小子又聰明,說話又喜歡刺人,我還有些擔心會被他懟得尷尬下不了臺,見到他安靜的端起大碗,葫蘆吞棗似的連湯帶米扒進嘴里,悄悄松了口氣。 “別吃那么快,慢一點。” 臭小子放慢了點速度,我心里感慨這小子還挺聽話的,對他的好感不免又多了一些。 對于為什么我會將這個來歷不明的小鬼帶回家,其實我自己也說不清原因。我這個人,就如臭小子之前說的,是個注定不能結婚生子的社會異類,原生家庭又是極度重男輕女,將女兒當免費幫傭隨便養大就去換彩禮的辣雞家庭,可在被性情溫和善良的養父母收養之后,我對家庭還是很向往的。 不過嘛,畢竟是有病在身,又是因為不能換彩禮的廢物而被原生家庭嫌棄虐待,我也不是能忍氣吞聲的類型,大鬧一場后就被趕出家門,之后養父母把我撿回去給了一個家…… 因為養父母當時年紀很大,我就不顧他們的反對承擔起家里大部分的家務活,以求減輕他們的負擔,但時間啊,就是這么殘酷的東西,他們只陪了我11年,把我供完大學后就重病纏身。 我畢業后拒絕了招攬我的大公司,直接回老家照顧他們,平時做一點兼職補貼家用,一天大部分時間就是在醫院和家里來回奔波,期間幾乎花光了養父母的積蓄,最后兩個人都沒了,家里也就剩下一棟破房子和一點點錢。 我曾經夢寐以求,也確實得到過的珍貴家庭,就這樣無情的失去了。后面又被那一家子渣滓纏上,就干脆帶著骨灰,憋著一口氣來到橫濱安家。 我一直在想,就算不能結婚生子,不能交男朋友,但收養一個孩子還是可以的吧。雖然只有25歲,還不到需要養孩子防老的程度,可是啊,一個人也很孤獨的吧。 就想要有個一起住的人,品性不要太差,能投緣,回家的時候陪我說說話就可以了。當然,是當弟妹還是當兒女都無所謂啦,就是這么低的要求。 正規收養做不到,就會去注意一下擂體街的孤兒,可遇到的都是一些小混混,小偷之類的玩意兒,還一副蠢蠢的模樣,實在受不了。 這個想法如果過個幾年可能會壓在心底甚至放棄,可萌生這個想法還不到兩三個月的時間,正是興致最濃的時候,就遇到了這個自稱亂步大人的小子。 洗干凈后長得還是挺養眼的,又是個失去家庭沒多久,接受過一定教育的孩子,十四歲當做兒子就太大了,當弟弟放在家里是沒問題的。 好吧,我確實喜歡聰明的孩子,雖然我本人不是很聰明,但我一直很羨慕和喜歡優秀的聰明人,亂步醬雖然有些臭屁又有些口無遮攔,可他那雙仿佛能看透我內心的眼睛,讓我萌生出喜愛之情。 不知不覺,我看著埋頭吃飯的亂步,心中充滿了老母親啊呸、充滿了長姐對幼弟的縱容和疼愛,在他放下大碗后,我用自己都覺得rou麻的黏糊糊的聲音說:“亂步醬還餓嗎?家里還有點小蛋糕哦。” 雖然是超市買的保質期快到的處理品,500日元就有一大袋,但味道還是不差的,我這幾天都當早餐宵夜在吃。 亂步搖了搖頭,嘟著嘴說:“不要,我好飽哦。” “哎,你才十四歲,這么快就飽了嗎?”我很吃驚,十四歲是長身體的年紀啊,不都是一頓能吃下三四碗米飯的嗎?我在他這個年紀的時候可是能吃下三大碗,才會突破基因極限長到了172厘米的。 “那就勉強吃一點吧。” 亂步聽了后,這么回答我,臉上帶著‘真拿你沒辦法啊’的抱怨,我輕笑一聲,從櫥柜里拿出一個大塑料袋攤開在矮桌上。 亂步隨手拿起一個奶油味的小蛋糕,撕開包裝慢慢的一口口吃起來,一邊吃一邊說:“這個明天就要過期了吧,一點都不軟,又硬又干,就算是低價處理品你也不用買這么多吧,吃不完很浪費耶。” 我遞過去一杯水,讓他配著水吃,應該是不合胃口,他吃了兩個就不吃了。我突然想起什么,懊惱的拍了下頭,將小蛋糕全部收起來,嘴里嘀咕著。 “糟糕,差點忘記亂步醬這時候不能暴飲暴食。” “反應太慢了,你這個神經大條的家伙。”亂步醬如此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