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二章 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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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這句的真實出處,怕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最多也就知道宋代的官衙面前會有一塊石碑,據(jù)說由宋太宗下令在上面刻著“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當(dāng)然,這事的確跟宋太宗有關(guān),但這句話可不是他說的,而是五代蜀主孟昶,他在他的《令箴》中寫道:“爾俸爾祿,民脂民膏;小民易虐,上天難欺。” 宋太宗趙光義對此十分的欣賞,雖然據(jù)說他用“杯弓蛇影”把親大哥弄死奪得了皇位,但他卻也是一個宋朝歷史上難得的好皇帝,所以為了戒訓(xùn)官員不要忘本,令各地刻石立于衙署大堂之上,稱之為“戒石銘”,成為了宋代的官方“官箴”,并且為了對仗工整把“小民”改成“下民”。 不過,由于石刻多是以駢四的句子來篆刻(在石碑上以豎式四字成排),所以也就出現(xiàn)了一個好笑的典故:這句話的正常讀法應(yīng)該是從右往左“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結(jié)果不學(xué)無術(shù)者偏要從左往右,念成“上天難欺,下民易虐;民脂民膏,爾俸爾祿”。 同樣一句話,顛倒了順序這么一說,意思自然也就會被人拿來曲解,明明是告訴大家“這官員的俸祿是人民的脂膏,別以為老百姓好欺負,但你欺騙不了老天”,可就偏偏就能換一種說法,變成“雖然老天不好欺負,但老百姓好欺負啊!然后這老百姓的血汗脂膏,本來就是你的東西!” 呵呵!也不說到底是下民易虐還是上天難欺,反正如今把這一句拿來懟楊皇帝,倒也是嚴絲合縫,陰融陽合,楊廣上臺以后搞出的一件件大事,如開鑿京杭大運河、三征高麗、大興土木造離宮、兩巡塞北三游揚州、甚至還修長塹修長城、請外賓來洛陽開會大吃大喝……這哪一項不能說是虐民? 所以,這句口號只要一喊出來,保證妥妥的會獲得全天下人的認同,并且整個句子很有一種“代表月亮懲罰你”的儀式感,你看:你楊皇帝可以虐民,可你欺不了天,所以老天讓我代表它來懲罰你了! 至于“驅(qū)除胡虜,復(fù)我中華”這一句,里面的“胡虜”自然指的就是楊氏了,雖然楊堅登基以后自稱出自關(guān)中高門弘農(nóng)楊氏,是東漢太尉楊震十四世孫,其四世祖楊元壽被北魏任命為武川鎮(zhèn)司馬。 但是……這家伙可是被西魏恭帝賜姓普六茹氏,并且原名叫做那羅延(意為金剛不壞),還是掌權(quán)后為了繼承華夏漢統(tǒng)才恢復(fù)的漢姓,所以他父子本就妥妥是是數(shù)典忘祖的胡虜。 而且,光是這一條還不算重,再看圍繞在楊皇帝身邊的大隋門閥,什么獨孤氏、什么宇文氏、還有什么李氏、裴氏、尉遲、長孫、慕容、令狐……也都是全部鮮卑化胡化了的,全都妥妥的是“胡虜”啊! 至于最后這“復(fù)我中華”,也就不用多說了吧? 中者,在四方之中;華者,初源于華胥氏,為人祖!華胥生男名“伏羲”,生女名“女媧”,伏羲、女媧生子少典,繼有炎黃也! 《國語·晉語》載:“昔少典娶有蟜氏,生黃帝、炎帝。故而,華胥正是炎黃之祖也。” 哦!對了,簡單點說華胥是上古華族部落的女性首領(lǐng),也是蛇身人首的古神,所以它生下的也是蛇身人首的伏羲和女媧,而后女媧才造出的人! 反正,提出“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驅(qū)除胡虜,復(fù)我中華”這句造反口號以后,黃小剛自己都佩服自己,甚至想了想要是能配合“漢人永不為奴”這句來一起用的話,只怕效果會更好。 不過,從楊堅到楊廣的胡漢平權(quán)政策,倒也是可圈可點,這隋朝也就是門閥厲害,種族歧視倒也不嚴重,而且很重要一點是,楊堅自認為得了漢家國祚,所以搞平權(quán)的同時,更多是在對胡人、胡族搞歧視,到了他兒子楊廣更是進了好幾步,不管是搞突厥、搞契丹、搞高麗,和搞吐谷渾,都奉行的是歧視外族的政策,所以你這時要喊什么“漢人永不為奴”,的確還真有些不太合適。 所以,在最后定下了口號以后,今次會議所要商議的事項也算是差不多了。 當(dāng)然了,檄文可以暫時放在一邊,安民告示什么倒也真不能缺了,只能寄望于稍后在打下了高密以后,看看會不會有隋朝的讀書人來投效了。 還有就是,舅侄倆一合計倒也想起一件事來,那就是隋朝末年罵楊皇帝罵得最狠的檄文似乎出自李密之手,黃小剛的高中屬于打混也就不提了,但是黃娜的高中時期學(xué)了一個成語就跟此事有關(guān),那就是“罄竹難書”。 對于“罄竹難書”這個成語,黃小剛唯一的印象,也就是這個成語是拿來罵秦始皇的,說的是什么焚書坑儒,但實際上還真不是,在歷史上就是李密寫來罵楊廣的檄文首先提出,《新唐書·李密傳》記載:“隋時李密移檄郡縣,數(shù)煬帝十罪曰:‘罄南山之竹,書罪無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 可也就是黃小剛記得李密是瓦崗軍的后期領(lǐng)袖人物,并且還是干死了前期領(lǐng)袖翟讓上的位,如今他打探到的消息是翟讓還在位,所以這李密眼下在那還真不知道。 言歸正傳,在做好了一應(yīng)的準備后,現(xiàn)下需要做的就是選定起義日期,也即是黃娜戰(zhàn)略里的“甲日”,初步達成的共識是在夏收之后,各地的地租糧食入倉之時。 如高密這樣的郡城,既要收儲郡治所高密縣中的地租糧食,也要集中存儲整個高密郡交上來的租稅,然后這存放在縣府庫房里的糧食也才是整個戰(zhàn)略當(dāng)中最有意義的抵押物,也是天鳳軍進一步發(fā)展的主要能源。 由于這大業(yè)十一年的春播較為靠后,所以夏收的時間也相應(yīng)延后,以蘆山作為參照的情況下,最早怕也要等到八月中旬才能開鐮,所以最終確定的起事時間是八月底或九月初。 至于“蛙跳戰(zhàn)術(shù)”中最重要的“跳”這一個環(huán)節(jié),舅侄倆也是開動了腦筋,最終商議決定將整只部隊偽裝成行商的商隊,然后分批趕往高密,沿途為了掩人耳目,決定打出宇文家的商旗。 當(dāng)初黃娜去文登時,就是宇文承瑞打著宇文家的商旗親自護送返回,黃娜至今也還是印象深刻,因此不難照著樣子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