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章
書迷正在閱讀:穿成土豪的嬌氣包假閨女、八零之改嫁前夫他上司、驚!真千金上了變形記[古穿今]、反派太子的自我攻略H、小地主被迫遣回鄉(xiāng)下后(重生)、靡言、預謀已久(黑幫,強取豪奪、高H,)、不正常的萬人迷體質和正常(待定)的我(np)、江河無渡、嬌言勿信(校園 1V1)
在我國。 拐賣兒童的行為,非常嚴重,量刑也高,最高可至死刑。 再加上…… 這個案子又死人了,張三不判給十年,估計是出不來了。 所以。 他們應該把辯護的重點,放在李四和王五身上。 雖然兩人有過失,在法益上有所侵害,但他們從未有過犯罪的故意,是無辜的。 …… 半個小時后。 第二模擬法庭。 庭審各方陸續(xù)入場,站在了各自的位置。 秦牧和張瑋并肩站在了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席上,他們對面的則是來自乾州的律師團。 “臨陣磨槍”之后。 趙百親臉上的自信更濃了,神情興奮,頗有些踴躍。 “咚——” 很快。 審判長敲響法槌,宣布庭審開始。 趙百親便迫不及待的站了出來,作為公訴方控訴道:“我方指控張三綁架了某小學的小學生,將其謊稱成狗賣給了飯店老板李四,李四指使王五……” 他先是控訴了一遍張三、李四和王五的行為。 再接著。 沉聲道:“張三綁架小學生的行為,構成了拐賣婦女、兒童罪,依法應當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小學生最終死亡,張三應承擔主要責任,構成了故意故意殺人罪,依法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第四百一十八章 關鍵性證據(jù)缺失 “兩罪并罰,建議判處張三有期徒刑十四年。” 趙百親的聲音清晰的回蕩在法庭上。 張三犯了拐賣兒童罪,這是毫無疑問的。 至于故意殺人罪…… 張三在明知對方要殺狗的情況下,依舊將小學生謊稱成狗,賣給了對方。 是可以預料小學生的結局的。 其借助他人之手施行殺人行為,自然構成的是故意殺人罪。 “李四作為飯店老板,以50元購置麻袋里的狗,指使王五對其進行殺害,可中途聽到人的慘叫聲,卻未加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王五作為廚師,聽從李四的指令殺狗,同樣在聽到人的慘叫聲后,未加以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屬于從犯。” “故此,我方建議對李四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對王五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趙百親又接著指控道。 全程昂首挺胸,神情充滿了自信。 開庭之前。 他就詢問了一下其他刑事辯護領域的金牌律師們。 將這個案子仔仔細細,里里外外的琢磨了一遍。 控訴的方向上…… 也沒什么問題,將張三、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給指控了出來。 小學生的死亡和張三、李四、王五都有直接因果關系。 三者都應該為小學生的死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咚——” 審判長在乾州一方的律師發(fā)言之后,看向了秦牧一方:“你們可以對上述控訴,進行相應答辯了。” 張瑋聞言,下意識地看向了秦牧。 雖然他對這個案子已經有了一些思路,但還是沒有貿然上前。 而是選擇…… 繼續(xù)擺爛,坐享其成。 很快。 秦牧便從座位上站了出來,當著模擬法庭上眾人的面。 沉聲道:“我方認為,對方控訴的我方當事人的罪名,有些偏頗,并不成立!” 話音剛落。 他的這句話便吸引了在場不少人的目光。 尤其是旁聽席上的金牌律師們。 他們的心中都不約而同的浮現(xiàn)出了一個猜測。 “他不會……還要做無罪辯護吧?” 目前來看。 趙百親對三人的控訴,從法理到法益上來看,都沒有任何問題。 三人的行為…… 也完全符合這些刑事罪名的構成。 在入罪和出罪,主觀和客觀上,都是統(tǒng)一的! “首先,對方對我方當事人張三的控訴,合情合理合法,并無不妥之處。” 緊接著。 秦牧又緩聲開口:“但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對此事全然不知情,同樣是被蒙蔽的受害者,我方認為,兩人不構成犯罪。” 他的聲音頗為平靜沉穩(wěn),和趙百親的鏗鏘有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但…… 卻讓趙百親的瞳孔猛地撐大。 無罪辯護! 秦牧在面對他們的時候,居然敢提出無罪辯護! 而旁聽席上。 眾人的神情各異。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氣,秦牧的思路再次震驚到了他們。 “無罪辯護?他打算怎么無罪辯護?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完全沒有無罪辯護這個點啊。” “所有證據(jù)都符合了,反正我是沒看到這個案件有什么漏洞。” “難不成……秦牧又發(fā)現(xiàn)了我們所有人忽視的點了?” “我們這么多人,難道比不過他一個?” “……” 眾人的面色都有些古怪。 其中有不少人,在開庭前給趙百親參謀過,還提過一些建議。 眾人都沒發(fā)現(xiàn)這個案件中的蹊蹺之處。 除非…… 秦牧無中生有,強行編造出一個漏洞出來! …… 與此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