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書迷正在閱讀:教授你好香啊、為奴(古言 主仆 H)、這個婚遲早要離、硝煙美玉(強制1v1h)、九十年代白富美(作者:青析)、回到八零種辣椒[穿書]、我,宗門之主,有編制!、退游回歸后被宿敵倒追了[網游]、我和我的冤種朋友、重生回強上男主的后一天
怎么三句不離你家老幺?? — 兩個人沒多久就回了教室。 從后門進的。 宋一可看起來很開心,眉開眼笑的,回位置的時候,還跟秦一柯揮了揮手,“放學我們再一起去打飯!” “好嘞!” 秦一柯也挺開心的樣子,跟宋一可擺擺手,腳步輕快地走向自己座位。 裴清墨沒回頭。 手里的筆在試卷第三題寫了個d,又繼續算下一題,耳朵聽到后面的金元征嘀咕,“老大什么時候跟宋一可這么好了?” 他的筆微不可見一頓。 “老幺!” 秦一柯剛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想跟裴清墨分享什么,上課鈴卻響了。 “鈴——” “噠噠噠” 物理老師踩著高跟鞋進教室。 物理老師很嚴厲,對班里紀律抓得很緊,不喜歡有人上課講話開小差。 秦一柯剛想說的話就卡在了喉嚨里,急得他抓了抓耳朵,偷偷寫了小紙條,從課桌底下塞給裴清墨。 裴清墨看著黑板,動作自然地打開紙條,余光掃了一眼。 【老幺你肯定猜不到,我小時候認識宋一可哎!】 裴清墨垂睫遮住眼里的神色,再抬眼,已經看不出翻涌過什么。 他看了秦一柯一眼。 秦一柯又興奮地在草稿本上寫了,挪過去給裴清墨看。 【不過宋一可小時候是假小子,短頭發,玩得可野了,爬樹掏鳥蛋,下河玩泥巴,還抓手指粗的蚯蚓】 【我一開始都不知道她是女孩,因為她老是在男生堆里,沒穿過小裙子,也沒跟女生玩過】 【后來才知道,因為她身上總是很臟,還愛扯別的小女孩的小辮子,所以女生們都不愛跟她玩】 裴清墨在草稿本上寫字。 他的字很娟秀,整齊又舒服,像女孩寫的。 【你們什么時候認識的?】 【五六歲的時候,我在京都的爺爺奶奶家過暑假,小區公園里認識的,我倆一起堆沙堡】 難怪他沒有印象。 比他認識秦一柯要早。 裴清墨臉色平靜,【所以她第一天來的時候,才會對你那么親近嗎?】 【是啊】 【她認出我了,我沒認出她,想想還怪尷尬的哈哈,不過她變化那么大,我認不出來很正常嘛】 確實。 裴清墨心想。 多年未見的女主角,驚艷變裝歸來,打臉在男主身邊青梅竹馬的女配,這才符合小說啊。 第280章 282.他想要秦一柯的答案了 秦一柯還在草稿本上寫。 他臉上洋溢的笑絲毫沒有作假,歡快地向自己介紹他童年的玩伴,介紹那段他并沒有參與過的時光。 裴清墨忽然升起一股無力感。 他還能守住秦一柯多久呢? 一年、兩年,還是短短的幾個月? 他不知道。 如果這么多年秦一柯都沒有喜歡上他,遲早有一天秦一柯會喜歡上別人吧? 沒有宋一可。 也會有張一可許一可。 “裴清墨。” 面容嚴厲的物理老師看出裴清墨在發呆,冷淡地叫了一聲,“上來解一下這道題,說說這類電路圖怎么寫。” 裴清墨上了講臺。 那副電路圖在別人看來眼花繚亂,他看一眼卻已經得出了最優解,隨著講解,白粉筆在黑板落下娟秀的字。 他想。 要是感情和做題一樣就好了。 就算步驟很曲折,有很多陷阱,花費再多的草稿計算,只要答案是對的,那都值得。 裴清墨放下粉筆。 淺色的眼瞳看向秦一柯,他已經得出了他的答案,但他現在—— 想要秦一柯的答案了。 — 靈中熱鬧喧囂的食堂。 一張桌子上,一邊坐著裴清墨、秦一柯和金元征,另一邊是宋一可、烏江江和方保保。 “我小時候在鄉下和爺爺住過一段時間,我爺爺年紀大,喜歡瞌睡,鄉下孩子又野,我就和一幫小子天天搗蛋。” 宋一可笑著說,“爬樹偷鳥蛋、下河摸魚、炸牛糞,偷鄰居果園的果子,不怕你們笑話,和尿玩泥巴的事我都干過。” 金元征哈哈大笑,“現在是公主,以前是野山豬啊你!這跟跑人家田里吭哧吭哧偷紅薯有什么區別?” 秦一柯一拍金元征的腦袋,“怎么說話的你?” “沒事兒。” 宋一可爽快地笑了笑,“我覺得挺形象的,一身蠻力到處闖禍,可不就是野山豬嗎哈哈哈……” “別說,我真偷過伯伯家的紅薯,大半夜不睡覺,跟幾個小伙伴在田里用泥塊搭窯子,火窯了紅薯吃。” 烏江江好奇問:“好吃嗎?” 宋一可笑著點頭說,“好吃啊,紅薯被火燒的泥塊烤熟,流出蜜汁來可香可甜了,就是吃得嘴巴黑。” 她看向秦一柯,“我不是還跟你約好了去我爺爺家家,一起去偷紅薯窯著吃?” “好像是吧?” 秦一柯不太能想起來了。 五六歲隨口約定的事,都過了十二三年了,他記得才怪,不然也不會第一天見到時,沒認出宋一可的名字。 “咱倆還約好一起去河里抓魚釣螃蟹,一起撿田螺,撿一小桶回家,讓我爺爺跟酸筍辣椒一起炒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