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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皎月仰起腦袋:“多話。”她沿著村子西邊的那條小路走,方皎月打算先去見秦臻,這次不能再像前世那樣了,她要讓秦臻和皇后娘娘都喜歡她。 尤其是秦臻,如果皇后娘娘不在了,她會對秦臻很好,又有金手指在手,秦臻肯定會愛上她。 過個十多年,她再復仇。 方皎月走到小院外面,往里看了一眼,小廝馬上會意,進了小院。 然而,房門緊閉,似乎主人并不在家。 小廝過去敲門,沒有人回應。 “小姐,沒人。” 方皎月皺眉:“去找兩個村民過來問話。” 她想到前世的事情,這個時候,皇后娘娘已經懷孕了,她很少出門,現在又是大白天,皇后娘娘怎么會不在家。 四處看了看,只覺得小院蕭條,一點人煙氣息都沒。 沒有多久,小廝就帶了一個在附近鋤地的村民過來。 方皎月抬手指了一下:“住在這里的人呢?” 村民害怕得發抖:“搬走了。” 他們也不知道搬去了哪里,只知道那天早上干活時,發現那個女人一直沒有開門,過了大半天,那對老夫妻從縣城回來,他們過去詢問,才知道那個女人帶著孩子搬走了。 搬去了哪里,那對老夫妻都不知道,他們更加不曉得。 方皎月又問了幾句,見實在是問不出話來了,讓小廝給了村民幾個銅板。 村民走后,小廝問她:“小姐,還去買狗嗎?” “你們去,我在這里等你們。”方皎月有點不耐煩:“去哪里了呢?” 她喃喃自語:“不應該。” 小廝沒聽清她在說什么,主子的事情不是自己能夠過問的,兩個小廝忙進了村子,剩下車夫在不遠處保護小姐。 方皎月繞著小院走了一圈,一點線索都沒找到,魏湘雅大著肚子,又帶著個五歲的小孩子,沒那個能力離開得太遠。 估計是去縣城了,如果進城了那更好,她就不需要一直往村里跑。 還有秦臻養的那條臭狗,現在那狗還挺小,再養幾天吧,長大一些,不然rou不夠她吃的。 大概過了一刻鐘,兩個小廝擔著筐過來了,框里是兩條被打死的狗,都是村民家里養著的,家里吃飯都困難,自然不會善待養的狗。 平時用來看家護院,養大后也是打算賣掉的,有人過來買,又給了很多錢,村民不顧家里孩童的哭喊,喚了狗過來,幾個人聯手就把狗打死了。 方皎月湊過去看了一眼,一條大黃狗,一條灰色毛發的大狗,毛發都不是很健康,一看就知道吃的不好。 她想到秦臻養的小黑,毛發油亮,秦臻對那狗極好,碗里就一塊rou,寧愿自己不吃,也要夾出來給那狗吃。 方皎月發現,自己還是更饞小黑。 “回家吧。”她上了馬車。 上車后,方皎月把方七叫了過來,讓他派人在縣城偷偷打探魏湘雅的下落,她沒說是誰,只說是個年輕貌美大著肚子的女人,女人還帶著個五歲的小孩。 方七得到主人的命令,馬上召集下人過來,讓他們明天去找這么一個女人,一再強調要偷偷的。 剛回頭,就看到小姐雙臂抱胸站在他身后,方七點頭哈腰:“小姐。” 方皎月面無表情道:“明天你去縣城的學堂問下,看有沒有個叫秦臻的學生?” 方皎月覺得魏湘雅要是來了縣城,一定會讓秦臻去學堂讀書,梧桐縣就三所學堂,去這地方問才是最快的。 方七忙道:“是。” 林夏桃在秦臻的屋里找了一本詩經出來看,看了幾頁后,秦臻和林長卿從學堂回來了。 經過半個月的相處,秦臻和林長卿已經成了好朋友。 秦臻聰明,好學,林長卿不想被比下去,也比以前勤快認真不少。 這讓姚玉蘭非常高興,越發覺得讓秦臻給林長卿當學伴是最正確的決定。 “meimei。”林長卿看到林夏桃,馬上就跑了過來,伸著兩條胳膊抱她:“我好想你。” 秦臻慢條斯理走過來,叫了一聲:“小桃。” 林夏桃給了他一個甜甜的笑臉:“秦臻哥哥。” 看向林長卿:“三哥,你今天學了什么字?教教我呀。” 她呆在家里都要發霉了,又不能出去玩,還太小了,天氣又冷,大家都不準她出去。 林長卿來勁了:“meimei,我教你寫你的名字。” 第二天中午,方皎月在用膳時,方七從外面進來了。 “小姐,梧桐書院有個叫秦臻的學生,今年五歲,是縣令家三公子的學伴。” 方皎月放下筷子,找到了。 第十二章 方皎月問方七,秦臻是怎么給縣令三公子當的學伴?又問梧桐縣縣令有何背景? 方皎月上輩子在梧桐縣生活大半年,并沒和這個縣令打過交道,大秦氏族勢力強大,朝廷都是由幾大家族把持,可以說,就算是在小地方為官,也是哪個大家族的旁系。 方七道:“這縣令叫林文昌,是京城林家正經的嫡少爺,十多年執意要娶一商賈之女為妻,被林家趕到這不毛之地來了。” 來之前,方丞相就把這些情況告訴方七了,并說林文昌怕是永遠不會回京了,不需要和他交好,但也不要交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