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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趣閣 - 都市小說 - 神醫女仵作在線閱讀 - 第12章最大的悖論

第12章最大的悖論

    事出反常必有妖!

    林瑾雖情竇未開,卻已年芳十八,并非什么都不懂的愣頭小姑娘。假如一名男子對她心懷不軌,她完全感覺得到。同樣,對方是否敵視她,她亦心知肚明。

    說蕭遙白日調戲她不成,沒事找事處處針對尚可,但方才,蕭遙給林瑾的感覺實在太奇怪。盡管還是那樣嬉皮笑臉、諂媚之至,但卻,太過于坦蕩。

    一個光明正大、坦坦蕩蕩討好女人的男子,要么已經無恥下流得無藥可救。要么,他將她投入地牢,根本不是為了一己私欲。

    這就很有意思了。不是為了滿足私欲,卻把她關起來,不但口口聲聲道歉,還百般示好,蕭遙究竟意欲何為?

    方才蕭遙曾說,他對林瑾白日的驗尸手法和勘察、推理能力很感興趣,希望與林瑾繼續深一步探討案情。那么,能不能理解為蕭遙白日非但認真聆聽了林瑾的驗尸推理,還十分認同?所以,他刻意跑到大牢里來討好林瑾,和她套近乎,為的,都是從林瑾嘴里掏出對案情更為有利的東西?

    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么蕭遙最感興趣的,根本不是她這個丞相府三小姐,而是案情本身。

    他認同林瑾的推理,卻不遵照林瑾的結論去追兇,甚至不惜背上濫用職權的罪名也要將林瑾牢牢困住,為何?蕭遙為何選擇大理寺的地牢關押她?

    林瑾來回想了好幾遍,覺得只有兩種解釋。

    第一,蕭遙是死者丈夫的同謀,想害死她,殺人滅口。

    第二,蕭遙出于某種原因,想保護她。

    第一種解釋可以直接忽略,那么,只剩下第二種。

    可林瑾和蕭遙以前不認識,并無交情,蕭遙有何必要保護她?

    唯一說得通的理由便是,有人要害林瑾。

    許是蕭遙不知道從什么渠道得知白日在光明寺有人要害林瑾,而林瑾恰恰又是偵破本案的關鍵人物,故,蕭遙選擇了一種粗暴蠻橫的方式,不管不顧,異常強硬地將林瑾捉回來關進大牢,以此保護林瑾,同時也保障順利破案。

    沒錯,就應該是這樣。

    林瑾和死者及其丈夫皆不相識,所以,害她之人與本案無關,他們乃是沖著師父燒火僧而來。故,嚴格意義上說,蕭遙表面上張牙舞爪像個痞子壞蛋。事實上,他敏銳聰慧、洞察秋毫,非但不齷齪,還是師父的救命恩人。

    驀地,林瑾腦子里冒出個匪夷所思的念頭。

    既然蕭遙都能是表里不一,具有兩面性的人,那么死者的丈夫呢?死者的丈夫,會不會也是這種人?

    在光明寺分析案情時,林瑾曾存過一個疑惑。

    這起分尸拋尸案看似血腥復雜,其實一目了然,根本不需要她林瑾出頭,隨便來個稍微有點經驗的仵作或衙門捕頭,都能沿著血跡順藤摸瓜,將兇手揪出來。既如此,那死者的丈夫是白癡智障嗎?他鬧出這么大動靜,難道為的只是讓衙門更輕而易舉找到他?只是讓更多的人指責他的殘暴成性、心狠手辣?

    不對,他的真正用意,絕非那么簡單。

    很顯然,林瑾遺漏了什么。

    抬起手指,林瑾摁住太陽xue,一下下揉捏,口中念念有詞。

    她把白日驗尸得出的十條線索全部朗誦出來,一遍又一遍。

    當念到第三遍時,林瑾倏地睜開眼睛,一下子坐起來。

    悖論!

    所謂的分尸拋尸案,其實只是個悖論!

    因為,掩蓋一樁謀殺,最好的辦法乃是神不知鬼不覺。如果林瑾是死者的丈夫,發現妻子被自己想要保護的人殺死,第一個反應絕對是藏尸或者毀尸,而不是拋尸。

    因為,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紙,永遠也包不住火。當你殺了人,不管把尸體拋到哪里,最后都會被人發現。唯有藏尸或者毀尸,才有可能將一樁謀殺掩蓋得天衣無縫。

    死者丈夫既然將妻子的頭顱斬掉,說明他存有毀尸滅跡的想法。那他為何不徹底將妻子分尸干凈呢?他若將死者的尸體剁碎,隨便在自家院子里挖個大坑掩埋。更甚者,他碎尸后將尸塊煮熟了喂狗,或倒進河里、混入河泥,是不是都比拋尸光明寺更加穩妥隱秘?

    只要尸體悄無聲息地消失,就算有人懷疑死者的失蹤與真兇或他有關,那也僅僅是懷疑,無法作為指證他們殺人的依據。

    所以,死者丈夫根本沒必要拋尸,更沒必要把這樁案子弄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

    那他拋尸的真正目的是什么?難不成,暴露尸體才能更好地保護兇手?

    想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動物,是因為人有獨立的思維、行動,和自控能力。死者丈夫做出如此不尋常的事情,勢必有他的道理。

    那有沒有可能和蕭遙一樣,死者的丈夫在故意欲蓋彌彰,甚至禍引東墻?

    欲蓋彌彰很好理解,他想幫真兇掩蓋罪行。那么禍引東墻呢?他想把禍,引向誰?

    林瑾的眼睛越來越亮,思維也越來越清晰。

    她終于知道為什么光明寺被廢棄多年的后院,今日突然會有人去了?

    因為,那個所謂發現后院枯井無頭女尸的第一證人小沙彌,乃是死者丈夫故意引去后院的。他這么做,為的正是暴露死者的尸體。

    故,本案最大的關鍵點根本不在于死者丈夫有沒有與人私通?也不是他這么個膽小懦弱、無比懼內之人,是否有膽子在外面與人偷情?而是,死者丈夫為何要反其道行之,迫不及待地讓這起兇殺,以如此隱秘又復雜的方式迅速曝光?

    悖論之所以存在,乃是為了更深地掩蓋真相。

    既然死者丈夫故意斬斷死者的頭顱,那他便沒必要急于暴露尸體。可他偏偏這么做了。

    常言道,最危險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這句話可不可以引申為,最危險的做法,其實才是最安全的做法呢?

    若是這樣,死者丈夫分尸拋尸的動機就有了。

    他分尸,確實是拼命想幫真兇掩飾,而他拋尸,卻是不想脫罪。他想將禍水引到自己身上,幫真兇頂罪。

    因為他很清楚,必須得有人站出來認罪伏法,才可以徹底完結這樁兇案,真正的兇手,也才會獲得自由,變得安全。他布下迷蹤,乃是跟所有人開了個超級大玩笑,只因,他想用自己的命,換回真兇的性命。

    想到這些,林瑾心中五味陳雜。

    分析出死者丈夫分尸拋尸的真正動機原本是好事,對于盡快捉拿真兇、了結此案百利而無一害。然,倘若死者丈夫一開始就抱著雙重目的,既想保護真兇,又想替死者償命。那么,抓住他,真的能挖出元兇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