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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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刺激了這些施暴者。 久而久之。 他們也就選擇了默認,甘愿被欺負。 自己就算受傷了…… 也不敢跟老師或者父母說。 這也導致…… 這些喜歡欺負其他學生的人,更加猖狂。 覺得沒人能治的了他們。 事實上。 在國內未成年保護法的保護下,他們的確是有一道免死金牌。 只要未滿十六周歲,他們做的這些行為…… 都可以稱之為微不足道。 但…… 這些校園欺凌、校園暴力,卻會給當事人的心理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 許多人長大之后,進入社會變得自閉、自卑…… 根源大多數都在學校里。 “我鄰居都快絕望了,到處申訴,都快一周了,可學校還是沒搭理他們。” 青嵐最后補充道:“所以我向他們推薦了你。” 她在得知了這個事情后。 仗著自己學過一點法律,為鄰居出了不少對策。 可是…… 都沒有任何用處。 據說這幾個學生的家長背后很有勢力,所以學校上下都在護著對方。 那幾個學生…… 也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無奈之下。 她只能向對方推薦了秦牧,來請秦牧幫忙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事情……難辦啊。” 秦牧看到這里,苦笑了一聲。 搖了搖頭。 這個事情涉及到了未成年人。 且雙方都是未成年人。 所以頗為復雜。 若是正常來論,對方對他人的身體造成了損傷,達到了輕傷以上的標準,便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 可是…… 故意傷害罪,在刑法中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并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在構成上。 需要滿足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 客觀要件指的是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那五個施暴的學生自然是符合這一點的,且造成了輕傷以上的傷勢。 然而在主觀上,故意傷害罪的主體必須是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而已滿14周歲,卻未滿16周歲的,屬于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人。 按照刑法規定,必須要使人重傷或者致人死亡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一點和成年人截然不同。 成年人只需要造成了輕傷即可判刑,14歲以上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則需要至少重傷! 因為這一點,所以導致許多混跡社會的初中生們初生牛犢不怕虎,什么事情都敢干。 反正只要不把人打成重傷…… 他們基本上是不用負責的。 若未滿14周歲…… 則即便造成了重傷或者意外死亡,也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顯然。 這五個學生都是初一的,大概率在十二三歲左右。 沒滿十四歲。 所以想要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可能性并不大。 “就是因為這一點,我鄰居就算報警了,警察說我鄰居女兒的傷勢只能算是輕傷,肋骨都斷了幾根,居然只能算是輕傷,這簡直是離譜!” 青嵐看完秦牧的解釋,氣憤的回復了一句。 這也是她一直無法理解的。 甚至覺得…… 警方是在偏袒對方。 “咳咳,這個……肋骨打斷了并不能算是太嚴重的傷勢。” 秦牧嘴角抽了抽,然后給青嵐科普了一下輕傷重傷之間的關系。 一般來說。 斷小拇指算輕傷,斷了大拇指則算是重傷。 而肋骨的話…… 斷了一根,算是輕微傷。 斷了兩根或者兩根以上,才能評定為輕傷。 也就是說。 哪怕是成年人,打斷了他人一根肋骨,也不會構成故意傷害罪。 而在這個事件里。 五個施暴的女生也只是打斷了幾根肋骨,進行傷情鑒定,都不符合重傷條件。 警方自然不會予以立案了。 “這……也太離譜了吧?” 青嵐看完秦牧的解釋,更是瞪大了眼睛。 表示活久見。 她長這么大,還是第一次聽說斷一根肋骨屬于輕微傷的。 “不止如此,小拇指如果只斷一截,也屬于輕微傷,要斷兩截以上,才屬于輕傷。” 秦牧聳了聳肩,又回了一句。 青嵐:“……” “言歸正傳,這個事情的確有些復雜,你讓你鄰居先把傷情鑒定這些證據整理好,別急著鬧事了,我再想想有沒有什么好辦法。” 秦牧想了想,最后還是決定插手青嵐給他介紹的這個“活計”。 前世里。 他其實也經歷過一些輕微的校園暴力。 那些高年級的人喜歡到處堵人,仗著自己身體強壯、人多勢眾,去欺負他人,收生活費之類的。 每個學校里,都會有那些不務正業的壞學生。 只不過…… 他沒有成為重點被欺負的對象,只是偶爾受到了欺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