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首次對決
什么叫屋漏偏逢連夜雨? 果真不是冤家不聚頭,古人誠不欺我! 強壓住煩躁與不爽,林瑾不起身,亦不回頭:“公子所言差矣!仵作在案發現場驗尸、提出線索,難不成就是和死者認識?亦或者,就要被懷疑親眼目擊了死者被謀害的全過程? 倘若這樣,我隆安王朝可有誰還敢當仵作?” “仵作驗尸?”男子清冷的聲音再次響起,帶著明顯的嘲諷與幸災樂禍:“林小姐的意思是說,你是仵作?本官倒不知,身份尊貴的林三小姐,究竟是哪個衙門的仵作?” 脊背上登時汗毛倒豎,林瑾倏地回頭。 毫無懸念,之前在后山遇到的神經病花癡正帶著十幾名年輕衙役立在五步開外。 然此時,這廝一身藏青色官服整整齊齊,長發亦梳理得亦一絲不茍,哪里還有半點邪肆放蕩,倒顯得威風凜凜,仿若下凡天神。 身份被此人識破林瑾已然驚訝,再瞧清楚他官服上的花翎,林瑾頓覺眼冒金星。 果然,主持方丈雙手合十沖男子微拜:“阿彌陀佛,蕭少卿來得好快,老衲這廂有禮了?!?/br> 蕭少卿?林瑾怔了下,這廝居然是大名鼎鼎、連師父都稱贊不已的大理寺少卿蕭遙? 難怪他對自己的身世了如指掌? 可問題是,這位蕭少卿衣衫不整地跑去后山做甚?那般戲弄于她,他又有什么目的? 見林瑾瞠目結舌,蕭遙很滿意:“本官只想知道,林三小姐到底是不是仵作?” “民……”林瑾才說出一個字,便對上蕭遙意味深長的眼睛。 那眸中帶著太多情緒,如鷹隼般凌厲,卻又深不見底,仿佛萬年枯井,透著復雜與神秘,不帶絲毫溫度,內里卻躍動著兩團黑色的火焰,像是隨時都要焚毀世間萬物,莫名叫人不寒而栗。 下意識想避開蕭遙的目光,林瑾才轉眸,卻見蕭遙又伸出右手食指,輕輕在自己嘴唇上一摁。 這動作直白又輕浮,半是警告,半是威脅,林瑾的俏臉一下子變得慘白。 索性不再說話,揚起下巴挺直脊梁,林瑾宣戰般怒視蕭遙,絲毫不掩飾自己的厭惡。 接收到她的情緒,蕭遙的瞳眸猛地瞇起,一股龐大威壓已向林瑾撲面襲來。 片刻后,林瑾輕輕一嘆,周身氣息頓散。 她輸了。 不管承不承認,這場沒有硝煙的首次對決,她都因之前后山偶遇之事亂了心神,丟盔棄甲在所難免。 起身沖蕭遙盈盈一拜,林瑾畢恭畢敬道:“民女見過蕭少卿,不知者不……” “我在問林三小姐,你可是仵作?” “我……不是?!?/br> “既不是仵作,你是如何知曉方才那十條線索的?” “因為……民女略懂一些仵作驗尸之法,所以……” “略懂仵作驗尸之法?那林三小姐敢不敢當眾解釋一下,你那所謂的十條線索,究竟從何而來?。刻热袅秩〗憬忉尣怀觯竟偈欠窨梢哉J為,你在混淆視聽、包庇兇手?” 這話實在過了。 林瑾本不想過度招搖,當眾驗尸也是形勢所逼。但蕭遙言語過激、冷嘲熱諷,非但百般調戲,還狗眼看人低,當真狂妄、沒教養,令人討厭至極。 既如此,她又何必繼續低調? 且讓這廝好好開開眼吧! “既然蕭少卿有令,民女不敢不從,讓大人見笑了!” 目不斜視,林瑾直盯蕭遙:“首先,這名死者即便沒了頭顱,相信蕭少卿也能瞧得出她是名女子。 我能確定她的年齡,是因為方才我觸摸過她的手腕、腳腕、膝關節和骨盆,并查看過她的下體。 死者骨齡顯示,她大約在二十歲左右,有過一胎的生育史,所以我知道她已婚,并且生過一個孩子。 倘若蕭少卿不信,可以請大理寺仵作,或者有經驗的穩婆前來查證。 其二,我說死者家境一般,平日里卻養尊處優,是因為死者雖衣著華麗,穿的卻是件六成新的舊衣,這說明她家里并不富裕。 這樣的家境,死者卻膚白rou細體型肥胖,并且雙手雙腳十分嬌嫩,瞧不見半點繭子。很顯然,她善于保養,從來不做家務和農活,好吃懶做。 其三,死者平舉雙臂,十根手指卻全都合攏,雙臂和腋下未見壓痕。說明她臨死時,手里正拎著某件東西在抖動,這件東西有可能比較大,份量卻不重。這樣的東西,最常見于衣裳或者被褥。 而死者左右手各斷了一根手指,說明有人在她死后硬掰過她的手指,由于用力過猛,以至于將她的手指都掰斷。 既然人都死了,為何還要掰斷她的手指? 自然是死者手中拿著的衣裳被褥對搶奪之人非常重要,以至于對方不惜將死者的手指掰斷,也要將衣裳和被褥搶走。 第四,死者脖頸上有無數重復疊加的刀痕,創口長短不一,但每一刀都乃銳器所致,創角均呈現一鈍一銳,說明行兇者使用的是匕首這類單刃銳器。 但行兇者斬下的乃是死者頭顱,并非手指,普通匕首勢必做不到。故,行兇者應該會選擇更為常見的菜刀或者砍刀。 眾所周知,普通菜刀長約一尺兩寸,刃寬最多一寸??伤勒卟鳖i上的每一處創口都深一寸半到兩寸,并且沾染著大量鐵銹。這說明行兇者使用的刀具是刃寬至少在一寸半以上的大型刀具,這刀具很舊,銹跡斑斑。 一般百姓家里,唯有砍柴用的柴刀才會如此大。所以我推斷,斬下死者頭顱的,乃是一柄長約三尺、極為普通的破舊柴刀。 還有,蕭少卿請容民女給您比劃一下驗證?!?/br> 說話間,林瑾已抬手,干凈利落地做了幾下砍劈的姿勢。 “大人您瞧,我們每個人在使用刀具砍東西的時候,力道都會自上而下,誰也不會反著從下往上砍回去對不對? 慣性使然,越接近刀柄處,我們使出的力量就越集中,而那個部位被砍劈出來的痕跡也最為清晰。這并非刻意為之,而是一種自然規律。 可現在死者頸部每處刀痕的創口下方,卻都有一個半寸左右的不規則細微創口。 所以我確定,這把柴刀有個特點,那就是刀刃上有個半寸寬的豁口,大約位于柴刀刀柄處。 至于第五到第十條線索,我便合并著說吧!因為它們獨立存在又相互關聯,可以當成彼此的證據。 確定將死者拋尸枯井和砍去死者頭顱,以及給死者穿上繡花鞋的乃是同一個人,是因為死者脖子上的繩索勒痕,以及她雙腳上被新鞋硌出來的壓痕,還有死者身上的尸斑和尸僵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