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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炮灰經紀人》作者:青淵在水【完結 番外】 文案 羅蘭穿成一本耽美小說里的一個同名舔狗,癡戀主角金鳳期。 原主有錢有勢,有財有貌,明明可以做一朵高嶺之花,卻偏要當一根狗尾巴草,倒貼狂追,死纏爛打,金鳳期要進娛樂圈,他就砸錢開工作室給資源,把金鳳期簽到手,親自給人當經紀人。 羅蘭穿進來就想止損,然而劇情力量讓他不得不好好扮演著深愛金鳳期的角色。 金鳳期冷若冰霜,金鳳期陰陽怪氣,金鳳期作天作地,他都深愛著金鳳期。 直到原書劇情時間線終于到了兩人分道揚鑣的這天。 金鳳期跟他吵架:“羅蘭!你再這樣我們就分手!” 羅蘭爽快答應:“這可是你說的!” 金鳳期:? 圈內人人都知道,金鳳期從來不沾酒。 原因無他,某次金鳳期喝醉了酒,打了十多通無人接聽的電話,直到手機沒電,還抱著手機喃喃自語: “騙子!不是說愛我嗎!“ “你是不是嫌我窮?現在我有錢了……” “只要你跟我合好,所有的錢都歸你。” “我沒答應,就不算分手。” 心機明星攻金鳳期X貌美經紀人受羅蘭 不是狗血虐文,本質是個酸酸甜甜的小甜文,前期受寵攻,后期攻寵受。 內容標簽:幻想空間豪門世家娛樂圈穿書 搜索關鍵字:主角:羅蘭,金鳳期┃配角:┃其它: 一句話簡介:我愛你的愛字有幾種寫法,教教我 立意:即使遭遇困境,也要心向陽光 第1章 羅蘭穿到這個世界來的第十天,決定帶那老頭去爬山。 他已經提前踩過點了。 老頭住在半山腰的別墅,順著盤山公路往上,有一片密林,林中有一個湖,湖□□。羅蘭去踩點的前一天,山里還下了雨,湖邊有些濕滑。 老頭有臺照相機,到時候可以讓他站在湖邊拍照…… 老頭是誰? 他是被羅蘭魂穿的原主老爸,遠堂集團的大老板,也是給羅蘭帶來大麻煩的人。 事情還要從十天前說起。 十天前,羅蘭穿進了這本升級流小說。被他魂穿的原主意外猝死,兩腿一蹬走了,留下個爛攤子交給他收拾。 羅蘭自動接收了原主的記憶和劇情,原主是遠堂集團董事長羅云堂的兒子,有財有貌的,偏偏喜歡上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就是小說的主角金鳳期。 金鳳期那時候還是個大四學生,參加選秀節目嶄露頭角,被原主看上。原主特意為他開工作室,把人簽下后,雖然給錢給資源也挺大方,但是因為能力不行,經營不善,短短一年就讓原本形勢大好的金鳳期糊到查無此人。 羅蘭穿過來之后,著手了解了一下工作室過去的業務,這一看就發現了不少問題。原來原主雖然簽了金鳳期,但他有自己的私心,想著金鳳期如果紅了,翅膀硬了,一定會一腳踹開他,所以留了心眼,給金鳳期的都不是什么特別好的資源。 羅蘭不禁感慨原主糊涂,金鳳期畢竟是主角,就算他用這樣的方式,也不過是耽誤人家一點時間,是鳳凰就終有一天要飛的。 而且金鳳期并不喜歡他,原主有錢有貌的,做到這個地步又是何必。 羅蘭穿過來后本想及時止損,他有錢有貌,干點什么不好,然而冥冥之中的劇情意志讓他無法這么做。他必須按照原書劇情,把金鳳期捧紅,否則便會被劇情意志抹殺。 羅蘭在察覺到這一點后感到不寒而栗。 他有了個猜測。 原主這身體素質很好,家里有家庭醫生,每半年體檢一次,按道理是不可能會意外猝死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原主沒有按照劇情意志努力捧紅主角,而是有了私心想要把折斷主角羽翼,一步步將他占為己有,所以他被劇情意志抹殺了。 而他在接收原主的記憶時,那些回憶視角,似乎都是從上帝視角打量。就像是……就像那只是一段安排好的過往,原主也只是一個局外人,而不是記憶的主人。 是以羅蘭猜測,或許,原主也和他一樣,是魂穿到這個世界里來的異客,肩負著推動劇情進展的任務。這個推測離奇大膽,但也并非毫無可能,只是羅蘭已經無法考證了。 羅蘭抓住一點,那就是他要完全符合自己在書中的炮灰身份走劇情,盡力捧紅金鳳期,當金鳳期的舔狗。 原書中,金鳳期在成為三金影帝后,便迫不及待和“羅蘭”解約了。 那之后,“羅蘭”如何了,作者只一筆帶過,提到“羅蘭”家遭逢巨變,人去了國外,就再沒出現過。大概是這工具人舔狗已經完成了炮灰使命,沒有對他趕盡殺絕已經是作者的仁慈了。 羅蘭不禁嘆氣。他以前挺喜歡在起點看這種升級流小說的,可真要他做主角的墊腳石,不免郁悶。但是往好處想,金鳳期成為三金影帝后他就能功成身退,雖然作者寫了羅家遭逢巨變,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他再多攢點錢,到時候還是能過得比較滋潤的。 羅蘭計劃好后,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炮灰人設,打算為金鳳期的星途好好規劃一番,助他早日拿下三金影帝。 第二天,金鳳期來找了他,跟他提了個要求:“《機智小姐》那個項目你聽說了嗎?男二號吳凌那個角色,我想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