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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隊在案發現場提取指紋,酒吧衛生間人流量大,指紋復雜。但是被害人死亡的隔間里被酒精清理過。大隊長雷鉞都能想象到,兇手殺完人,不慌不忙拿出酒精噴霧,對著扶手、門鎖上噴灑,水霧在燈光下,折射出一道五彩的顏色。她有條不紊地擦拭,內心毫無波瀾。她一定戴著橡膠手套,這樣,出門時就不會留下指紋。雷鉞分析,兇手是個慣犯! 法醫在被害人尸體上提取第三人指紋、毛發與纖維。檢查被害人身體狀況,死亡前曾有過性沖動。 刑警在現場找到一根呢絨繩,提取上面的人體細胞組織,屬于被害人,確認死者吳鴻鳴系頸部被勒窒息身亡。通過高倍顯微鏡,在繩子上發現些許橡膠手套的纖維殘留。 側寫師從勒痕的角度、模擬窒息過程時長,側寫出兇手為年輕女性,18-26歲之間,身高在160-163之間。而第一嫌疑人——釣魚受害人的長發高個兒美女,身高至少168以上。那么,林若南的同伴便成為重點懷疑目標。 警方一方面調取酒吧后門以及附近街區的高清攝像頭,尋找兩名嫌疑人的移動軌跡。另一方面下傳票傳喚林若南到警局配合調查。 案發第三天下午,警察將林若南帶回刑警大隊,警官劉逢琨對她進行問訊。 劉逢琨:“林律師,3月15日晚上,也就是前天,你去過位于淮海路的SAVE酒吧嗎?” 林若南雙手抱胸,目光銳利,聲音冷漠,“去過。” 劉逢琨:“當晚,你見了誰?” 林若南:“客戶。” 劉逢琨皺皺眉,“見當事人會去酒吧?” 林若南更正道:“她還不是我的當事人,確切地說,是準客戶。” 劉逢琨:“她叫什么名字?因為什么案件找到你?” 林若南:“客戶隱私,恕難奉告。” 劉逢琨:“林律師,你前晚見的人牽扯進一件謀殺案,你有義務配合警方辦案。” 林若南的眼神沒有任何變化,“她叫顧希芝,找我幫她打一樁離婚案。由于案情難度與報酬性價比太低,被我勸退了。” 劉逢琨:“林律師,有你這么談客戶的嗎?” 林若南:“怎么沒有?離婚案這種簡單的案件,浪費我的時間,也浪費她的錢。何不提前說清楚,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您說是不是!” 劉逢琨未置可否,繼續問:“她是怎么聯系到你的?是經人介紹還是……” 林若南:“我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我的,打了幾次電話到我的事務所,都是秘書接的,您可以去查來電記錄。” 劉逢琨:“于是你就同意和她見面?” 林若南微一頷首,仍舊保持抱胸的坐姿,“對,電話里說不清,就約了面談。” 劉逢琨:“為什么定在SAVE酒吧?” 林若南:“不清楚,地點是她選的。” 劉逢琨拿出根據路邊視頻采集出來的酒吧高個兒美女肖像,推向林若南,“林律師,你認識這個人嗎?” 林若南看了看,并沒碰那張肖像畫,毫無感情地說:“不認識。” 劉逢琨深吸一口氣,“請你把顧希芝的聯系方式給我。” 審訊室的單面玻璃后,站著監聽的大隊長雷鉞與法醫鑒定處處長付知秋。 付知秋:“她始終抱胸,是防備的姿態……你看她聽到剛見面的客戶卷進謀殺案,連眼睛都不眨一下,顯然早有準備……劉警官第一次問她為什么約在酒吧,被她巧妙避過去了……看到肖像的時候,她沒有碰那張畫,甚至沒有仔細看。她在撒謊!這個林律師,肯定有問題。” 雷鉞嘆口氣,“現在的女人真難對付!” 付知秋看雷鉞一眼,沒有說話。 雷鉞扭頭對吳睿霆說:“老劉問的差不多了,大吳,你進去吧。” 審訊室里。 林若南寫下顧希芝的手機號,問:“劉警官,還有什么事嗎?” 這時,吳睿霆推門進來,放下資料,對林若南說:“林律師你好,我是負責封洛沉教授被殺案的吳睿霆,有幾句話想問你,請你配合問訊。” 林若南抱臂冷笑,“呦,車輪戰術啊!” 劉逢琨收拾東西,頭也不抬地說:“林律師,你想多了。”他沒從這個女人口中得到突破性的進展,心中不免沮喪。 吳睿霆隨意坐下,等劉警官出去才問:“八年前,你是否就讀于本市懷濟大學經濟學院?” 林若南目光閃了閃,“是。” 隔壁的付處長,“你看,她眼神的變化,這件事對她有觸動。” 吳睿霆:“為什么研究生轉專業?” 林若南哂笑,“轉專業不是很正常嗎?人這輩子唯一能轉專業的機會就是在考研。” 吳睿霆堅定地問:“為什么轉專業?” 林若南:“不喜歡經濟學了。” 吳睿霆:“你的成績可是名列前茅。” 林若南不耐煩地說:“吳警官,你們找我來,不是跟我討論我在經濟學院的成績吧?” 吳睿霆:“當然不是。封洛沉教授被害了。” 林若南眼里波濤洶涌,放下手臂,雙腿交疊,垂下眼睫,“死了嗎?” 吳睿霆:“死了。” 林若南扯起一邊嘴角,“挺好。” 吳睿霆:“他的死,你并不意外。” 林若南:“你們一定是查到了什么,才會為封人渣的死來找我。” 吳睿霆:“對。封教授被害后,我們檢查了他的電腦。發現了過去十幾年內,他不斷性侵學生。你就是早期的受害者。” 林若南仰起頭,掩飾心里的情緒,然后雙手扣住下半張臉。 隔壁的付知秋,“封洛沉的事,對她傷害很大,至今還有陰影,導致她情緒失控。她是個善于掩飾自己真實情緒的人!” 吳睿霆:“為什么掛斷刑警隊電話。” 林若南深吸幾口氣,收拾好心情,“現在電信詐騙這么多,誰知道真的假的。當時我正在開會,沒多聽就掛了。” 隔壁的大隊長雷鉞,“心理素質真好啊,這么快就恢復正常了!” 吳睿霆:“3月1日到5日,你在做什么?” 林若南:“上班。” 吳睿霆:“想都不用想?” 林若南:“不用想。最近我接了個大案子,近20天,除了睡覺,都在事務所,包括六日。你們可以調取門禁臉部識別記錄,看我每天出入辦公室的時間。” 吳睿霆:“八年來,你和封洛沉有過聯系嗎?” 林若南身體前傾,一只手臂支撐桌面,問:“吳警官,如果有人在你非自愿的情況下,強迫你,殘害你的身體,你還愿意和他聯系嗎?” 24小時后,林若南被放出刑警隊。傳喚最長時限24小時。林若南心里清楚,警察懷疑她,極有可能對她進行全天候監視。 她回到家,用加密通訊軟件聯系了千夜和另外一個雇主。然后,洗個澡喬裝一番,換了一輛車,離開地下車庫。轉過幾個路口,確保無人跟蹤,才達到預定的私人會所。 千夜已經到了,坐在無窗的密閉包間里,見她進來,笑著說:“警察真的關了你一天一夜。” 林若南臉上沒有一點倦容,“早在預料之中。那個人渣撞死人,還當什么都沒發生一樣,以為賠錢就能了事,笑話。法律制裁不了他,咱們制裁他!” 千夜笑了笑,這種事對她簡直手到擒來,計劃越縝密,警察越是找不到線索,她就越有成就感。 林若南:“這次的雇主是個作家……” 不大一會,響起敲門聲,走進來一個年輕的女生,大概25-6歲,她叫元元,是為暢銷書作家。她給千夜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兩個月前,元元在網上認識一個男人,倆人聊得很投機。聊過幾天,男人告訴他,他在部隊,以前在云南邊境,協助緝毒大隊跨國緝毒。現在在軍區做網絡安全,屬于技術軍官,出去執行的任務大多是詐騙案,現金盤、區塊鏈、殺豬盤、互助盤,很多人跑到國外,或者是總部在國外,他就用網絡搜索VPN,做DDoS和CC攻擊平臺。檢索可疑IP下的所有手機號等等。 由于案例過于詳實豐富,開闊了家的眼戒,讓她積累了不少素材。然后,軍官小哥哥又說,他在云南邊境時患上PDST(創傷后應激障礙)。元元有些不可思議,因為她剛剛完結的部隊文男主,也有同樣的經歷與病癥。不同的是,小哥哥的事更為真實,因為真實,所以慘烈。 當時,軍官小哥哥兩天兩夜沒合眼,他們一隊人隱蔽在安全屋,他接錯基站,暴露了位置。他們幾個正準備撤離,他在收拾通訊器材和電腦,一輛車沖進來,向他們開火。他的老班長和一個緝毒警出來掩護他。老班長被打中大腿,緝毒警被打中胸部。影視劇里,那種子彈躲開重要器官不致命根本不存在。因為子彈進入人體是震蕩傷,高速旋轉下,附近的肌rou都被震碎了。老班長被震裂動脈,落下殘疾。另外的隊員雖然有防彈衣,但距離太近,打穿肺部,沒能救回來。 老班長因殘退伍,去世的緝毒警有妻有女。軍官小哥哥產生巨大的愧疚感,接受心理治療期間,多次自殺,感覺活著都是罪。老班長守在他身邊開導他:就算他死了,走了的也回不來了。他經過很長時間才慢慢走出陰影,調回本市駐軍工作。他現在很后悔,當時為什么沒選擇退伍。 元元一邊聽,一邊心疼他。試問,有哪個妹子聽到陽光帥氣小哥哥的悲慘經歷能不動容? 接下來,小哥哥說老班長自學考下CPA(注冊會計師),現在就職于一家大型國企控股公司,做財務總監。 他倆幾乎無所不談,只要有空就發消息、打語音電話。 沒過幾天,他說,老班長的公司技術運營總監生病住院,老班長推薦他幫忙維護他們集團的期貨平臺。 元元直覺上感覺不對,這么大的企業,怎么會沒有應急預案,需要一個外人的技術支持,而且是涉密工作,自己公司的低一級員工都不能越權接手。信你一個外人? 元元開始留心他的言談,還和他打賭,騙取他的照片。他倆之前互發過照片。 新發來的三張照片其中一張是軍裝照,元元聯系了部隊的朋友,照片上胸章的級別略章與軍齡略章,和他自己說的不符。元元網上照片搜重,搜出一個新聞:帥氣“軍官”帶你“投資”,南充女孩被掏空30萬!里面的軍官照和小哥哥的一模一樣,衣服的褶皺、被涂抹的肩章、未涂抹的胸章,完全一致,就是換了個臉! 這時,元元才發現她是遇到詐騙集團了,不然,那些隨手發來的飯前戰士拉歌,打電話時的部隊背景音,滿滿的詐騙案件科普與法律常識,還有曲折的劇本話術,絕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 元元一會沒回復他,對方就著急了,不停給元元打電話,說期貨平臺出現波動,老班長去開會了,他們軍區的服務器進不去系統,他請元元幫忙進去看看。 元元拒絕了。如果她點了鏈接,可能將被刷走卡里的存款。 元元不再聯系他,在反詐APP進行舉報。因為沒被騙走錢財,不能報案,舉報也石沉大海。 元元看他仍舊在各類軟件上釣魚,心里就氣憤難平。雖然沒被騙財,感情也沒被騙走多少,但她確實被人欺騙了。 元元講完故事,拿出一張卡,“這里是30萬,讓他和他的同伙罪有應得!” 千夜風輕云淡地說:“想讓他們怎么死?” 元元嚇了一跳,睜著無辜的大眼睛,“誰說要他們的命了?詐騙也罪不至死。” 千夜懊惱地想:可我只會殺人。“那你想怎樣嘛?” 元元:“就……罪有應得就行……” 千夜撓撓頭,“詐騙應該判多少年?” 林律師在一旁說:“根據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元元問:“數額巨大和特別巨大是多少?” 林律師:“3萬以上屬于巨大,20萬以上,屬于特別巨大。你也沒被騙走錢,怎么量刑?” 元元:“他騙我的同情心了!況且,我沒被騙錢,肯定有人被騙了,那就算‘特別巨大’吧!” 千夜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主顧,瞠目結舌道:“你想給他們判刑?” 元元摸摸下巴,“就十年吧!怎么樣。” 千夜扶額,看向林若南,“這怎么弄?難道要我去釣魚執法?” 林若南笑,“不難也不會找你。說實話,30萬夠買他們的命了!” 千夜眼里明晃晃地寫著:可以買命啊,這個我擅長。 元元小手一揮,“不用釣魚執法,怪麻煩的!藏毒販毒吧!林律師,販毒怎么量刑?” 林若南:“根據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等,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元元:“行,那就販毒吧。” 千夜無力地說:“報警不行嗎?” 元元:“警察要是管,我也沒必要走非法手段了。” 千夜:“你都走非法手段了,干嘛還研究量刑?” 元元:“要有法可依啊!”