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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時左手拎著一個黑色的釣竿包, 右手拎著一個收納箱, 整齊的擺放在客廳。 客廳的音響小聲地播放著《Moon River》, 輕緩柔和。 傅朝安起床時,黎暮正在廚房做早餐,這場景落在他眼中,有著說不出的感動, 簡單的三明治, 熱牛奶, 就讓他鼻尖酸酸的。 像黎暮這種出身權貴世家的大小姐,從小衣來張手, 飯來張口,十指不沾陽春水的, 能做出早餐就夠讓傅朝安驚喜了。 他從背后抱住黎暮, 貼在她耳邊問:“今天怎么醒這么早, 是不是餓醒的?” “不是,我想給你做早餐,才早早起床的。”黎暮拍拍傅朝安的手,拉著他去了餐桌。 黎暮把裝著兩份三明治的圓盤,和熱牛奶, 推到傅朝安面前,雙手托腮,期待的眨眨眼,“你快點嘗嘗,我怕你不夠吃, 多做了一份。” “謝謝寶貝。”傅朝安伸手在黎暮臉頰上摸了摸,“你怎么這么好。” 黎暮嬌羞一笑,親眼看著傅朝安把兩份三明治吃得干干凈凈,她期待的問:“好吃嗎?” “好吃,以后天天做給我吃好不好?”傅朝安握住黎暮的手,放在臉側蹭了蹭,眸中是深深的眷念。 他愛她,想把她永遠留在身邊。 黎暮眼波流轉,稍緩片刻,才慎重的開口:“再給我一點時間考慮。” 傅朝安知道黎暮這么說是松口了,前幾天她還在逃避這個話題,但他真的很想問一問,一點時間是多久。 她是九九年的圣誕節出生的,現在已經二十周歲了,到了法定的結婚年紀,他等了很久,快要等不下去了。 黎暮被他灼熱的視線燙的臉紅,她知道傅朝安目光內暗藏著什么,有些不自然地說:“最快三天,最晚月底。” “請你務必要快一點。”傅朝安在黎暮手背,落下珍重一吻。 吃完早餐,黎暮就催促傅朝安上樓做出門的準備,今天他們要去傅家位于京郊的莊園玩,同行的還有幾個好朋友。 黎暮被關在集宿的別墅區三個多月,才不會放過每一個出去玩的機會,她早就已經安排好了行程。 上午騎馬,射箭,中午在草坪上曬太陽,睡懶覺,下午釣魚,晚上吃燒烤,看星星,想想就很充實,很快樂。 黎暮這次動作很快,化妝,換衣服,整理隨身物品不到半小時就完成了,這次換她在樓梯口等傅朝安。 傅朝安一見到她就笑了,“我們倆真是心有靈犀一點通,每天都穿情侶裝。” 他穿著一件白色的古著襯衫,質感高級,外搭酒紅色的休閑西裝外套,下裝是一件墜感極強的黑色西裝直筒褲,搭配一雙黑色霧面馬丁靴。 身上唯一的配飾就是,鼻梁上的銀框眼鏡,簡單卻驚艷,他的一頭紅發,妖孽長相,雕塑身材,為這套衣服,增添了別樣的色彩。 復古又張揚,暗藏著不羈的野性,侵略性滿滿。 而黎暮的穿搭和他的穿搭有著高度的相似,湊在一起可以出春季情侶穿搭教程了。 她身穿極淺的豆沙色古著花襯衫,襯衫下擺扎進黑色的直筒西裝褲內,搭配機能風多孔雙排扣的黑色皮帶。 外套是跟傅朝安同款的酒紅色古著西裝外套,腳上的馬丁靴也是同款不同色,黎暮穿的馬丁靴是酒紅色的。 配飾是簡單的豹紋框棕茶色鏡片的橢圓形墨鏡,整身穿搭復古感十足,每一件單品都足夠Slay。 黎暮主動牽住傅朝安的手,她仰頭看著他,懷疑的問:“你是不是偷看我換衣服了。” “我沒有,這真的是心有靈犀。”傅朝安眸色溫柔,語氣認真,不像在騙人。 黎暮此刻也沒心思深究,他到底是不是在騙人,整顆心都放在了傅朝安的薄唇上。 她的手搭在傅朝安肩上,踮起腳尖,主動在他唇上輕吻一下,看著他這張妖孽精致的臉,喃喃道:“你好帥啊,我太喜歡了。” “你是不是因為我這張臉,才喜歡我的?” 傅朝安酸溜溜的問:“如果遇見比我帥的男人,你是不是會被心甘情愿的拐跑,連頭也不回?” “不會。”黎暮主動環住傅朝安的腰,“在我心中你就是最好的,誰都替代不了,我只喜歡你。” 傅朝安寵溺一笑,抬手在她挺翹的鼻尖上捏了捏,“你呀你,就會說甜言蜜語哄我,等你不喜歡我了,我在你心里就是世界上最壞的渾蛋。” 但是,他真的很吃黎暮甜言蜜語這一套,整顆心都化成了攤軟水。 這讓他真切的感受到這份感情是雙向的,她也喜歡他,愛他。 等她長大的這些年,真的很難忍。 *** 傅家位于京郊的法式莊園建立在山林之中,占地面積幾萬畝,整個莊園就是個大型野生植物園,城堡般的主建筑前有一片澄澈的人造湖,水天一色。 湖內還有黑天鵝緩緩游動,高貴典雅,林間有靈動,可愛的小鹿在奔跑,草坪上有四,五只慵懶的貓在曬太陽,還有幾只金毛在追蝴蝶。 莊園內設施豪華齊全,包括跑馬場,高爾夫球場,射箭場,游泳館,擊劍館,籃球場等運動場所,多達十幾種。 魚塘,燒烤場地,采摘園,酒莊,宴會廳,畫室,音樂廳,天文觀星臺等應有盡有。 黎暮來過幾次,只是她記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