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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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接著說道:“只要這筆錢,不被認定為彩禮,就可以了。” 他對這種索要天價彩禮的事,其實很反感。 彩禮,原本是個很好的習俗。 代表著禮尚往來的傳統。 可現在…… 卻逐漸成為了賣女兒的代名詞。 網絡上某些人的言論,同樣十分惡心。 諸如父母辛辛苦苦拉扯大,就這么一個女兒,要點彩禮是應該的。 女兒嫁到另一個家,伺候丈夫公婆、打掃家務、洗衣做飯,折算下來,幾十萬一點都不多! 沒一個字提錢。 但句句都沒離開錢。 殊不知在幾十年前…… 結個婚,不要房子,不要車子,彩禮也沒有高到這么離譜。 雙方父母置備聘禮和嫁妝,基本上都是家具、衣物這些。 而現在。 結個婚,要么啃掉父母半輩子的積蓄,要么年輕人自己承擔各種貸款,累到死。 這也導致越來越多的人喜歡單身。 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 “還能這樣?” 萬中元聽完了秦牧的建議,突然沒明白過來。 他轉的就是商量好的彩禮錢。 居然還能判定為不是彩禮錢? “當然可以,一般來說,彩禮錢的認定要符合四個條件,分別是當地習俗、金額巨大、支付主體、支付時間。” 秦牧點了點頭,簡單解釋了一遍。 當地習俗,指的是當地有彩禮這種習俗。 而在某部分地區…… 其實是沒有彩禮習俗的。 女兒出嫁,反而女方家會給附贈巨額嫁妝,不是送車,就是送房。 而彩禮的金額也有要求,一般是三萬以上。 幾千塊錢…… 不會被判定為彩禮。 支付和受支付主體,也必須是談婚論嫁的雙方家庭。 最后則是支付時間,一須在領取結婚證之前。 “你們領證的時間點,反而在支付彩禮之前,可以借此為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將這108萬判定為不當得利,要求對方返還108萬。” “若是對方不返還,可以以侵占罪起訴他們。” 隨后。 秦牧科普了一下侵占罪的構成,以及對應刑罰。 “真的可以這樣嗎?!” 萬中元聽完了這套方案后,不禁激動了起來。 他都已經快放棄了。 只想著死馬當活馬醫,結果秦牧卻指明了一條他從未設想過的思路。 “這只是第一種方案,若是這個方案行不通,還有第二種。” 秦牧笑了笑。 說出了第二個方案:“對方既然已經消失了,那這起案子可能還涉嫌了騙婚。” 在法律上。 對騙婚的認定,其實有些模糊。 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 騙婚行為,涉及了男女雙方的感情糾葛問題。 不過在這個事件里…… 對方在領取了結婚證后,卻消失不見,實在是太反常了。 在法定的認知上,行為人在得到錢財后,以其他理由消失。 威脅說不支付彩禮,就不見面。 這已經涉嫌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財物的詐騙行為。 “從這點上出發,你們可以起訴對方詐騙罪,這個罪名金額巨大的話,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萬中元咽了咽口水。 聽完了第二種方案后,整個人都有點懵逼。 在這么短短時間里。 秦牧就把彩禮的民事糾紛,轉化到了刑事案件上。 刑期還直接攀升到了十年以上! “不可能!” 萬飛章卻當場反駁道:“樂樂不可能騙我,我和她兩情相悅,她發消息跟我說她是被父母給關在了家里,只要給了彩禮就能見面……” “啪!” 萬中元黑著個臉,朝著他后腦勺狠狠拍了一下。 讓他感受了一下什么叫做父愛如山。 拍完之后。 萬中元恨鐵不成鋼的說道:“都什么時候了,你還在這里幫對方說話!” 秦牧見狀,默默提醒道:“如果對方確實是被父母軟禁在家里,還涉嫌了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這種行為非法剝奪了他人的身體動靜自由權。 任何成年人,都不能他人非法剝奪該權利。 當然。 小孩因為沒有完全行為能力,因此還需要監護人。 監護人可以代為管理該權利。 “原來還可以這樣……” 萬中元恍然大悟,很快就搞清楚了應對方法。 秦牧提供的這個思路…… 不同于正常民事糾紛處理。 若按照正常民事糾紛,想要要回全部彩禮,幾乎是不可能的。 必須要先訴訟離婚。 而離婚之后…… 這些彩禮,極有可能作為婚后共同財產被分配,或者只能索回部分彩禮。 畢竟…… 他贈與的彩禮,在雙方領證,也就是婚姻關系確立之后。 糾紛上很難說清。 但從刑事上作為突破口的話,一旦能確定對方構成犯罪,彩禮必然能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