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賀蘭牧套上外套,把自己吃了一半的饅頭叼在了嘴里,含混道:“不用了姥姥,我就拿這半個就行了,先走了哈。” 從村里到沛市,車程需要四個小時,賀蘭牧一路都壓著限速最高線開,花了兩個半小時,在晚上八點鐘的時候見到了委委屈屈縮在派出所接待室的祝宗寧。 派出所有暖氣,但接待室暖氣供得不好,平日里趾高氣昂、精致講究的小少爺,此時坐在連坐墊都沒有的木頭板凳上,披著不知道哪位好心的民警借給他的軍大衣,臉上還掛著不知道在哪蹭的兩道黑,頭發亂糟糟的,簡直從頭到腳都寫著一個“慘”字。 但就是這樣,祝宗寧也與這里格格不入。 細皮嫩rou的,一看就是嬌養長大,和他們這些在外頭摔打蠻來的是不一樣的,祝宗寧就該是嬌氣的,被人護著寵著,不該受委屈,也不該吃苦。 所以賀蘭牧是真的沒想到祝宗寧敢這么不管不顧追過來的。 在家里,祝氏是祝宗寧的依仗,任祝宗寧怎么折騰總有人給他兜底,不會出什么大事,可這是人生地不熟的外地,祝宗寧一個進出都要又保姆助理跟著的小少爺,一個人只身跑過來,真出什么事怎么辦? 可祝宗寧就這么跑過來了。 他想過祝宗寧對他的死纏爛打是出于求而不得的不甘心,是出于未曾嘗試過的新奇感,又或者是多少的確有一些愧疚和喜歡,但不會長久。 但現在祝宗寧出現在這里,他那些不確定的猜測就都站不穩腳跟了。 驕傲跋扈的小少爺的確是長大了。 賀蘭牧揣在口袋里的手握了下,在民警喊出聲之前先開了口,叫那頭垂頭喪氣縮成一團的小可憐:“祝宗寧。” 祝宗寧又冷又餓又累,之前他給賀蘭牧發了那么多消息,賀蘭牧都沒有搭理他,雖然派出所的民警說賀蘭牧答應了會來接他,但祝宗寧其實是不信的。 這么晚了,外頭又冷又黑,賀蘭牧怎么會來接他一個炮 友呢? 他沒抱希望,可卻聽見了賀蘭牧的聲音喊他的名字,祝宗寧“唰”的一下轉過頭來,看見賀蘭牧真的站在門口的時候眼睛都不敢眨,生怕是自己累出幻覺來了,眼睛眨一下,面前的賀蘭牧就會消失。 可那個“賀蘭牧”不僅沒消失,還朝他這邊走了兩步,連喊得稱呼都變了,喊他:“寧寧,過來。” ——賀蘭牧真的來了! 這個意識后知后覺進入祝宗寧的腦袋里,他不由得屏住一口氣,生生憋住了鼻頭的酸意,老老實實地往前走了幾步,垂著腦袋說:“牧哥,我又給你添麻煩了。” 軍大衣是人家民警同志的,賀蘭牧把衣服還了,將自己的外套裹在祝宗寧身上,問祝宗寧:“你自己外套呢?往東北跑,穿個毛衣就出門?” “火車上熱。”祝宗寧委屈地抓緊了還帶著賀蘭牧體溫的皮夾克,貪心地往賀蘭牧跟前又湊了點,“我脫了塞進行李箱,但是行李箱丟了。” 賀蘭牧:…… 這小偷也忒沒有職業道德了,偷人財物也就算了,反正祝家有錢,連衣服都不給剩下是怎么回事! 他在心里腹誹那個偷東西的,又在派出所立了案,簽了字把人給帶了出來。 還是那輛熟悉的越野車,祝宗寧拉開副駕駛的門爬上去,眼睛四處亂瞟,很快眼尖地在椅背位置發現了兩根長頭發,還發現了一顆旺仔小饅頭。 ——他果然讓玫瑰花精坐副駕駛了! 祝宗寧酸得夠嗆,死死抿著嘴系上安全帶,把賀蘭牧的外套也蓋在自己身上,屁股跟被扎了似的坐不住,小狗圈地盤似的到處蹭。 賀蘭牧跨上駕駛座,反手一拉安全帶,問祝宗寧:“你干什么呢?” 祝宗寧嘴快:“屁股癢。” 賀蘭牧:…… 個小兔崽子是發現色誘這招好使了是吧? 祝宗寧禿嚕完,也意識到這三個字充滿了歧義,瞬間安分下來,沒話找話地說:“牧哥,我以為你不會來接我。” 賀蘭牧瞥了他一眼:“第一回自己出遠門?” “嗯。”祝宗寧老實巴交地點了點頭,“以前都是小張助理和我一塊,而且坐公務座,這回太著急,買不著票,坐的二等座。” 賀蘭牧在地圖上搜索附近的賓館,還得考慮星級,畢竟也不能真給祝宗寧弄到那種小旅店里頭去,找了幾分鐘,確定了定位,才又說:“那你還敢自己跟過來。” “我怕你不回去了。”祝宗寧抱著賀蘭牧的那件夾克不撒手,“你以前你跟我說過,你就喜歡到處跑,之前二十出頭的時候好幾年都不回家。” 原來聽進去了,而且還記得,賀蘭牧往祝宗寧那邊看了一眼,祝宗寧剛剛在接待室凍得發白的小臉現在紅撲撲的了,看來是暖和過來了,賀蘭牧把車載空調溫度調了調,提醒祝宗寧:“我不是發微信告訴你了,出門一個月,誰說我不回去了。” “一個月!”祝宗寧一著急,禿嚕了實話,“那么久!那玫瑰花精都能跟你好上了!” 賀蘭牧一挑眉:“玫瑰花精?” 祝宗寧:…… 靠,嘴快了。 他眼神不敢跟賀蘭牧對視,四下亂飛著:“就是,那個誰啊。” 于是就錯過了賀蘭牧嘴角一閃而過的笑。 賀蘭牧還不知道祝宗寧發現了“在路上”賬號的事情,更不知道評論區那些評論對祝宗寧造成過什么樣的巨大傷害,以為是謝尋年那一束玫瑰花的后遺癥延續到現在,有點好笑地反問祝宗寧:“那你過來能有什么辦法不讓我們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