覬覦他,暗戀她 第9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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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總要回來的。” 原本團團圓圓的年夜飯,在爭執中度過。 吃了年夜飯,姜保成出去打麻將,姜淮和姜予兩姐弟陪著梁慧蕓在家里看春晚。 到了九點多鐘,姜予的手機響起了視頻通話請求,是俞哲辰打來的。 她起身進了房接聽,梁慧蕓看姜予進了房間,朝著姜淮招了招手,“小淮,過來。” 姜淮坐到了梁慧蕓身邊,“干嘛?” 梁慧蕓心里還一直想著俞哲辰的事,“你姐那男朋友真的是大集團的老板嗎?” “不算老板,他應該算是老板兒子。” “那他們家公司大嗎?” “杭城數一數二的大公司。” 梁慧蕓很震驚,“這么大?” “嗯。”姜淮說:“我當初想進去,面試還不過呢。” 梁慧蕓心里依舊是喜憂參半,自己的女兒被大集團的老板兒子喜歡,作為母親有一種莫名的虛榮感,但她也很清楚,他們家哪里配得上人家。 她也還算清醒,畢竟換位思考,如果她家財萬貫,有個兒子很優秀,長得也好,怎么會喜歡一個比兒子大五歲,家庭還很普通的兒媳婦呢。 想到這,她心里就幾分哀怨,好不容易看到女兒談戀愛,但對方卻是個比他們條件好很多的男孩子。 如今他們在一起一年多了,還沒開始談婚論嫁,估計那男孩子根本就沒想過要娶她。 —— 隔天一家人去了市區看房子,姜予跟在他們身后,聽著售樓小哥天花亂墜的吹捧。 對于姜淮買房子的事,她之前表示過不同意,不過她的反對并沒有任何作用,說多了,父母還覺得她管閑事。 確實,跟她沒什么關系。 現在她創業,也不打算出錢來支持,他們想買,能買得起就讓他們買。 看房的途中,姜予接了個電話,是周明清打來的。 “姜予,新年好。” “新年好。”姜予回了一句。 “今天打電話給你,除了給你拜年,還有就是有個好消息想告訴你。” 姜予有些期待,“什么好消息?” “我得到了消息,梁永暉去了越南后,又被同行的人騙去了柬埔寨,進了詐騙集團,那個詐騙團伙被中柬兩方聯合端了,他已經被抓了起來,估計再過不久就會被遣送回來。” 短短的幾句話,姜予已經能想象得到梁永暉這幾個月逃出去后怎么過的了,“他也是活該。” “這樣一來,我們這場官司贏得概率也就大了。” “對了,你跟司律師說了嗎?” 周明清道:“還沒,現在是休假時間,我不好去打攪。” 姜予笑了笑,“這倒是沒關系的,你大概跟他提一下這件事,讓他心里也有個底。” “好,我晚點給他發個消息。” “嗯。” —— 恒悅科技和正陽醫療的侵權案在二月十七號開庭,那天剛好是元宵節,本次案件公開審理,姜予也去了庭審現場旁聽。 開庭之后,司延作為被告方代理律師,全程都十分從容鎮定,而相比之下,就顯得對方律師咄咄逼人。 原告方堅持主張恒悅科技欺詐違約,致使他們遭受巨額損失。 而司延則堅持與原告方簽訂《專利許可實施》合同的并非恒悅科技,而是梁永暉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開庭后,姜予一直都很專注,她還是第一次在庭審現場旁聽,整個過程跌宕起伏,就像做過山車一樣。 庭審一進進行了半個小時,在法庭調查階段尤其激烈。 被告代理律師席上的司延問原告:“請問原告,在與恒悅科技商談《實施許可專利》合同時,我的當事人法人代表周明清先生,是否出面與你們洽談過此事?” 原告回道:“并沒有,我們一直都是跟恒悅科技的梁永暉聯系的,他是公司的副總,他的行為是代表恒悅科技的。并且我們的合同,還蓋了恒悅科技的公章,這完全說明這就是恒悅科技的行為。” 司延道:“原告方一直堅持認為梁永暉的行為就是公司行為,但請原告注意,梁永暉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他的個人行為不能代表公司行為。” 原告律師道:“雖然梁永暉的行為不代表公司行為,但是我方當事人與被告方簽訂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蓋了公章,就應該是恒悅科技的公司行為。” 司延道:“原告方一直強調公章,但公章一直在我方法定代表人的手上,據他陳述,他并沒有蓋過一份《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更是在梁永暉建議把專利授權給原告方使用時,明確拒絕了。所以,我方篤定,那一份蓋了我方當事人公章的合同,不過是梁永暉偷蓋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員工偷蓋公章,是違法行為,相應的合同應被判定無效。既然是無效合同,那我方當事人沒有任何理由擔負賠償責任。” 審判長看向原告方,“原告可有反駁?” 原告律師道:“審判長,我方認為,被告方在惡意捏造事實,想要甩脫自身責任,我方請示證人梁永暉出庭作證。” 梁永暉被遣送回國之后,因為涉嫌詐騙被羈押在派出所,本次庭審,他將作為證人出庭。 梁永暉上庭后,原告律師問了他幾個問題,梁永暉一口咬定當初和正陽醫療簽訂《專利許可實施》合同,是經過周明清同意并且認可的。 司延道:“審判長,請允許我問證人幾個問題。” 審判長準許后,司延問:“請問證人梁永暉,你是哪一天跟我的當事人法定代表人商量轉讓專利使用權的事?” 梁永暉道:“事情過去太久,我不記得了。” “你是不記得了?還是說,你根本沒跟我的當事人法定代表人商量過?” “當然商量過,只是忘了具體時間。” “那我幫你回憶一下,根據我的當事人法定代表人的證詞,去年的十月二十八日,你曾和他提起原告方想要以八百萬的價格購買我方當事人的的法定代表人獨自研發的智能輪椅專利權,又或者以五百萬購買這款智能輪椅專利的使用權,是否有這回事?” 梁永暉思索片刻,點頭,“確實,就是那天,那天我跟他商量過這件事。” “那他同意了嗎?” “同意了,不同意我哪敢簽合同?” 司延接著問:“那他是如何同意的,請你再復述一遍當時的情況。” 梁永暉說:“具體的我也不記得了,總之就是同意了。” 周明清反駁道:“不,我沒同意,自始至終我都是反對的,沒想到你卻私自跟他們簽了合同。” 梁永暉無辜道:“明清,公章你都蓋了,你就別說謊了!” 一向本分的周明清被氣得臉都漲紅了,“你……” 司延微微抬手示意他別跟對方在法庭上爭吵。 周明清咽下了一口氣,沒再發言。 司延不緊不慢地問證人:“證人梁永暉,那你如何證明我的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說謊?你連他當時說了什么你都不記得了。” 梁永暉故意道:“我想起來了,他當時說一個專利使用權能賣五百萬,就能還掉他欠銀行的錢,就說挺好的,讓我去跟正陽簽合約。” “他是當面跟你說的?” “沒錯,當面說的。” “那你是什么時候簽的合約?” “這個嘛……我也不大記得了。” 司延到:“那份《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上的日期,寫的是去年的十月二十八號,請問這個日期,是正確的,還是你隨意寫的?” 梁永暉道:“如果是寫在合同上的,那一定是正確的啊。” 司延道:“那也就是說,這份《專利實施許可》應該是在你跟我的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周明清先生商討當天簽的,對嗎?” “是,沒錯,我征得他同意我就去跟正陽醫療簽了合同。” “好的,我的問題問完了。”司延唇角勾起,轉向了審判席,“審判長,合議庭,請準許我出示一份新的證據。” 審判長道:“準許。” 司延示意自己的助理律師,助理律師點開了新的證據,只見法庭的大顯示屏上出現了一個監控畫面,這個畫面拍攝的是恒悅科技的辦公室,攝像頭就在總經理辦公室門外的上方,畫面里的員工坐在輪椅上辦著公,但這份監控資料最重要的不是畫面,而是聲音。 只見監控里傳來了朦朧的聲音,“明清,正陽醫療的薛總已經跟我承諾了,如果我們能把智能輪椅的專利賣給他,他直接給我們八百萬,又或者給五百萬,給他們十年的使用權,這可是個大好機會。” 很明顯,這是梁永暉的聲音。 接著,周明清的聲音響起,“我不是跟你說過嗎,辰予資本已經跟我們簽了投資協議,協議里規定了這個智能輪椅的專利只能歸恒悅使用,不能用作其他地方,更不能轉售。” “明清,你看你,搞科技的就是死腦筋。現在人家正陽給我們五百萬,那是實實在在的錢,是純利潤,再說了,我們也可以選五百萬,只是授權給他們使用,這是穩賺錢的事,辰予資本的姜總估計也會贊成,你怎么就不能跟他們提一提?” …… “姐夫,你別再提這件事了,我已經答應了姜總,我絕對不會出爾反爾。另外,姜總雖然是女性,但她的能力很強,她以前也有過不少成功的投資案例,我相信她。” 此時,監控畫面恒悅科技的前臺敲了總經理的門,“周總,辰予資本的人來了。” “好的,我這就過去。” 周明清從辦公室里出來,去了會議室。 姜予想了起來,那天他們帶著喬晏熙去跟周明清交流,也是那一天,俞哲辰接到了他父親病倒的消息。 周明清離開辦公室之后,梁永暉則是等了十來分鐘才出來。 監控在這里停止。 司延到:“以上就是去年十月二十八日,恒悅科技總經理辦公室外的監控資料,從監控資料里的錄音看來,我的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至始至終,都沒有答應過轉讓專利以及轉讓專利使用權。并且,在那一天,從辦公室出來后,我的當事人法定代表人周明清先生就去接待了辰予資本的老板,之后一直未與梁永暉有過交集,更不可能當面授意他去簽合同。”司延看著梁永暉,“顯而易見,證人梁永暉的證詞都是捏造的,我方法定代表人周明清先生至始至終都反對出讓專利使用權,而證人梁永暉在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反對的情況下,于當天自作主張與原告方簽訂了《專利許可實施》合同,并且還偷蓋了公章,私自將我方當事人的專利產品圖紙發給原告方,嚴重損害了我方當事人的利益。” 司延在詢問梁永暉的時候,故意讓他確定跟周明清商議轉讓專利使用權的日期和簽合約的日期是同一天,還故意讓他確定是當面商議,為的就是讓后面這份證據成為定錘之音。 證據確鑿,再無辯駁的余地。 法庭調查到此,這一局,恒悅科技贏了。 結束了庭審,周明清和姜予跟著司延出了法院。 剛剛的庭審很精彩,司延很巧妙地布局,讓證人和原告方律師都往他事先挖好的坑里跳,最后再殺個措手不及。 周明清心里的石頭終于落了下來,“司律師,這次真的太感謝你了,否則我真的有口難辯。” 司延道:“不必客氣,這個案子我們的勝率本身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