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沈瀲初看了一遍拍攝的劇情,發(fā)現(xiàn)旁邊的宋清研支支吾吾的,欲言又止。 他摘下鴨舌帽坐下來:“有話快說。” 手長腿長,身段清貴,僅僅是坐在那,自有一種風流氣韻。 宋清研看一眼沈瀲初的手,然后搓搓自己的手掌,臉上的笑意真誠到有些殷勤:“沈瀲初,小沈總,就是……” “?”沈瀲初眼神狐疑,把自己的爪子收回來揣兜里,隔絕了男人的視線。 “咳,你也看了鏡頭了吧,好是好,但不是最好,總缺點什么。”宋清研擠眉弄眼地暗示他,眼神期待。 回想一下剛剛看見的鏡頭,啊,沈瀲初挑眉,單手托腮:“宋導對古箏也有研究?” 電影主角團中的男三九歌,是一位半妖,音修,善用古箏,在大戰(zhàn)開啟之前,男三便是用古箏的樂聲為信號,為男女主傳信,男三古箏鏡頭的運用,也推動了劇情的發(fā)展。 宋清研眼里只有沈瀲初搭載鐵椅子扶手上的那只手,白皙修長,骨節(jié)分明,指尖帶著一點薄薄的粉,依稀可見伏在白色皮膚下的青色血管。 在導演的眼里,這是近乎完美的一雙手——沈瀲初在他眼里也是近乎完美的。 他的相機里存著一張幾年前初見沈瀲初的照片,背景是塞外的漫漫黃沙和殘桓斷壁,沈瀲初戴著黑色頭紗,坐在沙丘上,望著遠方。 鏡頭里,只露出他半張素白的側臉,瞳孔里倒映著燦爛云霞,像是被造物主過分偏愛。 那時候他想著一定要把人挖去當明星,拍戲也可以,當模特也可以,這種美貌就應該永世流傳。 “我記得,小沈總的古箏造詣也很高呀。”宋清研面露乞求,好像沈瀲初不答應他就能跪下來抱住他的褲腳亂喊。 “真的求求了,元易瓊他雖然學了點皮毛,但是他音樂天賦為負,感覺真的不一樣,九歌他三歲學箏,箏就是他的第二條命,不能出差錯的。” 元易瓊就是飾演九歌的男演員。 作為一個龜毛到請專業(yè)舞蹈演員來當群演的“精致”導演,宋清研無法忍受元易瓊那慘不忍睹的指法和樂感。 當然,還不是沈瀲初慣的。 指尖輕輕敲擊側臉,沈瀲初擺著大佬坐姿,神色怏怏:“你知道我表演一次出場費多少嗎?” 宋清研覺得花都謝了,雙手合十:“沈總,瀲初,瀲瀲,初哥……” 沈瀲初一個眼刀扔過去,側頭看見嚴舒朝這邊走過來,于是坐正了一些。 了解了事情的大概,嚴舒驚訝:“小沈總還會古箏。” “啊?昂,我奶奶是學這個的,耳濡目染,耳濡目染。” 宋清研擦汗:古箏國手被他稱作學古箏的,沈瀲初真的,我哭死,嫉妒死了。 然后在兩人的攻勢之下,沈瀲初被自愿答應了,而且是自己掏錢給自己付出場費。 元易瓊知道小沈總要給自己當手替的時候很是受寵若驚,恨不得當場給沈瀲初磕一個,元易瓊的身形要高大一些,九歌的衣服本就寬大,倒也不礙事。 宋清研在門外等著沈瀲初換衣服出來,聽見旁邊的流量小生碎碎念:媽呀小沈總竟然穿了我的衣服,得想辦法把衣服偷回去。 宋清研:當我是死的? 元易瓊:然后沐浴焚香把衣服供起來。 宋清研:? 沈瀲初之前穿過戲服,所以穿有點復雜的古裝的時候也不會無從下手。 這身是九歌參宴的華服,內襯足足有四層,基調是白色,邊緣處的銀色花紋顏色慢慢變深,外衣是藍色,袖口是曇花的刺繡,加上燙金紋路,清冷而華貴。 他換好衣服,開門走出來。 層層迭迭的裙擺蕩出瀲滟清波。 積石有玉,列松如翠,郎艷獨絕,世無其二。 若是沈瀲初生在古時候,絕對是個滿樓紅袖招的富貴公子。 唔,宋清研克制住想給沈瀲初戴頂假發(fā)的沖動,忙著去調試鏡頭。 古箏也是宋清研專門借的——合理懷疑這人是早有預謀。 其實正經的演奏和宋清研想要的鏡頭要求是有區(qū)別的,但是多虧了審美極高的沈清茹女士,沈清茹女士在教沈瀲初古箏的時候非常在意他的動作美感。 行云流水,舒展大氣。 沈瀲初按照宋清研的要求,彈了三四段《定風波》,青蔥手指像是生長在水波蕩漾之處的白色曇花。 圍觀人員聽得如癡如醉。 一曲罷,沈瀲初輕輕撫過箏身,忽然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懷念。 站起來,拂袖轉身,沈瀲初看見了人群之后的齊靖宇。 他似乎是在那站了許久,就這般靜靜地站在人群之外,默默地注視著他。 齊靖宇和劇組有多項利益往來,出現(xiàn)在這也不意外。 換完衣服,是嚴舒的殺青宴,齊靖宇竟然也留下了,本意是不大辦,但是來的人很多,沈瀲初在這他們總是玩不自在,于是他喝了杯酒早早離場。 齊靖宇拿起西裝外套也跟上來。 “看你沒吃多少,有時間一起吃個便飯嗎?最近找到一家很隱秘的店,味道應該是你會很喜歡的。” “唔”酒有點辣嘴,沈瀲初拍拍自己的臉蛋:“有人在家里等著呢。” 動作有些可愛,齊靖宇微頓,然后垂下眼睛,低聲問:“男朋友做了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