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震動/燉兔/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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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回來的年輕人口中聽說了山里的事情,村里頗為震動,就像得到了談資,幾乎每個人都在談論。軍隊的人倒是離開了,據說他們還有別的任務,臨走時硬是被大家塞了各種物資,拒絕不了,但這或許就是長久以來軍民一家的良好風氣,即便到了末世,人們最信賴的依舊是這些可愛的子弟兵。 “……猴王特別狡猾,一直躲在樹叢,我們根本找不到它的位置。” “對,就是張佑家的那條大狗,叫起來像狼一樣,竟然真的把狼群招來了!這下我們看著狼和猴子打架,那場面,嘖嘖!” “尸體?都留在里頭了,誰敢收拾,可能被其他動物吃掉了吧。” 張佑對旁人的羨慕或忌憚絲毫不知,雖然他時不時會想起在山林的那幾天,但不考慮太多,諸如變異過的動物尸體變成了其他動物的食物,會不會導致下一輪變異這種問題,不需要他這種小人物思考,自然有擔憂、研究的人在。他本想打掃衛生,出去了幾天,家里有些發潮,空氣里一股悶悶的味道,可獵犬怕他手臂的傷口加重,死活不許,龐大的身軀直接擋在門口,非要他躺下休息。 “我沒那么弱——”張佑表示抗議。 獵犬的耳朵垂下來,緊緊貼著腦袋,顯露出一副“什么都沒有聽見”的模樣。 仍舊非常關注著一人一狗的申華自然也感到后怕,怕自己暗戀的對象會出事,可惜他不是對方的誰,更何況上回彼此挑明了,他只得嫉妒地看著那頭獵犬緊跟著對方。盡管如此,但他在心里還是十分慶幸有兇猛、高大的獵犬陪著張佑,尤其在他聽聞了這次進山獵殺的行動有多么危險后。換作他,肯定不會毅然隨同,終究是把自己看得更重一些——這也許就是他失敗的根本原因——張佑和獵犬是彼此信賴、依靠的,可以為對方付出所有,絕不猶豫。 短時間內,猴群帶來的影響不會輕易消退,村長倒是有意引導了一下言論,讓人覺得變異動物即便可怕,也有所區分,并且大家完全有能力擊敗那些威脅到人們生活的生物。這番下來,沒什么人不識趣地說獵犬壞話,況且軍隊也養了軍犬,難道他們能說官方做得不對?而且這些變異動物剛剛保護了他們和村子。 …… 可能猴群的滅亡讓山林中其他生物稍有收斂,這些天來,一些大膽的村民也壯著膽子上山采摘野菜、野花。正值天氣晴朗,往日濃密的樹林顯得更清透了,鳥兒偶爾飛過,留下一段段短促的叫聲。 與張佑不同,很多人是末世后第一次如此悠閑地看到野花,當中不乏可以食用的,比如一種俗名叫“小白盞”的花。這種花喜歡長在陽光比較充足的地方,卻又不喜歡太高溫度,因此村里很少見,只有山里多。另外,它之所以被取名“小白盞”,是因為花朵整體呈白色,細細小小的,花瓣彎曲、聚攏的形態像古代的酒盞,有時候清晨的露水會盛在里面,更像了,所以這個俗名特別得人心。 “小白盞”的吃法很多,可以煮湯、和雞蛋煎炸或者焯水后涼拌,但只有花可以吃,它的莖口感很柴,而埋在土里的根部是有微毒的,人吃了會引起舌頭麻痹、口腔刺痛等癥狀。張佑也隨大流采了不少,趁新鮮過了熱水,和鹽、醋、一點點糖拌勻,吃它干凈的香氣。 獵犬對此連連搖頭。 “別晃了,我知道你口味重。”張佑失笑,“晚上給你燉兔子吃。” 雖然“小白盞”的天然味道很清新,但與滋味重的東西放在一起,也有另一番感覺,就像張佑打算做的燉兔。 兔子是村民家養的,盡管是變異種的后代,但rou沒有那么硬和韌勁,有些接近家兔的口感,只是沒有那么肥。不過兔子繁殖很快,正巧彌補了這點不足,而且皮毛經過處理還能做手套、衣服等,自然和鵪鶉一樣成了養殖的大熱門。他們這里不好養鵪鶉,兔子倒是多。 張佑的廚藝或許還不算太好,但料理兔子絕對是熟手,三兩下就剝掉了皮毛,rou切成丁,焯水后放一邊備用。“小白盞”的花瓣也提前處理好,稍微切碎了,汁液從切口冒出來,使香味更加濃郁。此外還有一些配菜,比如筍片、亂七八糟的野菜,全都放一鍋里燉,張佑特地加多了些水,這樣還能盛出兩碗湯來。 燉兔的調味比較簡單,只有鹽,可這樣已經足夠鮮美,沒有什么腥味。兔rou被燉得微微爛,還保留了質感,咀嚼起來rou汁四溢。再喝一口湯,所有rou、菜的精華都融入其中,清淡卻鮮到仿佛連舌頭都要被吃進肚子里。張佑很滿意自己今晚的發揮,轉過頭,看見獵犬已經吃得抬不起腦袋,嘴里啃著帶骨頭的兔rou,一直“咯吱咯吱”作響,好像在嚼碎堅果。 當然,獵犬是不喜歡“小白盞”的,用舌頭推開了,靈活極了,一根花瓣都沒有吃進去。 張佑:“……” 這很難不讓他想起某些“特殊”時刻,這家伙的舌頭,嘖。 嘖嘖嘖。 休息了一天,張佑難得去看了一下地里的作物,長勢很好,哪怕之前有幾天沒有照料,也沒有缺水、缺肥的感覺。他又摘了一次田地附近的雜草,春天可能有什么魔法吧,讓雜草也長得長長韌韌的,扎成團,捏下去還能微微反彈,像一個草球。不過因為前期工作做得好,雜草量少,草球也就比獵犬的眼睛稍大一點,被張佑丟到獵犬跟前,爪子撥弄幾下就沒了。 拋開草球,獵犬跑到自己藏東西的地方,扒拉幾下,發現上個夏天張佑給它做的毽子也沒毛了。它一愣,隨即將所有玩意都掏出來,搗鼓了一下,果然大部分玩具都被它玩壞掉了。意識到這一點,獵犬有些發怔,蹲在原地低著頭,一直盯著面前的東西不知道想些什么。 張佑閑著沒事,正好坐在院子里剪劉海,抬頭瞅了瞅那個陷入沉思的大黑背影,差點樂得手一抖,把自己頭發剪劈了。還好他及時收住勁,沒吱聲,等弄完了,回屋將之前剪下來的兔毛掏出來,學著末世前網上那些扎羊毛氈的動作,拿家里磨的骨針一個勁戳戳戳。團成球狀了,他又怕會散,找來幾根繩稍微捆起來,弄得像個小皮球似的。 兔毛多,不一會就變成了毛絨絨的圓球,還挺扎實,張佑砸了幾下發現沒砸散,才拿出去:“過來。” 獵犬頓時丟下一地凌亂,跑到他跟前,眼睛睜得滾圓,倒是有幾分像兔子的乖巧。 “雖然容易弄臟,但是應該挺好玩的。”張佑笑了笑,把柚子大小的兔毛球擺在對方眼前,“看,我親手做的。” 見狀,獵犬配合地叫了幾聲,能聽出來情緒高漲,張佑便與對方一起玩,有時候不小心拋過墻頭了,獵犬怕被人撿走兔毛球,急急忙忙竄出去咬回來。不過它用力很輕,又怕唾液把兔毛球打濕了,嘴巴張得大大,看起來特別滑稽。張佑知道它是珍惜東西的,只是變異后體型、力道都變大了,加上玩具都是自制的,不像從前那些工業制品牢靠,所以玩到現在大多都壞了。 “委屈你了。”他摸摸獵犬的頭,要是換作末世前,他早就奔去大商超采購了。過去他們家里,不光是各種球,而且還有會動的小機器人、轉圈的小魚玩具之類的,可多了,全是獵犬的收藏。 獵犬卻知足常樂,用腦袋拱了拱主人的肩膀,表示兔毛球已經非常好玩,最重要的是對方愛它,這就足夠了。 兔毛球不耐臟,玩幾天就變灰了,幸好現在是春季,水多,張佑不吝嗇地仔細清洗,又放在大太陽底下曬干,弄得香噴噴的。可能是獵犬的反應給了他動力,這段時間他花了不少心思鼓搗新玩具,很快又做了一批,填充到獵犬的收藏角里。 獵犬特別給面子,閑來無事就掏一個玩,還很幼稚地趁在外頭散步時帶去顯擺,惹得村里其他小孩羨慕極了,回家鬧著要爸媽整點東西給他們玩。 爸媽不厭其煩,聽著孩子們口中反復提起的“張叔家的狗都有那么——大個球球,毛絨絨的”,又或者是“還有,還有就是用雞鴨毛扎起來的,會飛,我也想玩”,不由得在心底暗罵了幾聲。 張佑:“啊嚏!” 最后還是獵犬怕被人覬覦自己的收藏,擺弄過一輪了,就乖乖地只在家里玩,不咬出去招小孩們的眼。可這事已經傳開了,連村長都調侃了張佑,說他在家不干正事。申華那邊更不用說,心里又酸又澀,哀嘆自己不過是故事的路人甲,竟然連一條狗嘴里的球都覺得珍貴。 張佑可不管外人怎么想,毫不避諱對獵犬的疼愛:“不就是一些玩具……上次它進山里累著了,最近我只想讓它好好玩,好好休息。” “這倒是,你家的狗猛啊,能和狼一拼。” “聽說狼群的領頭母狼還看上它了?” “可惜了,要是你讓它們配個種……” “你可閉嘴吧,誰不知道阿佑最疼他家的狗,怎么能像老父母那樣‘包辦婚姻’?” “哈哈哈哈……” 聽著眾人議論,張佑沒有搭話,心里卻想,有了他,獵犬還想找哪個?這天底下還有像他這么好的么?不過這話他只在腦子里轉,不說出口,特別是在獵犬面前。不然對方肯定瘋狂點頭,接著趁機把他撲倒,要好好地表達一下愛意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