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黎秋何十六歲那年離開家鄉。他是廣東惠州人。 惠州不算小地方,黎家是當地少數的「望族」之一,親戚多,錢多。他們運氣很好,文革前就大批人跑到香港,留下來的個個都倒了楣。 他十六歲那年韓戰爆發。不知道是不是日子過得太安逸,居然一個人離開故鄉跑去參加「人民志愿軍」,跟著部隊到朝鮮打仗去了。他在軍中吃了很多苦倒也學了不少本事,其中最重要的本事就是學會如何指揮別人,驅策別人為自己賣命。他從一枚小兵很快就升為一個衝鋒小隊的副隊長。 隔年三月美軍開始反攻,志愿軍在漢城吃了敗仗,黎秋何在激烈的炮火中受了傷,但撿回一條小命,后來被送進聯合國戰俘營成了階下囚。 韓戰結束后,聯合國彷彿開了個玩笑似的讓這些共軍戰俘們自己選擇要不要回大陸,還是接受聯合國處理。許多選擇回大陸的人,后來在文革時期被當作叛徒或美國特務對待,整肅、迫害、檢討,下場挺慘的。 黎秋何選擇不回去,一年后被送到臺灣。像這樣被送去臺灣的有一萬多人。 這群人是特殊時代的特殊產物,他們雖然來到「自由中國」、「寶島」,日子一樣不好過,因為這群人畢竟喝過共產黨的奶水,「血統」不正。雖然臺灣沒發生文革那樣的浩劫,但在那個敵我意識強烈的時代,政治氛圍依然嚴峻。這些「前志愿軍」沒有得到當初來戰俘營游說他們的臺灣外交官所承諾的對待,他們沒有被當作同胞,處處遭人「另眼相看」,有些風吹草動就抓起來審查一番,輕則放回去嚴加看管;重的就回不去了。膽敢給故鄉親人寫信的則被當作匪諜槍斃。 他終于明白臺灣也不是久留之地,最后選擇偷渡到美國,在新大陸展開新的人生。 他對美國并沒有幻想,他是很實際的人。在陌生的國度生活必須比別人付出更大的努力,更辛苦,要學會不同的語言,要適應當地環境忍受艱苦工作,尤其是沒有身分的偷渡客。他不是一開始就選擇成為不法之徒,卻也不能說甚么生活所逼、走投無路的藉口;憑著他天生的才智與活力,一輩子當個普通人享受平凡的幸福是綽綽有馀的。 然而他一開始就沒打算賤賣自己的勞力。像他這樣沒學歷沒錢的中國人,端盤子洗碗、當碼頭工人、在礦坑里挖煤、在暗無天日的成衣工廠被剝削、甚至成為黑社會打手的比比皆是。黎秋何卻選擇到一家茶葉行當伙計。理由只有一個──茶葉行老闆年紀很老卻有個年輕的姨太太。 黎秋何發的第一筆財是靠女人發的,他天生就有哄女人的魅力。在他二十四歲那年茶行老闆死了,他成為實際上的男主人。 如果他僅有的才能就只是哄騙女人,也不過是個吃軟飯的傢伙罷了。但他的確是個做生意的高手,優異的策略加上果斷的魄力,沒幾年工夫就擊敗所有對手成為當地最大的茶商,那是他最早的資本。 努力經商迅速累積財富,他以為就這樣一輩子當個殷實的商人,和茶行遺孀過著平凡安逸的日子。沒想到一場突如其來的禍事差點毀了一切。 某個夜里,意氣風發的年輕茶商和幾個朋友去夜總會享樂,喝了不少酒,酒精催動著黎秋何血液中的狂性。他動手毆打了一名酒客。身強體壯的他揮拳時根本沒人攔得住,那個白人被打得滿地找牙、血流如注。直到隔天酒醒了才知道自己鑄下大錯──他居然徒手將那人打死了,更嚴重的是,那人是黑手黨的干部! 他很清楚事情多么嚴重。那些義大利人有仇必報,只要有人在外頭吃了虧整個家族都會動員起來。有人說,那個被他打死的不但是家族成員而且還是個重要干部,手下有一大票殺人不眨眼的惡棍。惹上這些「老馬」(mafia)的唯一下場就是被裝進水泥桶扔到海里。 黎秋何沒有逃亡,也沒有嚇得不知所措。他知道報警是沒用的,他殺了人,報警只會讓自己被送進牢里,然后某天洗澡的時候被不知名的獄友捅死。黑手黨派刺客進監獄是家常便飯的事。 經過一番考慮他決定以黑制黑,找上了紐約華人幫派的老大。那是他第一次見到葛然。 以前就聽過「葛老大」的名頭,知道他是個愛交朋友的好漢,但見面時還是不免有些忐忑不安。 葛然當時四十多歲,人高馬大,體格健壯如牛,不太合身的西裝彷彿一使勁就會爆裂成碎片似的。雖然擁有一副十分暴力的體魄,葛然的態度卻意外地謙和,舉止之間看不出黑社會流氓那種粗魯與猥瑣,甚至可以說有點王者之風。 「你是哪里人?」 葛然微笑問。黎秋何站得直直的,他知道在葛老大面前沒有他的座位。 「我住在布魯克林。」 「我是問你的家鄉。」 「喔,惠州。」 「你知道我們是潮州人?知道吧?」 「知道。」 「潮州人最團結了。潮州人討厭一切不是潮州的東西,管你是惠州人廣州人香港人深圳人,汕頭還可以。總之不是潮州人就不是人。」 說著他轉頭對著身邊一名彪形大漢說:「對吧?」大漢沒答腔,一雙死魚眼直盯著黎秋何。 他心想這下慘了,很想說其實惠州離潮州也不很遠,才一百多里路罷了,但他知道這不是開玩笑的時候。 葛然忽然收起臉上的微笑:「我說,放屁!」隨手點了根菸。那根菸在他的大手上跟牙籤差不了多少。 「放屁,說潮州人團結的都是放屁。五四年彭大強干掉健少;五八年戴肥出賣克利夫楊整幫人;去年,頂爺為了白粉的事兩條腿被人打瘸了!哪件事不是潮州人整潮州人?破你阿母!以后不要再說潮州人團結了,我們都是中國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要打就打洋鬼子。小兄弟,你打得好!三拳兩腳就打死了洋鬼子,頗有黃飛鴻之風啊!哈哈哈!」 葛老大讓他坐下,喚人上茶。黎秋何心中的大石頭終于能稍微放下了。 「大家都說義大利佬神氣,說他們狠。其實在道上混的有誰不狠?找個鴉片鬼塞給他一百塊一條槍,他就能替你殺人。照我看義大利佬只是有錢罷了,他們背后有歐洲的銀行家撐腰,口袋里有一堆法官、參議員,一個個吃得白白胖胖。所以打從我坐上這個位子只有一個目標──搵錢!褲袋里要是揣滿銀子,管他娘是義大利人還是猶太人我都沒放眼里。」 那時候紐約勢力最大的是義大利黑手黨,有所謂五大家族,其他還有黑人幫派、愛爾蘭幫派、邁阿密來的毒梟、俄羅斯兄弟會、波多黎各人、猶太人。華人黑幫人數雖多卻不像西岸那樣團結,在洛城只要亮出三合會或龍門堂的招牌,誰都惹不起。紐約的華人各立山頭,像葛老大這樣的「扛霸子」就有十幾個,還經常斗來斗去。 葛然為他的兄弟們立下一個典范,就是一切向錢看。依他的標準,一切的作為都是為了「生意」。做生意要講信用,要公公道道,無論賣毒品賣軍火,還是開賭場開妓院都要遵守商業道德。他嚴禁手下人干偷搶拐騙偷雞摸狗的勾當。自己賣毒品開賭場,卻不準兄弟們吸毒、賭博,也不許惹事生非。因此葛老大在華人角頭當中勢力最龐大人緣最好,大家都知道他講道理,愛交朋友。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中國人這么多我不可能每個都幫的。我的兄弟對惠州人可沒甚么好感。」 黎秋何的石頭又開始沉重。他心想黑幫老大講話都是這樣嗎?像洗三溫暖似的一會冷一會熱。 「至于我個人嘛,是最喜歡生意人了!小兄弟,我知道你生意做得挺大,與其要我幫你撐腰,不如咱們做個交易如何?」 葛然看上的倒不是黎秋何的財富,而是他公司的進口通路。黎秋何每年從亞洲各地進口茶葉,有些是在產地加工銷售第三國,有些先運往第三國加工后再進口,另一些則是將包裝好的烘燥茶葉裝貨柜直接運到美國,整個通路相當復雜。葛然打算利用這個復雜管道走私毒品。 當時美國的毒品主要是從南美洲來的,經過大大小小毒梟們從中剝削,價錢貴得要死品質又差。如果能從老撾、柬埔寨直接走私高質量的鴉片,到埠后再加工提煉,不但品質好而且沒有中盤商抽走利潤,豈不是發大財? 黎秋何聽了葛然的計畫,心中躊躇半晌。他知道自己沒有太多選擇,不接受的話就得獨自面對黑手黨的追殺;然而與葛然合作是一條不歸路,從此以后便成為一個不法之徒再也回不去普通人的生活了。 葛然沒有逼他,對他來說這是一門生意,做生意必須是你情我愿的,否則就是強求也不能長久。黎秋何沒有考慮太久,大約抽完一根菸就決定成為葛然的生意伙伴。 「好極了!今后還請黎老闆多關照。接下來咱們處理一下你的麻煩事,給你介紹個人先。三哥,叫康仔出來。」 一個戴眼鏡、身形清瘦的年輕人被人從后門帶了進來。 「康仔,以后你就跟在秋哥身邊。秋哥是我重要的客人,要好好保護他明白嗎?」 「明白。」康仔推了推眼鏡,那張白凈小臉怎么看都不滿二十歲。 「阿秋,這小子叫康有為,剛從牢里放出來的。你別看他小小年紀像個瘦皮猴似的,手段利索得很,有他跟著不必擔心被人暗算,就是來十七八個也不怕。」 黎秋何瞅著眼上下打量面前這小子。這就是葛老大派給他的保鑣嗎?那些義大利肥佬一把就能捏死他吧? 「秋哥。」 「你剛出獄,是犯了甚么案子?」黎秋何問。 「殺人。殺了五個。」康有為摘下眼鏡,邊擦拭邊說。 「五個?」這么個瘦皮猴殺掉五個人,黎秋何有點難以置信,心想是殺了五個小孩吧? 康有為似乎看出他的疑慮,補充道:「三個愛爾蘭幫的,兩個是猶太人,都是毒販。因為在交易的時候耍花樣不得不干掉他們。那時我還未成年,關不了幾年無所謂。」 黎秋何這才感受到這小子的殺氣,從此他們成了推心置腹的好兄弟。 這場風波沸沸揚揚持續了一年,死了很多人,終于在芝加哥的卡維佐家族介入調停后,和解了。葛然賠償義大利人三十萬美金,但這一年他從金三角走私鴉片賺來的錢是這個數字的好幾倍。 表面上葛然是最大的受益者。然而黎秋何也沒有浪費這一年,他善用葛然的力量擴張事業版圖、建立人脈,很快地從一個求助者化身為葛然最重要的支持者,兩人不但是事業伙伴,交情也日漸鞏固。 黎秋何在團伙中的地位也有了微妙的變化。這些潮州人一向有很強的地域觀念,正如同葛然說的「不是潮州人就不是人」,照說很難在感情上與他們打成一片。然而黎秋何很懂得「仗義疏財」這一套。 不是吃喝玩樂酒池rou林那種花錢法,那種錢花再多也買不到人心。他總是救人急難──誰家老婆送醫院急需醫藥費、誰家兒子進了警局需要保釋金、誰欠了賭債被逼得走投無路──第一個奉上銀子救人的總是黎秋何。尤其那些因為吃喝嫖賭、吸毒賭錢所惹上的麻煩事,兄弟們不敢讓葛老大知道于是都找秋哥幫忙,他也總是來者不拒。不到幾年工夫黎秋何便成為大哥級的人物,成為僅次于葛老大的二把手。 1966年的除夕夜,葛然與黎秋何在關二爺面前燒黃紙,從事業伙伴變成結拜兄弟。從那一刻起他正式成為一名gangster,再也回不了頭了。 那年黎秋何三十二歲,認識了十五歲的蜜雪兒。 1966年七月,濱海的公路上有一輛福特野馬奔馳著,是他兩年前買的新款敞篷跑車。引擎聲夾雜海風在耳邊呼嘯,來自湛藍海面的微微浪濤聲彷彿呼喚著他,十分愜意。 他獨自駕車前往費城、巴爾的摩等地一直到北卡的夏洛特,目的是巡視各地的房地產順便探望當地朋友。這幾年他將部分資金從茶葉和鴉片抽出來,轉投資到房地產和娛樂場所,獲利不小,也結交了東岸各大城的人物,連邁阿密都有他的好兄弟。唐人街秋哥的名氣愈來愈響亮。 以他當時的身份這些事其實可以派人去辦,但他相信人與人之間還是需要面對面才能培養感情。對方是不是萌生異心、是否對他的投資有興趣、還愿意拿多少錢出來、對地盤的大小有沒有不滿,這些微妙的心理差異不凝視對方的雙眼是無從得知的。憑藉著敏銳的眼力與直覺他成功地預測到許多投資機會,也化解掉無數次危機。 他沒有帶著手下一塊兒去,想偶爾來一趟輕松的旅程。像這樣吹吹海風、吃路邊攤的熱狗、靜靜觀察當地風情。平日里耳邊總有人不停交談,從抱怨積雪太厚到洋基隊這季的表現,一直到哪個叛徒被人干掉、哪個明星的屁股比較大、誰又有了新情婦……不停聽意見發表意見好像對話永遠不會結束。即使是黑幫分子也需要偶爾沉淀一下,讓自己有種彷彿置身事外的感覺。 在前往夏洛特的路上他臨時起意朝東開往海的方向,沒想到竟來到「維吉尼亞灘」,一個充滿觀光客的熱鬧地方。海風吹來咸咸的味道讓他的心情極好,陽光灑在他天生白皙的皮膚上也很舒服。車速不快。在這個輕松的午后他卸下所有警戒,絲毫沒有預料到即將發生的危機。 大約一小時后,有輛黑色克萊斯勒轎車漸漸從后方追上。他原以為對方要超車,沒想到那輛黑車卻與他保持并排,而且朝他一側的車窗全部降下來。他這才感到不對勁,用力踩下油門,但已經來不及了。 三支黝黑的槍管忽然伸出車外發出兇暴巨響,連發的衝鋒槍與散彈槍幾秒鐘就將敞篷跑車打成了蜂窩。黎秋何身中數槍,鮮血噴灑在座椅上、擋風玻璃上、被陽光曬得發燙的公路上。他知道此刻絕不能喪失意識否則就完蛋了。 筆直的海濱公路完全沒有岔路可以脫身,只能一味加速向前衝刺。黑色克萊斯勒繼續緊咬不放,不時朝他開槍射擊。唯一的逃生工具只有這輛車,然而野馬的性能再好被這樣掃射一頓很可能隨時故障熄火。引擎可能已經受損了,輸油管可能被射破了開始漏油,傳動軸也可能斷裂………他很清楚等到車子熄火就是喪命之時。 他沒有花太多時間思考,在黑車再一次追上來時他用力扭轉方向盤,撞碎路邊護欄后直線衝向懸崖。 他不知道懸崖下方是深海還是礁巖,只能賭一把看看自己運氣如何。黎秋何不信鬼神,此刻能幫助他的也就是運氣了。 急速下墜的幾秒鐘并沒有跑馬燈似的閃過一生的片斷,腦海中只是一片空白。 葛然的兒子葛進武,與黎秋何年紀相當。有律師執照的他在團伙中擔任軍師的角色,地位卻落后于黎秋何。別人都認為無論能力和氣度他都比不上黎秋何,他卻認為那傢伙只是運氣比較好罷了。 葛進武的觀點不能說完全是錯的,黎秋何的運勢的確太好了。 他連人帶車墜落的位置,是那前后一百英哩海岸線中海水最深的地方,懸崖又是向海凸出,汽車幾乎是直線插進海水里。這是他第一個好運。 其次他雖然捱了好幾槍,傷勢不能說不重,卻沒有損及內臟,受創的部位幾乎都集中在肌rou與骨頭。如果是內臟出血的話一小時內就得玩完。 他不記得自己是怎么游到這片沙灘上的,也不知道究竟在海水里泡了多久。失血過多令他終于喪失意識,很可能根本就是被浪濤沖來的吧。那片沙灘位在遠離公路的偏僻角落,平時根本沒人會來,若不是有個小女孩偶然經過,即使沒傷到要害他也會因為流血過多或傷口感染而死。這是他第三個好運氣。 不過令他覺得真正好運的是,那天經過沙灘的不是別人,而是她。 女孩使勁按壓他的胸膛,過了幾分鐘他才嘔出大量混雜血色的海水,人也醒了。印入眼簾的第一件事物居然是張秀麗而純潔的面孔,讓他霎那間以為自己到了天堂,美麗的天使正在迎接他。然而下一秒從傷口傳來的劇痛卻踏實地證明自己還活著。 少女以急切的口吻說著他聽不懂的話,他猜那應該是法語。過了一會才聽她用不太流利的英語說:「能站起來走路嗎?你必須立刻得到治療……我扛不動你,如果你不能自己走路的話我必須找人來幫忙……喂!醒醒啊!」 他沒有昏迷卻也不很清醒,朦朧間似乎來了個男人將他放在貨車上,少女則一直表情擔憂地守在他身旁。接下來三天一直處在這種朦朧狀態,聽見有人對話卻不太明白意思,許多面孔在眼前晃動,但除了那個少女以外,他無法分辨誰是誰,也不能確定那些是幻覺。 三天后終于退燒了,早晨清醒時他只覺得肚子餓到可以吞下一頭牛。正微笑望著他的是那個少女。 「早安!你總算活下來了。」 少女的微笑有一股讓人安定的效力。他想伸伸懶腰,拉動肩骨時胸口一陣痛楚。 「先別動,還得休養幾天才行。」 少女說要去幫他拿早餐就離開了。回來時除了早餐之外還帶了四個人,是一對中年夫婦和另外兩個女孩。男主人名叫福勒?路易?恩里奇,太太是瑪麗蓮,三個女兒依序是葵絲塔、蜜雪兒與奧莉薇。救他的是次女蜜雪兒。 恩里奇一家人十分友善。恩里奇先生說他們十年前從法國南部移民到美國來,輾轉搬了幾次家之后定居在這個叫作蒙地歐(manteo)小鎮的郊外。海濱風景宜人,生活相當悠間恬靜,恩里奇家平時幾乎沒有客人來訪,頂多附近幾戶人家相約一起搭帆船出海釣魚,或者幾個大男人帶著啤酒和獵槍到海邊射擊海鳥。 黎秋何一邊聽著恩里奇先生的說明一邊狼吞虎嚥,三個女孩兒很有趣似的在床邊排成一列觀察他。女孩們第一次見過中國人。 「子彈都沒留在身體里,是不幸中的大幸。我已經幫你清除里面的瘀血,傷口也縫合了,但骨頭有些發炎的情形所以免不了發高燒,現在看起來還不錯。你的體力很好,放心吧,很快就能恢復的。」 恩里奇先生一邊指著他身上受傷的部位一邊解說,口吻相當專業。 「不過暫時還不能下床免得傷口破裂。安心在這兒住幾天,這里是最好的療傷之所。之后,我們再去鎮上的醫院詳細檢查,好嗎?」 黎秋何告訴他們自己是紐約來的商人,在路上遭到搶匪襲擊而落海。恩里奇先生是個善良的人,對他的說詞毫不懷疑,但恩里奇太太似乎對他有些畏懼,也許是女人的直覺嗅到他身上的危險氣息吧。 這里的確是最好的療傷地,遠離塵囂,一早醒來只聽見海歐的叫聲與遠處海浪規律的節拍。房子坐落在沙丘后方,周遭可見之處都沒有別的住家,所謂的鄰居要開車才能走訪。 從后門到海岸線大約三百碼左右,黎秋何住的客房就在后門旁邊。從他的位置望出窗外有一條石塊堆砌的階梯,下了階梯就是沙地,女孩們上下階梯時會換穿不同鞋子以免將沙子帶進屋子里。 這家人相當重視衛生,屋子里經常打掃得一塵不染。早晨起床會聽見樓上忙碌走動、盥洗的聲音,然后是蜜雪兒端著一盆水來到黎秋何房間。由于他肩骨有裂傷不能自己動手,只好讓蜜雪兒幫他擦洗身體、換衣服,之后再送來早餐。 恩里奇先生每天中午之前會前往鎮上看診,大約傍晚回家。他是小鎮上唯一的醫生,醫術倒相當精湛。他說以前曾在大醫院工作,頗有些名望,之所以舉家移民到這個荒僻的所在是因為某些政治因素,不得不的選擇。即便如此他還是很滿意現在的恬淡生活。 黎秋何在養傷的這段日子里漸漸愛上這份恬淡。 蜜雪兒怕他一個人無聊經常來陪他說話,有時會朗讀法文詩,有時讀幾段塞維涅夫人的散文,雖然聽不懂也覺得美妙動聽,也許是美妙之處來自少女有如天籟般的純潔嗓音。蜜雪兒也會唱些從廣播電臺聽來的流行歌曲,無論甚么歌曲被她一唱都成了天籟。 「紐約是甚么樣子呢?我們剛搬來美國的時候曾經住過一陣子,但我那時候太小了甚么也不記得,只記得在船上見到的自由女神。」 黎秋何說了許多她從來沒聽過的事物,在他看來稀松平常的事她卻睜大眼睛表示驚嘆佩服,美國的進步似乎與這個家庭無關。他問她有沒有看過彩色電視機,她卻連黑白的都沒看過,唯一的外界資訊來源就只是一臺收音機和爸爸從鎮上帶回家的報紙。看著她純真的笑容,黎秋何決定不要說太多外面的事,他不想讓蜜雪兒沾染那些雜質。他猜恩里奇先生大概也有同樣的想法吧。 他也想過紐約那邊一定為了他的失蹤忙翻了天,葛老大派所有人出去尋找他的下落。他們是否已經查明了襲擊他的是哪幫人馬?是不是已經開戰了?還是按兵不動先查出他的下落再說?以葛老大的作風應該是后者的可能性較大。 其實他大可以託恩里奇先生去鎮上發個電報,但他考慮了半天決定給自己放假。回想他這輩子幾乎沒有這么輕松過──打仗的日子、戰俘營的日子、努力工作的日子、黑幫的日子,他很想過一過普通人平安幸福的小日子,儘管他知道這樣是很自私的。 他甚至想過,可愛的蜜雪兒和她可愛的家人,就和他們一直這樣共同生活下去吧!再也不回紐約了。這個念頭起先只是一閃而逝,卻隨著一天又一天的幸福感而增長。 「你有很多朋友吧?他們一定很擔心你。」 「他們擔心的事太多了,一天到晚都在擔心。說到擔心啊,有個叫強尼鐵鎚的傢伙每天都要把報紙讀兩遍,深怕別人知道他不知道的事。還有個叫獅子頭的金舖老闆,成天擔心他不在家的時候有人會偷走他老婆,于是印了幾百張他老婆的相片發給整條街的人,要街坊鄰居一起幫他監視。可能因為那些照片拍得太美了弄得老婆遠近馳名,一大堆人慕名而來,結果他老婆反而很快就被偷走了。」 「原來老婆太漂亮會被偷走。我mama也很美,會不會有人來偷走她?」 「哈哈!不會有這種事的,除非恩里奇先生也學獅子頭那樣到處發照片。」 「你有太太嗎?黎先生。」 「不,我還沒結婚。」 「為甚么沒有結婚呢?」 黎秋何曾經有過好幾個女人,其中也有要好到差一點結婚的,卻始終沒有緣份。對他來說女人是必需品,太太不是,那種白頭偕老的愛情對他來說是不可想像的,一段緣份的盡頭只是另一段緣份的開始。 他想對蜜雪兒說:「因為我一直等你來當我的新娘啊!」但這么刺激的甜言蜜語不能說得太早,時候還沒到。他覺得將關係停留在這樣淡淡的純情滋味也是一種享受,就這樣順其自然吧。他握著蜜雪兒的小手說: 「親愛的,念首詩給我聽好嗎?」 某個夜里,樓上忽然響起女孩子的尖叫聲,劃破寂靜的夜晚。黎秋何迅速衝上樓,但他無法分辨尖叫聲是來自哪個房間,直到第二聲響起他才衝進靠樓梯最近的那間房。九歲的奧莉薇站在床上渾身發抖。 房間乍看之下沒甚么異狀。是作惡夢了嗎?正遲疑著,恩里奇夫婦也趕來了。小奧莉薇嚇得不敢下床,直盯著床前地板上。在月光的照耀下地板似乎甚么也沒有,但仔細一瞧,才發現有條細長物體正沿著墻角緩緩蠕動。原來是一條蛇。 「是海蛇嗎?福勒。」黎秋何問。 恩里奇先生搖頭說:「不,是陸棲蛇。看起來像黑曼巴(blackmamba),很毒的。」 這是很奇怪的事。恩里奇事后談到,照理講海邊不該有這種蛇,因為海邊土壤中鹽分太高,而陸棲蛇爬行時必須靠腹部的細小鱗片運動,除了海蛇以外讓鹽分堆積在那些鱗片之間是很難受的。尤其這種黑曼巴蛇只生活在非洲乾燥地區,是美國根本沒有的品種。 小奧莉薇的臉已經嚇得發白了。其他兩個女孩也陸續跑來,被她們的mama擋在門外。 黎秋何徒手抓起蛇尾。那蛇相當溫馴并沒有試圖反抗,鱗片在月光下泛著灰白色光澤。他將蛇拎出房間時大家都閃得遠遠的,蜜雪兒與葵絲塔還不停尖叫。 「把牠扔出去!」 「要是牠又回來了怎么辦?」 「對啊,怎么辦呢?」 「放心吧,牠不會回來的。」 黎秋何笑著說。他將蛇拎到后門外用力摔在石頭上,將牠活活摔死,再走到沙灘上遠遠地扔進海里。當他從海邊回來時恩里奇先生還站在門廊下,他沒有問蛇的事,只說今晚的月光太亮了真令人不安。那條蛇似乎讓福勒想起過去一些不好的回憶。 一陣驚慌后大家各自回房,只有小奧莉薇堅持跟mama睡。黎秋何確認了每扇門窗都緊閉之后也回到自己床上,卻毫無睡意。十分鐘后,蜜雪兒悄悄跑進他的房里,鑽到他的床上。 「好害怕喔………」 他輕輕撫摸蜜雪兒的頭發,嗅著十五歲少女的體香,有些心猿意馬,但他甚么都沒做只是溫柔地將她摟在懷中。 「我覺得那不是蛇。」蜜雪兒說。 「哦?那是甚么?」 「那是魔鬼,魔鬼要來把奧莉薇帶走。」 「你怎么會這么想呢?」 「書上說的,魔鬼會變成蛇的形象來試探人。如果你害怕的話牠就會保持蛇的模樣;但如果你不怕牠,反而親近牠,牠就會變成魔鬼把你帶走。這是書上說的。」 「是圣經嗎?」 「不,是《陀雅的第七日》。」 「真有趣。不過你甭擔心,奧莉薇不是怕得很嗎?」 「我擔心的不是奧莉薇。我擔心的是你。」 黎秋何一愣,自己還真是不怕蛇哩!想想自己到底怕甚么東西……… 他甚么都不怕,即使被槍擊當時他也只感到驚訝與憤怒罷了。他是天生沒有恐懼感的動物。 月光下,蜜雪兒溫柔的大眼睛正望著他;他輕輕在她額頭印上一吻,她閉上了眼。 「你是我的小天使,有你在甚么魔鬼都帶不走我。」 蜜雪兒將耳朵貼在他的胸膛上,聽著他強勁的心跳聲,漸漸安心睡著了。 第二天早晨醒來時,身旁已經空了。不久樓上傳來咚咚咚地走路和女孩們嘻嘻哈哈。依然聞得到她淡淡的體香,證明昨晚那不是一場夢。 黎秋何的傷幾乎完全痊癒了,最后一次拆掉紗布,肩膀、側胸和大腿上留下可怕的槍傷疤痕。康復之后的他顯現出異于常人的活力,一大早就借用恩里奇先生的小貨車到鎮上採買材料,回來就開始整修屋頂。 這里雖然是北卡羅萊納州最北的地方,但七、八月偶爾也會有颶風侵襲造成重創;假如颶風路線是從淺袋灣和黑水灣長驅直入,將整個潟湖里的海水全部倒灌進來,那么包括蒙地歐在內的整座島嶼都將滅頂。不過發生這么嚴重的災情機率不高就是了。 恩里奇先生是個文弱書生型的男子,修理屋頂這種工作自己是做不來的,往年都要靠鎮上的小伙子幫忙。但那些小子做事漫不經心,極沒效率,從屋頂的狀況就能看出那些補強措施一點也不牢靠,一旦真正的強風來了是擋不住的。 黎秋何每天在屋頂上敲敲打打,蜜雪兒就坐在庭院的鞦韆上仰望他,陪他說笑。在十五歲女孩的心目中,這個強壯的異國男子簡直就像希臘神話中的天神一般,散發出濃烈的男性魅力。當一天的工作結束時他們就手牽手在沙灘上漫步,聊著貼心的話語,直到夕陽西下才回到屋里與一家人共進晚餐。 情竇初開的少女,不知不覺愛上這個比她大十七歲的男人。 在屋頂整修全部完成的當晚就下起了傾盆大雨,來得挺巧。那場雨連續下了十天。還好只有大雨,風倒是不強。兩人成天窩在屋子里,她教他下棋,他教她玩撲克牌,或者肩并肩一起收聽電臺節目。即使甚么也不做,只是肩并肩坐在廊下看雨也感到滿心歡愉。 一切都是那樣完美。日復一日,他覺得自己好像已經愛上蜜雪兒了,一刻也不想離開她。他甚至感謝那些襲擊他的暴徒,為他製造這樣美好的良緣。 某日晚餐,在餐前禱告后不久,恩里奇先生對黎秋何說── 「你來我家已經有兩個月了,這段時間我們相處得十分愉快,你同意嗎?黎。」 黎秋何放下手中的麵包,用餐巾擦擦嘴。他知道恩里奇先生要和他談正經事了。 「當然,你們一家人對我的款待令我十分感激。」 「這段時間你也幫了我不少忙。我想說的是………」恩里奇看了太太一眼,她微笑以對。恩里奇接著說:「我們很愿意與你成為一家人。你喜歡蜜雪兒嗎?」 這些日子里他和蜜雪兒日漸親密,恩里奇夫婦都看在眼里,似乎并不反對他們交往。 「她救了我的命,彷彿上帝派來拯救我的天使;她是那么善良、純真、美麗,我很難想像世上有誰會不喜歡她。請容我這么說,先生,你的女兒是世上最珍貴最美好的寶物。」 恩里奇笑了,兩個女孩也笑,蜜雪兒則是害羞得低下頭。 「我知道,她是我的寶貝。我們生了三個寶貝,啊!可不能全送給你!你不能這么貪心。」 餐桌上瀰漫著歡笑,氣氛變得輕松愉快起來。 恩里奇笑著說:「吃東西嘛,別這么嚴肅……葵絲塔,快把火腿遞過來。這是潘迪沃爾家的獨門美味,一定要嚐嚐。剛才說到哪兒了…… 「我們知道你有你的過去,但誰沒有過去呢?黎。你可以回紐約繼續原本的生活,偶爾來看看我們,那也很好;或者你就在這兒住下,把這里當成自己的家。蒙地歐雖然是個小鎮倒也不愁找不到工作,我和鎮長很熟,一定能給你安排個好差事。」 黎秋何心想,以他的財力可能買得下整個蒙地歐鎮吧?但他們不需要知道這些。 「無論如何,我們都愿意把蜜雪兒嫁給你。但有兩件事你得了解──首先,蜜雪兒年紀還小,我們希望你能等待三年,等她十八歲再完婚。同意嗎?其次,如你所知道的,我們是傳統的天主教家庭,我希望你能受洗成為基督徒。不麻煩的,只要每次彌撒捐一百塊美金──最后這句是開玩笑。 「就這樣。如果你能同意的話,我和我太太將獻上萬分誠摯的祝福!」 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食物望著他,期待著他的答案。他沒讓大家等太久,只考慮五秒便說:「我沒有任何不同意的理由,這真是……我只能說上帝對我太好了!你愿意將掌上明珠送給我,此刻我只有滿心感謝,福勒。我只怕自己配不上她啊!」 恩里奇太太按著他的手說:「黎,你會是個好丈夫的,這一點我和福勒絕不懷疑。」 「讓我們舉杯祝賀吧!奧莉薇,你不可以喝酒。」 經過這頓歡樂且幸福洋溢的晚餐,黎秋何終于下定決心拋棄過去──拋棄紐約的爭權奪利、拋棄葛老大與兄弟們、還有義大利肥佬與華爾街的吸血鬼們,再會吧! 他已經死過一次了,在汽車衝下懸崖的那一刻上帝給了他第二次機會;只要有蜜雪兒,他覺得自己的人生就圓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